內政部針對文章中有關拉維的內容指出,拉維被吊銷資格是因爲三司特別庭裁決他對總檢察長、副總檢察長和主控官,以及新加坡律師公會的指控都是毫無根據且魯莽的行爲,這將影響公衆對我國司法制度的信心。例如,拉維指控方在馬來西亞籍保安人員葛畢(Gobi)走私毒品的案件中“過于積極,導致他被判死刑”。拉維也威脅指出,若律師公會處理針對他的投訴,或與總檢察長妨礙他做事,會向公會采取行動。
內政部也說,李顯揚和妻子林學芬因涉及在李光耀遺囑事件的司法程序中提供假口供而受警方調查,他們是在警方展開調查後,離開新加坡。他們受到警方調查,並非如《亞洲前哨報》文章所指的“與李顯龍作對”。
內政部星期五(26日)傍晚發文告說,已通過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POFMA)辦事處發出更正指示,《亞洲前哨報》 (Asia Sentinel )須在那篇文章中附上更正通知。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當時也在臉書貼文,質疑王明俊是因本身面對刑事調查,而在《日經亞洲》評論新加坡執法不力,對當局進行毫無根據的謾罵,甚至淪爲政治槍手。王明俊因擁有多項猥亵視頻和照片,去年4月被罰款4萬2000元。
《新加坡殺雞儆猴》文章由《亞洲前哨報》總編輯約翰柏德申(John Berthelsen)撰寫,稱王明俊人在英國與該網媒聯系,指自己被迫流離,不太可能回新加坡。文章也例舉其他被新加坡政府“攻擊”的對象,包括律師拉維。
內政部說,當局在2021年7月28日已針對《日經亞洲》文章的不實內容做出回應,《日經亞洲》隔天刊登了內政部的回應,當局不曾威脅會結束《日經亞洲》在新加坡的運作。
收到更正指示的文章題爲《新加坡殺雞儆猴》(Singapore kills a Chicken to Scare the Monkeys)。文中有三處不實信息:一、指《日經亞洲》(Nikkei Asia)曾刊登一篇評論新加坡執法不力的文章,結果被新加坡政府威脅禁止在新加坡運作;二、指律師拉維(M Ravi)被吊銷律師資格五年,只因爲他批評政府;三、指李顯龍總理的弟弟李顯揚和妻子林學芬被迫離開新加坡,因他們與李顯龍作對。
至星期五(5月26日)晚截稿,《亞洲前哨報》還沒回應更正指示。
網絡媒體《亞洲前哨報》在星期三(5月24日)發表的一篇文章含有不實內容,內政部已向它發出更正指示。
自稱是商業和政治分析員的王明俊(譯音)2021年7月23日在《日經亞洲》發表有關評論,指新加坡的KTV酒廊是非法妓院,而且被犯罪團夥用來洗黑錢。他也指政府與KTV酒廊的經營者勾結,沒有解釋清楚就允許這些場所重新開放, 內政部當時已做出回應,反駁不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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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政府嚴正看待這些不實指控,內政部長已指示POFMA辦事處向《亞洲前哨報》發出更正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