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丈夫住在麥波申巴南路第23座組屋一帶,因此到那裏熟悉環境。
被嫌占有欲強,印尼妻在獅城夫提離婚後,專程從峇淡島坐船來新,戴頭巾變裝並趁丈夫綁鞋帶時,往對方背部潑熱水,星期二(5月30日)早上被判坐牢八個月。
被告再次變裝,在早上7時20分抵達丈夫住家附近埋伏。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3年5月30日的《新明日報》。
過了10分鍾後,丈夫坐在住家門外的椅子上穿鞋子,被告趁丈夫彎腰綁鞋帶時突然出現,往丈夫背部潑熱水。
案情顯示,被告談姐弟戀,在2019年與現年24歲的丈夫結婚,並在今年1月爲丈夫誕下一女。
過了三天後,被告與一名同事搭船從峇淡島來新加坡。被告之後找借口向同事表示需要跟丈夫拿一些文件,然後變裝穿上一件黑色長裙以及只露出眼睛的頭巾。
被告肇事後離開。
被告是29歲的拉希馬·尼薩(譯音,印尼籍),她面對一項用熱水蓄意傷人的控狀。
不過被告與丈夫的感情在去年12月起出現變化,丈夫覺得被告占有欲強,今年3月19日到峇淡島與被告和嶽母見面,表示有可能要跟被告離婚。
隔天早上6時半,被告在酒店退房前,先用保溫瓶裝了熱水,之後跟同事說要與丈夫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