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調查顯示,10人被指上門騷擾欠債人,另外48人涉嫌充當跑腿,協助到自動提款機(ATM)轉賬。
警方展開爲期四天的全島執法行動,158人因涉及非法放貸活動,目前正接受調查,其中年齡最小者僅15歲。
在放貸人法令下,經營或協助非法放貸活動者若罪成,將面對坐牢最長四年,或罰款最高30萬元,外加最多六下鞭刑。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二(6月6日)發出文告指出,刑事偵查局(CID)和七大警署在5月29日至6月1日間,聯合展開全島執法行動,158人因涉及非法放貸活動而被調查,他們年齡介于15歲至72歲。
延伸閱讀 涉非法放貸活動 135人助警調查12歲就當阿窿跑腿 還邀少年助噴漆騷擾
調查還在進行中。
其余100人則被指幫忙開設銀行賬號,並把轉賬卡、個人資料和網上銀行的密碼生成器(token)交給犯罪分子,協助非法放貸活動。
另外,任何人若協助非法放貸商上門騷擾欠債人,罪名一旦罪成將面對坐牢最長五年,或罰款最高5萬元,外加最多六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