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公布了長達78頁的孫楊案仲裁書,當天晚間,聽證會完整視頻也被放出。
孫楊一案,再度引發刷屏。
78頁的仲裁書裏,不僅詳解了爲何會判罰孫楊禁賽八年,甚至還公布了聽證會中不爲人知的細節,其中誇張的是,在仲裁報告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孫楊母親進行了定性:“他的母親似乎對兒子,起了最壞的作用!”
隨著78頁的仲裁報告的披露和原視頻的曝出,孫楊立即刪除了之前爆料的大量證據,一時間,網絡輿論也紛紛指向孫楊的對立面。
無知與無視害了他
同日,中央媒體《檢察日報》發布了一篇評論《無視規則將會承擔相應後果》,引人深思。
文章開頭一針見血:孫楊及其律師提供了不少細節描述和證據,如尿檢官的身份,尿檢官有無違規照相,血樣容器與外包裝是如何分離的,孫楊有沒有暴力抗檢等。但是,這些細節事實的辯護意見並不能影響仲裁庭對本案基本事實的認定,即由于孫楊的不配合,藥檢人員未能完成這次藥檢取樣。
評論者認爲,毋庸諱言,孫楊不配合藥檢取樣的決定是錯誤的,其行爲構成了“興奮劑違規”。其原因可能有二:第一是無知,第二是無視。
文章同時表示,總的來說,國際體育領域的仲裁、調查、裁決等機構還是比較公正的,至少在程序公正的意義上如此。
雖然這些專家往往有個人的價值觀,而且有些人可能對中國人懷有偏見,但是在具體案件的裁判中還是很重視規則,很強調程序公正的。
回顧聽證會視頻
作爲此次輿論發展的源頭,讓我們回顧一下此次聽證會中孫楊所犯的錯誤:
三大行爲失當難以用“違規拍照”等理由回避
聽證會上,孫楊一直在強調自己沒有暴力抗檢,並認爲檢查人員資質有問題,還有違規拍照的行爲。但在CAS看來,這些理由都無法構成孫楊暴力抗檢的原因 。
CAS明確指出,孫楊有3大行爲失當,一是讓保安砸碎了血樣瓶,二是其本人撕毀了檢測表,三是不讓檢查官拿走已采集到的血樣。
母親的一句“我還沒說完呢”對孫楊起了最壞的作用
孫楊的母親楊明女士,根本不管對方律師提問,自顧自說著自己發現的關鍵點,以“閃爍其詞、不正面回答”的姿態回應律師,甚至最後留下一句:“我還沒說完呢”,令當場人員瞠目結舌。
無視規則,擅自換律師
孫楊總結發言時,直接邀請了一位未提前通知的人士參加,坐在他旁邊作翻譯,當庭法官是一頭霧水,連連質問這個人是誰。
在經過一番交涉後,男翻譯透露:“我的名字叫Ren Wanli,就像坐在翻譯間的人一樣,我也是一個獨立翻譯員。”
現場哄堂大笑,此時孫楊並沒有意識到他已經忽視了“沒有爭取仲裁法庭同意”的規則,竟然也露出笑容。法官認爲,作爲世界一流運動員的孫楊做出這樣的行爲,是淩駕于法律之上,甚至在法律程序之外,無法接受。
規則內外,無關榮譽
盧梭說:“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枷鎖的代名詞,在現實世界中,即爲規則。
在我們爲獲得無數榮譽的孫楊抱冤之前,最該做的,便是要提前了解《國際反興奮劑規則》。在純粹理性與客觀事實面前,再能觸動情感的文字,再能打出共情的呐喊都無法撼動規則的權威。
事實上,早些年前,網球名將莎拉波娃,因服用米屈肼,而被國際網聯處以兩年禁賽。但後來經仲裁庭上訴得以減輕處罰,縮短至15個月。
其上訴的著力點就在于,強調從一開始當事人就在承擔責任,表現世界名將尊重國際規則之風範。
反觀如今的孫楊案,身爲國人,我們依舊堅信,孫楊並沒有服用興奮劑。
但我們也要明白,公正是建立在了解和掌握事實,並且合理利用規則而非無視規則的前提之上的。如此,我們內心的憤憤不平才能夠通過合理的途徑得以緩解和解決,而非僅僅通過簡單並毫無效力的喊冤與呐喊。
最後,筆者希望,縱使後面的申訴環節勝率渺茫,仍然可以成功,而孫楊,也永遠是爲國爭光的奧運英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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