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償還債務,馬來西亞籍男子答應幫忙走私動物入境新加坡。他在一次走私時被當局發現,其中一只小狗還因嚴重脫水和腸炎而死亡。
因被告無法償還所欠下的5萬令吉,阿凱指示被告幫他走私動物進入新加坡還債。每成功走私一只動物,便可獲得新幣170元至175元的報酬,用來抵消債務。
移民局人員在被告的車內搜出三只博美犬、兩只臘腸犬、一只柴犬、一只鬥牛犬以及一只短毛家貓。這些貓狗被關在後排座位以及後行李箱的改裝隔間裏。
根據案情,2023年3月2日早上約11時55分,被告開車走私動物入境時,在兀蘭關卡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發現。
醫療報告顯示,貓狗因被關在狹小的空間內且通風不足,造成它們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其中一只博美犬和一只柴犬體內被檢測出高傳染性的病毒;柴犬在一周後(3月9日)死亡,很可能是因嚴重脫水和由細菌引起的腸炎所致。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24周。(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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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告走私動物的行徑被揭發前,至少成功走私10至11次,每次會獲得新幣約1360元至1400元的報酬。若以每次八只動物來計算,他在早前已賺取約1萬3600元至1萬4000元的酬勞抵債。
無論是在新山還是新加坡,被告把車停放好後,會被要求離開兩小時左右,期間會有人負責把動物放入改裝的隔間內,以及取走動物。
調查揭露,被告案發時是一名水管工,也打零工,每個月的收入約1000令吉。由于他沒有穩定收入,所以向一名叫阿凱的大耳窿借錢。
被告同意以此還債後,阿凱給了被告一輛汽車用來走私。每次走私,被告會聽從另一名中間人亞曆的指示,在指定時間把車開到新山的假日廣場(Holiday Plaza)後,通過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再把車停放在大巴窯1A巷附近。
被告楊光勝(54歲),共面對16項抵觸動物和飛禽法令的控狀。他早前在庭上承認其中六項,法官將余項納入考量後,星期三(6月7日)判他坐牢2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