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受害人爲了不激怒被告,連忙道歉,但被告不僅威脅說將毀壞他的腳踏車,還在受害者靠近時開始對他拳打腳踢,導致受害者的下巴、胸口、左膝與小腿出現兩處淤青與三處割傷。
男子不滿被騎士罵,撞了腳踏車,再拳打騎士,加上涉及其他毒品案件以及辱罵公務員,被判監禁三年五周和罰款2000元。
被告懷恨在心,讓女友下車後,騎車追上受害人,在組屋樓下的電梯口附近故意撞上受害人的腳踏車,導致對方從車上摔倒在地。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騎著電單車去他的店鋪,受害者則騎著腳踏車等待交通燈。被告在受害者身前突然試圖U轉,受害者嚇到並喊道:“Siao啊!”
被告在2007年就曾因吸毒被判坐牢16個月,去年9月更是在尿檢中檢驗出冰毒成分,被告承認曾在芽籠購買冰毒,並在附近咖啡店廁所吸食。
被告林永漢(34歲)星期一(6月19日)早上承認傷人、吸毒、騷擾等四項罪名,另兩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也揭露,去年4月26日下午,被告在宏茂橋組屋樓下非吸煙區吸煙,兩名國家公園局的執法人員上前要求被告給出個人資料,被告竟拒絕並離開。執法人員跟上被告,被告被激怒,開始推搡執法人員,就算警方到場後,他也爆粗口辱罵。
案發于去年7月11日中午約12時50分,地點是宏茂橋5道第611座組屋一帶。
被告庭上求情時說,他已有近八年沒犯罪。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三年五周,罰款2000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