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6月22日,美國海岸警衛隊第一區隊司令約翰·莫格少將(John Mauger)說,失蹤了幾天的觀光潛水器“泰坦”號已證實失事,相信出現了“災難性內爆”,在搜尋區已發現該潛水器大量碎片。 “泰坦號”由總部設在美國的“海洋之門探險”探險公司運營。“海洋之門”發出文告指出,“泰坦號”上的所有五人,包括該公司首席執行官拉什(Stockton Rush),相信已經不幸遇難。 《紐約時報》報道,拉什的妻子溫迪(Wendy Rush)是當年“泰坦尼克號”兩名遇難者的曾孫女。當時,伊西多爾·斯特勞斯(Isidor Straus)和妻子伊達(Ida Straus)是零售業巨頭梅西百貨公司的共同所有者。他們是鐵達尼號上最富有的兩名乘客。 本次事故中,“泰坦號”上的其他四人是77歲的法國海洋學家和“泰坦尼克號”專家Paul Henry Nargeolet、58歲的英國億萬富翁和兼探險家Hamish Harding、48歲的巴基斯坦裔商業巨頭Shahzada Dawood和他19歲的兒子Suleman,他們都是英國公民。 (“泰坦號”座位圖) “泰坦號”一般載有艇長和“泰坦尼克號”專家各一名,以及三名乘客,每個乘客收取25萬美元費用。 下潛不到兩小時就失聯 “泰坦號”長6.7米,體積與小型貨車相似,最大作業深度爲4000米。 6月18日清晨8時,“泰坦號”攜帶了能夠維持96個小時的空氣,從加拿大科考船“極地王子號”下水,開始向著百年沉船“泰坦尼克號”殘骸所在地下潛,此處位于加拿大的紐芬蘭島東南部,海底深度大約1萬3000英尺。 (“泰坦號”觀光潛水器) 但是,在爲時近兩小時的探險曆程即將結束時,“泰坦號”與支援船失去了聯系。 失聯之後,加拿大、美國、法國等派出飛機、船艦、水下搜索設備等在該水域進行搜索,一些私人船只也加入了搜救工作。 (“泰坦號”搜索工作進行中。圖源:美國海岸警衛隊) 距離“泰坦尼克號”500米發現“泰坦號”碎片 美國海岸警衛隊的一個官員在6月22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說,在距離“泰坦尼克號”船頭約500米的海底,搜索人員發現了“泰坦號”的尾錐,還有附近其它碎片。發現了確認來自“泰坦號”上的五塊不同的主要碎片。 (“泰坦尼克號”船頭) 他說,第一個被發現的碎片是位于壓力船體外的尾錐。之後,搜救人員發現了“一個大的碎片區”,其中有一個是“泰坦號”壓力殼的端蓋。 他說:“這是發生災難性事件的第一個迹象。” (現場已發現了“泰坦號”的尾椎和腳架) 再後來,搜救人員在第一個碎片場附近發現了第二個較小的碎片場,而且在這裏找到了壓力殼的另一端。 他說:“我們繼續繪制碎片區的地圖,我們將盡最大努力全面繪制出海底的東西。” 美國海岸警衛隊第一區隊司令約翰·莫格少將說:“海底環境極其惡劣,我們所發現的碎片,與潛水器發生災難性內爆的情況相符。” 他說,專家對這些殘骸進行了分析,並通知了乘客家屬。 莫格指出,碎片區與“泰坦號”的災難性內爆相一致。 但他也說,“在我們進行搜索的時候,我們在水中一直有監聽設備,沒有從這些設備中聽到任何災難性故障的迹象。” 換句話說,在搜救隊抵達之前,“泰坦號”早已發生了內爆。 什麽是內爆? 潛艇在海中潛行時,在不同深度會遭遇不同水壓。 每下潛10米,就會增加一個標准大氣壓。 我們在海裏潛水時,深度達到幾十米就會感覺耳膜痛,這是因爲水壓增大。 潛艇抗水壓,是靠耐壓殼的耐受。根據耐壓殼的厚度與設計,一般可分爲設計深度、測試深度、工作深度、內爆深度等。 現代潛艇的下潛深度一般在300~400m之間。 設計深度指的是潛艇設計上所能達到的最大深度。 測試深度指的是和平時期潛艇所允許下潛的最大深度,通常爲設計深度的50%至三分之二;美軍海軍規定的測試深度是三分之二,英國皇家海軍定爲七分之四,德國海軍定爲一半。例如,設計深度是500米,那麽德國海軍潛艇的測試深度就不深于250米。 最大工作深度指潛艇在任何時候都不應超過的深度,包括戰時。所以,最大工作深度比測試深度要深一些。 (一般來說,核潛艇的工作深度是300米。公開數據顯示,美國海軍現役的俄亥俄級彈道導彈核潛艇最大潛深僅僅爲490米,而弗吉尼亞級攻擊型核潛艇的最大潛深也沒能超過600米) 最後,是極限深度,或內爆深度。超越了這個極限深度,就可能引發潛艇內爆,導致艇毀人亡。 我們可以想象,失去動力和浮力的潛艇在海中逐漸下沉。在下沉中,水壓逐步加大,每下沉10米就增加一個標准大氣壓的壓力。 (印尼海軍舷號402的潛艇。圖源:印尼海軍臉書) 以2021年4月失事的印尼海軍402潛艇爲例,如果它在300米開始下沉,那麽當時它的水壓是大概30巴。 30巴是什麽概念?我們平時在家裏使用的壓力鍋,不會超過六七巴,而普通小汽車的輪胎氣壓,也不過2.2巴左右。 水深300米就是30巴。如果失去動力和浮力,下沉到700米呢?那就是70巴。越往深處下沉,水壓越大。 在下沉過程中,潛艇的耐壓殼會受到越來越大的壓力,到了一定的極限,艇身抗受不住,會被壓垮。 更准確說,是內爆。 0.1秒灰飛煙滅 內爆在極其短的時間內發生。 1963年4月10日,美國海軍核動力攻擊潛艇長尾鲨號(USS Thresher)發生故障下沉,在730米的深度發生內爆,內爆發生時間爲0.1秒。 沒錯,內爆發生時間爲0.1秒。 0.1秒是什麽概念? 沒有從事專門訓練的人的反應時間通常在0.2至0.3秒之間,而一個訓練有素的運動員也只能達到0.1至0.2秒。 換句話說,0.1秒發生內爆,你還沒反應過來,人就徹底沒了。 能有多徹底? 首先,艇身一內爆,極其巨大的水壓在極其短的時間(0.1秒)把艇壓破,把艇內的空氣壓縮。被急劇壓縮的空氣溫度驟然升高,點燃艇內一切東西,包括人體。 即便人體沒被燒焦,也會被突如其來的沖擊波和四處高速飛濺的潛艇碎片打成碎片。 如果僥幸沒被燒死也沒被沖擊波打死,幾十巴的水壓會把人體內的肺、腹等壓扁。 換句話說,內爆發生時,人一定是在極短時間內死亡,而且很可能是無痛覺死亡。 真正殘忍的並不是死亡過程,而是在等待死亡的過程。 隨著潛艇下沉,隨著各種儀表顯示越來越可怕而且無可挽回的情景,隨著艇身出現各種漏水、開裂,隨著各種努力一步步化成失望,再一步步化成絕望。 這恐怕才是最大的折磨。 逝者已矣,願安息。—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