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認爲,這一水平的存款保險保障,在實現對存戶的高度保障和管理保障成本之間,取得了適當的平衡。如果保障成本過高,最終會轉嫁到客戶身上。
在改進存款保險計劃的運作效率方面,金管局建議賦予它權力規定何時的存款余額爲最終存款,以更加明確如何計算存款保險賠償,以及爲存款保險賠償的索賠設定時間限制,幫助保持低行政成本,因爲索賠的可能性會隨著時間推移而越來越小。
公衆可到金管局網站下載咨詢文件,了解更多細節,並在在7月31日前提交對這些建議的意見。
金管局指出,這些建議源于它對存款保險計劃的定期審查,以確保這個計劃繼續實現它的目標。存款保險限額上一次審查是在2019年,當時從5萬元提高到7萬5000元,91%存戶的全部存款獲得保障。隨著存款額的增長,全部存款獲得保障的存戶的比率在2022年第一季略微下降至89%。
這意味著如果一家銀行或金融公司倒閉,每名存戶可索回的存款頂限提高至10萬元。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星期二(6月27日)發布公衆意見征詢書,建議把存款保險受保上限提高到10萬元,以提高存款保險計劃的清晰度和運作效率。
這項改變將讓 91%存戶的全部存款獲得保障,並將確保存款保險繼續實現它的主要目標,即在銀行倒閉(無力償債)時保護小存戶。
新加坡凱基證券研究部主任陳廣治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金管局的建議將能加強對新加坡銀行業的信心,吸引更多海外資金。鑒于三家本地銀行相對低風險和良好的狀況,這是好上加好。”
金管局副局長(金融監管)何恒心指出,金管局的建議“不是因應今年早些時候國外一些銀行面對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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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早些時候,美國暴發區域銀行危機,多家較小的銀行倒閉,全球銀行股因此承受許多壓力,各地管制者紛紛迅速采取行動防止問題擴散全球。
何恒心說:“確保一個安全和有韌性的銀行系統的關鍵,是實施先發制人的保障措施,即金管局的良好監管和嚴格監督,以及銀行本身的有效治理和風險管理。存款保險補充了這些保障措施,在銀行倒閉的情況下爲小存戶提供一個安全網。存款保險安全網有助于爲小存戶提供信心,但不能替代良好的風險管理和有效的監督。”
金管局文告指出,它建議將存款保險的最高受保額,從每個存戶7萬5000元提高到10萬元。這將確保絕大多數較小存戶的全部存款額繼續獲得保險保障,這與平均存款余額的增長並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