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罪名一旦成立,犯罪者可被判處最長三年監禁,或罰款,或外加鞭刑,或任何以上組和的刑罰;通過言語、手勢或展示任何物件等方式侮辱女性尊嚴者,可被判坐牢最長一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另一項控狀指出,林智強涉嫌在2013年間,在辦公室對一名受害者解開腰帶,還建議對方以發生關系的形式換取好處。
他目前獲准以1萬元保釋在外,案件展期至7月7日進行審前會議。
他還被指以布置作業爲由,要求女藝人寫下性幻想,並指自己可以作爲性伴侶滿足她的幻想。
爲保護受害者,法官谕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她們的年齡。
早前被控非禮的本地知名音樂人及《新加坡偶像》前評審林智強,星期三(6月28日)被加控五項罪名,指他意圖侮辱三名女藝人的尊嚴,包括播放色情影片給其中一人觀看,以及詢問性相關問題等。
林智強早前被控一項非禮罪名,控狀指他于2021年11月23日,在辦公室內非禮一名女子胸部,過程沒有隔著衣物,而是直接與女子有肌膚接觸。當時作爲代表律師的奈杜在庭上表示,他的當事人否認有罪。
林智強(Ken Lim,58歲)涉嫌非禮的案件星期三在國家法院過堂。控方對他加控另五項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連同早前的非禮罪,他目前共面對六項控狀,涉案受害女子則有四人。
林智強之前的代表律師是Dentons瑞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奈杜(Naidu Navindraram),但現已改聘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其中包括高級律師陳志明。
1999年至2002年期間,林智強涉嫌在辦公室內詢問另一名女藝人是不是處女,以及自己能否成爲她的第一個性伴侶等問題,他也質疑對方在沒有性經驗的情況下,創作不出有深度的歌曲。
新控狀顯示,林智強涉嫌在1998年至1999年期間,把一名女藝人帶到經禧圈(Cairnhill Circle)一帶的住家,讓她觀看“性後”鍾愛寶的色情影片,以及在亨德申路的海峽唱片(Hype Records)辦公室內和對方說,若是對方沒有性經驗,自己可以“幫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