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時候,新加坡出現的兩部長租住豪宅事件出現,隨後就愈演愈烈,總理李顯龍第一時間要求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負責審查,結果也顯示部長的租住過程並無問題。
7月3日,新加坡國會上,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再次對這一事件作出了回應。
(圖源:CNA)
尚穆根說,自己在當律師的時候買下了一處房産,但在擔任部長的時候,發現前後兩份工作的薪水不匹配,加上有人向他建議不要把資産綁在一個房子上,因此決定租住房子。
他在看了幾處房産後,決定租住萊道路26號的“黑白屋”洋房,還特地告訴中介,報價不能比鄰居低。他之後接受了土地管理局提出的較高報價。
在疫情爆發後,他將原房産拿去出租,並以此填補萊道路洋房的租金。
2021年11月,尚穆根將自己的房産售出。
洋房額外的約1萬5000平方米土地也是他自費維護。尚穆根並不想租下這塊土地,但由于土地管理局認爲他的自費行爲還需把土地一並納入租賃。
在當前的爭議中,尚穆根表示,如果當局要收回多余的土地,他很樂意歸還。
新加坡律政部的第二部長唐振輝也在國會上表示,兩位部長的租住過程走的是合法流程,租金由土地管理局決定,兩人並沒有參與到其中,貪汙調查局的結果也證明了兩人沒有出現不當的貪汙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