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賢總結時說,在政治上,人民行動黨尋求建立最強大的國家團隊,吸引不同背景的有志之士,包括出身寒微,靠自己努力奮鬥的人,也包括經濟情況好的人。他強調,經濟條件不是從政的條件,更不應成爲剝奪資格的理由,問題在于這個人是否有正確的心態、能力和動機。
總理也說,他作爲總理的職責不僅是確保沒有不法行爲,而是要確定在法律之外,是否有其他不當行爲。他因此再委派張志賢檢討土管局的政策和程序,以顯示他有絕對的意願維護政府和國會長期以來對誠信和端正行爲的高標准與嚴格要求。
張志賢:經濟條件不應成剝奪從政資格理由
總理說,當他聽到兩名部長租住黑白洋房,他在尚未深入調查前的評估是,不認爲此事涉及不當行爲。“我完全相信我的部長和處理此事的土管局官員會做正確的事,並妥善處理租屋事宜。”
討論進入第五個小時後,議員潘麗萍(惹蘭勿刹集選區)起身指出,此事涉及李總理內閣的主要成員,並請總理陳述看法。
另一個爭議點是,尚穆根是否應通過副常秘索取可供租住的國有房産清單。
他說,我國付給部長符合實際、具競爭力的裸薪,由部長自行決定把錢花在哪裏。他因此認爲部長向新加坡土地管理局或私人房東租房並無不妥,只要妥善處理和遵守所有程序。
這是因爲貪汙調查局是獨立的機構,已樹立作爲反腐機構的強大聲譽,並擁有憲法保障的必要法律權力來徹查事件。
盡管如此,數名議員仍繼續質問張志賢負責調查是否合適,對此,總理同樣不認爲張志賢參與租賃交易。他說,論內閣年資和經驗,張志賢是他最資深的部長。“我想讓最有經驗的、最符合條件、最有能力的人去負責這項調查工作。”
兩位部長租住黑白洋房一事經過徹查,李顯龍總理確認不存在利益沖突或不公平的優待,且遵守所有規則和程序。他說,租住黑白洋房的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醫生沒有做錯事,他仍充分信任兩人。
對此,總理回應,此次辯論的重點是價值觀,即誠信、端正和廉潔。
李總理也強調,我國部長領的是裸薪(clean wage),不享有福利或官邸。因此,部長住在哪裏,是租房還是買房,都是他們的個人選擇。
總理也強調,總理必須根據部長行爲准則和議員操行守則,決定部長的行爲是否妥當。
土管局隸屬律政部,爲避免利益沖突,律政部長尚穆根指示當時的律政部副常秘,若有關他租住黑白洋房的事須交由部長決定時,可請示時任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若英蘭妮無法做主,則請示張志賢。張志賢星期一澄清,土管局在整個租賃過程中,沒有向律政部或任何部長上報任何問題,因此他不是參與方。
李總理:定下道德和品行標准是總理的責任
然而,土管局5月12日發聲明後,課題繼續引起公衆關注。因此,當兩名部長要求李總理進行獨立調查時,盡管他對兩人和制度有信心,但仍決定最好的做法是任命貪汙調查局正式調查,以確定是否存在貪汙或不法行爲。
他說:“只要他們有所表現,爲新加坡人服務,並贏得選民支持,行動黨就會把他們留在團隊裏。我們須要提升每個人的生活,而不是把成功者拉下馬,因爲那將分裂新加坡人,對國家造成巨大傷害。”
四名部長星期一(7月3日)在國會就此事發表部長聲明,除了負責調查的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以及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外,尚穆根和維文也解釋他們租住黑白洋房的原因。
國會反對黨領袖、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說,他不認爲有人在指控部長貪汙,人們在意的是部長應公私分明,不應該向高級公務員索取這些信息,而是通過房地産經紀咨詢土管局。對此,尚穆根回應說,他詢問副常秘是爲了確保律政部知道他租住國有房産的事。
“如果他(總理)認爲行爲妥當,應該照說。如果他認爲不妥,就必須說不妥。他不能說我沒有意見,我不想影響我的部長和我的議員。歸根結底,總理要負起責任,必須在國會闡明立場,並在投票箱前向新加坡人作出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