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通常下意識的第一反應就是進行反擊,保護自己的安全,而在正當防衛的時候,有時候會不小心防衛過當,經常會有防衛過當後,真正的受害人反而被判刑的事件。受害人就因爲防衛過當將犯罪嫌疑人致死,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界限就算在法律上也是很難界定的。
22歲的受害人就因爲收到傷害而進行了自我防衛。晚上受害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因爲平時也會從這條路上走,走習慣了天黑也不害怕。”但是就是這條她走了很多遍的路,這天卻是危險重重。犯罪嫌疑人已經盯上受害人好幾天了,他經過多天的踩點,確定這個年輕的姑娘每天是獨自一個人回家,他找准了下手的機會。案發當天受害人像往常一樣,走在這條路上,受害人突然從一個陰暗的角落裏沖出來,趁受害人不備,從背後緊緊地抱住了受害人意圖不軌。但是這名犯罪嫌疑人不知道受害人曾經是一名女兵,受害人被抱住之後,就迅速的反應過來,進行了反擊。
但是男女力量懸殊,受害人在拼命掙紮時掐住了嫌疑人的脖子,由于過度緊張受害人並沒有發現嫌疑人已經因爲窒息停止了掙紮。受害人被嫌疑人的家屬以故意殺人罪告上了法庭,但是經過法院判決,受害人屬于正當防衛行爲,不給予判刑。
當我們的生命安全收到威脅的時候,我們一定要勇敢的拿起武器進行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