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送“流放女犯人”是苦差,爲什麽官差都搶著做?好處不止一種
在我國古代封建社會,女子的社會地位比較低,整個社會對她們的要求也是非常嚴格,只要犯一點錯就會被判處很嚴重的刑罰,古代刑罰嚴苛縱然死罪能免,也會有流放之罪受盡皮肉之苦,不過押送流犯是苦差事,爲什麽官差還爭著去呢?
吏在衙門中的地位很低,通常要做的工作都是幹一些雜活,跑個腿兒,抓個人,平時的巡夜值班也都是他們的活兒。吏一旦偷懶被發現,不僅要扣錢而且還得挨上幾大板子。相比押解犯人,即使路途又累又有風險,但可以享受絕對自由,不用看人臉色。
古代衙役們的俸祿都是非常少的,因爲古代社會生産力低下,因此底層人民生活非常辛苦,可能飯都吃不飽,所以衙役們靠著微薄的薪水根本無法養活家人,而押送流放的犯人對他們來說是一個肥差,因爲會有犯人家屬提前打點好一切,特別是爲女囚犯打點的錢財會更多。
對于官差來說,如果押運的時候遇到這樣的女犯人,家中一般會贈送馬車等交通工具,這樣官差也可以乘坐馬車來回,而且回來之後還可以把馬車賣掉大賺一筆。這就是爲什麽官差還爭著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