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是這樣:
3月17日,賀嶺峰教授以直播的形式和大家進行了一個公益督導。
他提供了一個咨詢案件。(該案件經過修改,不違反咨詢師倫理)。
案件內容:一個38歲母親,在19歲的時候生下來一個兒子,結婚4年後,丈夫去世。獨自撫養兒子長大,現在母子生情。 目前,來找咨詢師的原因是母親懷了自己18歲的親兒子的骨肉,現在已經七個月了,對于孩子是否要生下來,前來求助咨詢師。
在直播中,賀教授的表示:
母子亂倫問題很簡單,他們享受了生活的美好,性生活和諧,咨詢師們不要將單純的問題搞複雜了。應該更加關注來訪者的所需要面對的問題,而不是去關心其他的問題,更不可以去指責她。
這個直播在業內算是掀起了不小的風波。反對的聲音此起彼伏。
因爲法律並沒有明文禁止這種現象,所以當家庭生活真的會促使親人發生關系,那麽法律禁令也無能爲力,家庭範圍內的活動通常都是既堅定又連貫的,即使是法律的抽象訓誡也無能爲力。
按照這種情況,賀教授的說法有一定的正確性。如果對當事人來說“母子愛情”不是一個問題的時候,作爲咨詢師來說,他無權做來訪者要求以外的事情。
事後,有些咨詢師對賀教授的說辭進行了批判,認爲這是一個小衆的價值觀,具有誤導性。
我也不認同這種賀教授的建議,並不是因爲道德感,而是賀教授說的那句話:“問題很簡單”。
我不明白簡單在哪兒?
人類史上,「血親之間不可亂」是人類發展史上的重要成就,它和其它道德禁忌一樣,在許多人身上已經成爲遺傳的天性。
另外,孩子的心靈成長是絕對離不開父母的教養的,父母的教養方式是間接影響到孩子的。
所以這個問題,對我來說,一點都不簡單。
爲此,我熬肝看完了幾本書。
想從「母子愛情」的成因及人們爲什麽如此反感,來探討一下這樣的案件。(在咨詢中,這樣的案件不多,但也不少。)
畢竟只有理解才能更好的幫助!
我將文章分爲兩個部分。
第一個部分:母子間愛情的成因。
第二個部分:人們爲什麽如此反感關系的混亂?
如果第一部分讓你感覺到不適,可以直接跳過看第二部分。
母子間愛情的成因
因爲不了解賀教授案例的全部內容,我大量的借鑒了勞倫斯的《兒子與情人》這一小說中的莫雷爾太太和三子保羅的例子。
我將母子間的愛情成因歸結爲四點:
- 被過早喚醒的兒童的性本能。
- 俄狄浦斯情結的未被抑制。
- 具有心理病態的父母,對孩子表現過分的情愛。
- 青春期時,父母的管教。
1.被過早喚醒的兒童的性本能。
如果雙親對兒童的有過多的情愛,那麽就有可能過早地喚醒其性本能(在青春期的生理狀態未到達之前),致使其心蕩神馳,都會在生殖系統裏表現出來。(這也是爲什麽建議一歲需要斷奶,母乳有性化的特征,並非餵的越久越好。)
假如兒童在這個時候,有幸躲過這一劫,那麽他成年後的情感會指導他去選擇自己的愛戀對象。
因爲性成熟的向後拖延,讓他們仍有相當充分的時間去建築防止亂倫的堤防和其他一些對性抑制的途徑。
這一選擇自然也導致了血親之間不可亂的道德律令。這樣一來,便讓其對象在選擇活動時,排除他童年所愛戀的人。
2.俄狄浦斯情結的未被抑制。
弗洛伊德很早的時候就提出過俄狄浦斯情結(戀母情結)。
這是在每個男孩在成長過程當中,都會産生的情結。
“戀母情結”是兒童性欲發展的高峰,也是性心理和人格發展的關鍵時刻。
當然,它只會發生在潛意識狀態中,不會被覺察,承認與肯定的,所以不會有意識的執行。
俄狄浦斯情結是來源于希臘神話《俄狄浦斯王》,一個弑父娶母的故事。
俄狄浦斯是底比斯王拉伊俄斯和伊俄卡斯忒的兒子,幼年遭到了抛棄。只因拉伊俄斯受到了神谕的警告:這個未出生的嬰兒將來會殺死她的父親。
執行命令的仆人,動了恻隱之心,將他送給了一個牧人,牧人又將他送給了科任托斯的國王玻呂玻斯,他成了王子。
俄狄浦斯長大成人後,從神明那裏得到了必將弑父娶母的神谕,他以爲玻呂玻斯就是自己的“生父”。
他離開了他自認爲的家鄉,途中,他遇到了拉伊俄斯並且兩個人發生了爭執,殺了國王。
他去了底比斯王國,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謎,出于感激被底比斯人擁戴爲王,並讓他與伊俄卡斯忒結婚,此後很長時間他統治著底比斯國,並和伊俄卡斯忒生育兩兒兩女。
不久後,底比斯瘟疫流行,人們請求神谕。
神谕說只要把謀殺拉伊俄斯王的凶手驅逐出境,瘟疫就會止住。
最後,俄狄浦斯知道自己是殺死拉伊俄斯的凶手,又是拉伊俄斯和伊俄卡斯忒的兒子。極爲震驚,刺瞎了自己的雙眼,離家出走了,神谕得以實現。
- 人爲什麽會産生這樣的情結呢?
人在幼年的時候就會産生性欲/利比多。只是這個時候的性欲指向的是自我性。
比如:口欲期:嬰兒通過吮吸母乳來滿足。肛門期:通過排泄獲得快感。
當進入性器官期時,兒童雖然只有三到五歲,他們開始有一種探索和求知欲望了。(這裏的求知欲不是本能)就像這個時候孩子會問爸爸媽媽自己是從哪裏來的。
在這個時期,他的力比多直接開始向外界轉移。 而對于兒童來說,他們接觸最多的就是母親,母親用自己的乳房餵養了他們,在口腔期的時候已經具有了母親(對象性)力比多的滿足的性質,所以男孩到這個時期格外偏愛自己的母親,而對占有自己母親的父親,表現出怨恨。
弗洛伊德認爲《俄狄浦斯王》這個故事之所以感動我們,因爲那也是我們所有人的命運,是它使我們把最初的性沖動指向了我們的母親,而把最初的怨恨和第一個謀害的願望指向了我們的父親。簡單來說,就是小男孩排斥父親,企圖占有母親全部的愛。
但是我們往往比這個國王幸運,我們因爲成功地克服了對母親的性沖動,忘卻了對父親的記恨,沒有成爲精神神經症的患者。
如果說與母親的聯結是內在力量的源泉,同樣也是混亂的根源。
那父親呢?父親的任務就是協助母親和孩子的分離的。
即便有戀母情結的存在,關系中仍不應該少了父親的存在。
對于孩子來說,母親是屬于父親的,如果想要得到自己的母親,就是弑殺自己的父親,然後自己是弱小的。 父親會懲罰自己,會閹割掉自己,因爲父親比自己強大。
在這種情感的糾結下,對于母親的愛戀,和對于父親的嫉妒,同樣也害怕自己被閹割掉,讓孩子內心充滿焦慮感。
在經過嚴重的內在掙紮後,認清現實後(自己無法替代父親),他將對母親的沖動逐漸壓抑,戀母也隨之消失。
否則,就容易産生病態的結局。
反之來看,很多過于緊密的母子關系中,我們都很難看到父親的身影。(論父權存在的重要性)
比如說,勞倫斯的小說《兒子與情人》描述了莫雷爾太太與她的三子保羅之間的畸戀。
保羅是莫雷爾太太和莫雷爾的三子,就像現在衆多“喪偶式教育”家庭的孤兒“寡”母。
保羅的父親,從未盡過自己丈夫和父親的責任,白天工作,晚上在酒館喝酒。經常和莫雷爾太太吵架。(其實,這個地方並不是真的未盡到父親的責任,而是莫雷爾太太有意識地養成孩子們對父親的厭惡態度,導致了父子間的關系疏遠)
母親表現出的弱者狀態,導致保羅從小就開始能感知母親的喜怒哀樂,如果母親有什麽不順心的事情,那麽他的心也很難定下來。他的心靈總在關注著母親。
對此母親也常常向保羅傾訴自己的煩心事,而作爲孩子的保羅,也盡力耐心的聽,幫她分擔煩惱。後來,他們不知不覺中,無話不談,親密無間。
這種成功替代了父親其丈夫的角色,讓他由愛萌生了一種責任和志向。
小說中有一段內容,展現了他們雙方的畸戀。
“再說我從未···你知道,保羅···我從未有過丈夫。真的,從來沒有過。“保羅輕輕撫摸母親的頭發,吻著她的頭頸。
“放心吧,我不愛她。(指米裏安),媽”保羅柔聲地說。他低下頭,難過地將臉埋在了母親的肩膀上。
母親長久的,熱烈地吻著他。
莫雷爾反複強調了對丈夫的怨念和對兒子的愛,加大了保羅對父親的恨意,也不斷激活了他潛意識中的俄狄浦斯情結,使之外化。
3.具有心理病態的父母,對孩子表現過分的情愛。
按照弗洛伊德的說法,孩童與任何照料者之間的互動,都會源源不斷地給他帶來快感區的滿足。
比如,早期口腔期的吮吸欲。在父母的養育過程中,過分的溺愛會引起孩子的性早熟,從而造成危害。而那些具有心理病態的父母,比起正常的父母更容易對孩子表現出過分的情愛。他們的這種行爲也會讓孩子染上心理症的症狀。
就像前面的《兒子與情人》,莫雷爾太太經常表現出對兒子的愛和對丈夫的鄙視。
曾經的莫雷爾太太是個中産階級的小姐,她當過教師,知書達理。
在丈夫追求她時,她並沒有考慮下嫁給一個目不識丁的礦工,會讓她失去她曾經擁有的一切。
對于丈夫的失望,曾經中産階級優待的失去,她無法離開丈夫,她需要丈夫來維持家庭生活。
這些挫敗感,讓她失去了對現實的種種期待,她開始建構她理想的自我了。(在對丈夫的失望,代表著她成爲菲勒斯的欲望轟然倒塌,這個時候她的象征界的理想的認同是挫敗的,于是她轉而去認同了理想的自我。)
她把愛和期望寄托在了兒子的身上,因爲兒子是不會反抗自己的,兒子是順從的,兒子也是個男人,兒子能夠幫她實現她理想的自我。
她抓住(可能無意識,也可能是有意識的)了保羅對自己的依戀。 當在丈夫那邊受挫的時候,她將自己的作爲女人的愛與欲望,轉向了兒子,以期望從中獲得安慰。
在教育上,因爲鄙視丈夫的目不識丁,莫雷爾太太壟斷了孩子的教育權,她教三個兒子鄙視父親的粗俗,簡陋的生活方式,並且鼓勵他們通過知識和意志來改變社會地位,進入中産階級。
孩子們成了實現莫雷爾太太的理想工具,她把自己的理想和生活觀投射到自己孩子的身上,她讓孩子成爲了她的受害者,她理想的犧牲品。她拒絕讓孩子自由的發展個性,讓孩子終日圍著她,他們因此喪失了男子氣概。
作者勞倫斯也曾說過,他認爲這是現代文明普遍的弊病:“現在,母親和孩子的關系從來都不是母子親情。這種關系是母親蓄意建立的一種批判關系。母親在居于理想主義者和生命管家的新角色傻姑娘,實際上,從未允許孩子從深處的動力中心有過一刻不假思索的反應…可憐的小東西成爲了她母親理想的犧牲品。”
4.青春期時,父母的管教。
在正常情況下,兒童的愛戀對象選擇會分爲兩個時期。
第一次大約是在三歲到五歲的時候(戀母情結期), 到達潛伏期到時候,便會突然終止或者漸漸消失,其性目的是完全純碎的兒童式。
第二次從青春期開始,這個時期最爲重要,他決定了日後性生活的明確形式。
兒童對象選擇結果,往往影響深遠,它們或是被保留下來了,或者是潛伏期潛伏了一段時間,再于青春期重新出現。但是因爲這兩個時期逐漸形成的潛抑作用,它們不會在青春期有所發展。
而青少年的全部性活動都僅限縱情的幻想中,這些幻想大多數是不以實現的。他們會按照不同的性別分別受到父母的吸引,也就是說兒子總喜愛母親,女兒總親近父親。
因爲道德禁忌和潛伏期的壓抑,這種明顯的亂倫幻想會被克服和放棄,那麽青春期中最重要的精神曆程得以完成。前提是脫離父母的管制。
在這個階段,某些人也不能擺脫父母的管制,那只能不情願或者不安全地撤銷對他們的情愛有些幹脆,就不撤回了,那就意味著戀母得以延續。
進入青年後,當保羅遇見了第一個愛人米裏安。莫雷爾太太內心充滿了怨恨和嫉妒,她害怕米裏安代替她占據了保羅的心。
當保羅回來晚了,她“會心煩意亂,會對他忿忿作色。”並將米裏安貶低爲“那種勾引男人靈魂,直弄得他魂不守舍的女人。”
最終保羅和米裏安的愛情關系發展到高潮的時候,莫雷爾太太用自己赤裸裸的感情征服了兒子:
她一把抱過他的頭,把臉埋在他肩頭抽泣著。這一舉動和她過去判若兩人,保羅感到心如刀割。
“我真無法忍受。我可以容忍另一個女人—可決不是她。她不會讓我得到一席之地,一點也不會。”
保羅立刻對米裏安恨之入骨。
事實上,莫雷爾太太絕對不會讓其他的女人擁有保羅。 他利用他對保羅感情上的控制,將保羅拉回到了自己的控制權中。
(很可惜保羅的放棄,如果和米裏安在一起不會導致他日後的悲劇。 青春期欲望對象的選擇是可以壓抑早期的原欲愛戀對象。)
莫雷爾太太剝奪了保羅愛另外一個人的努力。
“她生育了他,愛著他,保留了他,他也對她回報著他的愛。因此,他不能自由地走進自己的生活。不能真正地去愛另外一個女人。”
保羅爲此焦躁不安。他沒有意識到母親在自己的成長路上起的負面作用。
當莫雷爾太太說:“你還沒有遇到合適的女人。”
保羅說:“只要你健在,我永遠不會遇到合適的女人。”
總結:
從這四點來看,即便是性心理,對孩子成長影響有很大關系的還是父母。
無論是童年時期,母親照顧時的情愛,這本身就是一股強大的能量,與父親的競爭關系,及日後父母對孩子的管束,都對性對象的選擇有重要的影響。
若母親不在孩子的教導過程中,過多的放縱自己的情愛和占有欲,也並不會導致兒子陷入了她那畸形的愛中。(我覺得這算是母親對兒子的一種性誘惑。)
教養中,父母的存在及夫妻關系,對孩子也有很重要的影響。
孩子與父母之間的關系幹擾(或損害),都將對他成年時的性生活産生極爲嚴重的影響。如果雙親之間不時發生爭執,或者他們的婚姻不愉快,他們的兒子便很有可能在性的發展中發生錯亂,甚至出現心理症。
就像在一些歇斯底裏症的同性戀患者中發現的,那些因爲父母離婚,分居或過早死亡而失去父母一方的孩子,其全部愛情皆被剩下的一個所吸收,因此決定了這孩子在日後選擇對象時所期望的性別,終于導致了永久性的性顛倒。
第二部分 爲什麽人們無法接受這樣的感情?
目前,人們對血親之間亂來的反感是不假思索,油然而生。即便我們的法律並不對其約制(法律反對婚姻,不反對單純的性交往)。這種道德禁忌深入骨髓,就像是一種遺傳。
畢竟它表達了人們的一種模糊情感:如果不對「血親之間不可亂」加以禁止,那麽身份的界限就變得奇怪了,父親不再是父親,母親不再是母親,孩子不再是孩子。
當賀教授在提到那位母親稱自己的兒子是男朋友的時候,我感受到了一陣憎惡。這種結合引起了我內心的一種恐懼感。我難以接受平輩之間的關系和長輩之間關系的混亂。
家庭,就像具有某種宗教性質一樣。
一旦成了家,即便是平等的夫妻,對待雙方都會有一些尊敬。
夫妻的功能與親屬的功能,也具有一些不相融性。
當一對夫妻真正形成了一個家庭後,確切地來說,也是當有孩子而後,家庭的性質才算是完滿,也開始被家庭的道德所影響。
父母與子女,兄弟與姐妹的關系,這些關系都被倫理監控著。
在這個家庭的成員,相互學習尊敬,尊敬具有一定的禁欲宗教色彩。
雖然人性總是難免參雜著一些“本能”性的存在,不過家庭感情,往往是獨特的。
對待妻子的愛和對待子女的愛,就是具有不一致和對立性的,以至于我們不需要尋找什麽邏輯,它就是如此自然且習以爲常的。
比如,對于孩子來說,無論父母怎樣變化,都會像“神”一樣,讓人産生一種崇敬且不容侵犯。父母對于孩子也是,不僅僅是本能自發的愛,也是帶有一定的義務在其中。
血緣讓家庭成員聯合起來,讓其中的人愛和被愛。
家像一方聖土一樣。
性,它排除了所有的義務和規則。這裏沒有義務和規則,更沒有道德的說法。男女相互結合是爲了從中尋求快樂,他們在一起,是因爲他們願意如此。
這種行爲,因此給放縱拓寬了道路。它更像是一種沒有責任的世俗享樂,不具備半分約束力,在這樣的世界裏,雙方的興趣及歡樂,才是此間的支配法則。
如果說,家庭是尊敬,義務,神聖的集合體,那麽性關系就是激情,放縱和世俗的集合體。
兩者充滿著激烈的對立。
近親的交往,是莊重且排斥其它意義的。試想一下,如果去追求一個應該報以尊敬的人,那不可能不讓雙方原有的感情變質或者消失。
如果將親人與性關系合二爲一,那將給人帶來極爲強烈的道德混亂感。這樣的混亂感就足以讓人退避三舍。
在這些我們既有的觀念中,自然,我們無法想象一個男人使其母親成爲其妻子,這就是我們拒絕的原因。
後記:花了兩周查閱資料,總算是寫完了。會寫這樣的一篇文章,是我的一個觀念在作祟。
我始終認爲孩子對世界的認識,是從父母眼中看到的。 如果孩子行爲有什麽異常,那多半是父母出了問題。
對于這個案子,賀老師表達的是:“不要想複雜了,這個案件不要牽連到性。”
但是,「母子之間的亂」本身這就是一個性關系問題。這個兒子的做法,不難保證有沒有其母的教導影響。
如果不加以幹涉,那麽可能對母親來說不是問題,那兒子日後不會像《兒子與情人》中的保羅一樣,成爲受害者嗎?
母子之間的愛,是愛,也不是愛,
它混亂不堪且無序。
讓人心生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