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韓國連續爆出八卦新聞,很多媒體也又開始重新回顧三星李氏家族長女李富真長達5年的離婚案,去年9月漢城法院判決李富真獲得子女監護權和撫養權,丈夫分到141億韓元財産,折合人民幣8000多萬,三星是韓國第一大財閥,爲什麽離婚案只分出不到一億人民幣?
這樁離婚案本身很有八卦精神,前夫任佑宰曾經是李富真的保镖,李富真堅持嫁給他而且最終說服了自己的父親,三星集團的掌控者李健熙,這一度也是韓國跨階級的愛情神話。但是李富真在三星財閥內部是個很邊緣的人物,只能負責邊緣化的酒店業務,她的婚姻對于三星來說不算是大事,所以分手費也不會太多,李富真的確是李氏家族的長女,但是韓國財閥的原則是兒子繼承家業,女兒只是個裝飾品。
另一個韓國大財閥,LG財團的上一代族長具本茂2018年去世,兒子死在他前面,具本茂完全忽略了自己的兩個女兒,從弟弟家裏過繼了一個兒子繼承家業,就是LG財團現任掌控者具光谟,參照這個例子,李富真完全不可能掌控三星集團的核心業務,比如說三星電子和三星生命、三星物産,這都是她的哥哥李在镕的資産,和其他韓國人相比李富真只能算是一個有富豪親戚的普通人,8000萬人民幣的分手費不算少了。
說到韓國財閥,國內有一種說法,自從1999年經濟危機以後韓國大企業的股份被美國資本拿走了一半算是外資企業了,從股權來看李氏家族的股份也的確不高,是不是可以說李富真的哥哥乃至父親都是美國資本的代理人呢?
評價一個現代資本的歸屬不能只看持股的比例還要看持股機構分布和實際控制權,比如說阿裏巴巴集團的第一大股東是日本軟銀集團,而且阿裏巴巴在美國上市,美國的投資者並不少,但是並沒有影響到馬雲團隊的經營,也沒有說馬雲就是日本或者美國的代理人,三星集團的情況也差不多,李健熙家族持股比例確實並不高,但是外國投資者的股權非常分散,現在三星電子的外國投資者總數接近3000家,在2011年底持股超過1%的外國投資者只有三個,沙特主權財富資金占了2.7%,新加坡主權財富基金占了1.68%,美國的“歐洲及太平洋增長基金”只占1.39%,這些分散的資本不會因爲歸屬一個國家就聯合起來對付韓國李家,同時爲了保證控制整個集團,李氏家族創立了非常複雜的多層持股結構和交叉持股結構,用相對少數的股份控制所有關鍵資産。三星集團的旗艦企業是三星電子,它的大股東之一是三星生命保險持股8%,三星生命保險的最大股東是李健熙和三星物産分別持股20.7%和19.3%,三星信用卡持有三星物産8.6%的股份,而三星電子又持有三星信用卡37.5%的股份,中間三星物産的最大股東是李在镕持股25.1%,只要這些公司的投資人不同時出來策反 ,三星財閥就是李家的。
美國資本主義都不能主導三星集團,爲什麽文在寅政府還敢挑戰財閥呢?
韓國消滅軍閥獨裁制度幾十年了,畢竟也是一個比較現代化的國家,民選領袖有全民的授權作爲後盾,也有很強的政府財政實力,對付財閥還是有一定辦法的,三星集團交叉持股雖然厲害但是核心企業三星電子的第一大股東是韓國國民金公團持股比例大9.79%,雖然它平常並不參與公司運營管理,但是公司重大合並事項裏面擁有否決權,同時韓國法律規定企業重組或兼並只要資産總額或者交易額超過2萬億韓元相當于116億元人民幣就必須向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進行申報並獲得許可。
現在文在寅和右翼政治集團劃清界限又完全不考慮任期結束以後的下場,三星對這個瘋狂的總統還是要退讓的,2018年剛上台不久文在寅政府就開始推出法規限制大企業財閥內部的交叉持股,同時文在寅政府還追究了李在镕賄賂樸槿惠的案件,2017年8月漢城法院一審判決李在镕行賄挪用公款等5項罪名全部成立,判有期徒刑5年,李家全力反撲推翻了幾項罪名,把行賄罪改成迫于樸槿惠的壓力“被動行賄”改判成緩刑,才讓李在镕走出監獄重新掌控三星財團,目前圍繞著三星集團接下來的命運,文在寅政府和李氏家族還在激烈博弈,李在镕想繼承集團恐怕還要費很多的力氣,李健熙看到這個局面也要努力續命,至少要活到文在寅下台修改法律,提高李家順利接班的概率。
你覺得三星與政府的博弈誰能笑到最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