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進入NBA的時候,詹姆斯就打出了自己的名堂,成爲全美響當當的高中生,在那時候他就已經是各大品牌的寵兒,因爲大家都相信這位小夥子未來肯定是聯盟非常成功的狀元之一。事實證明確實是這樣。
據了解在詹姆斯還沒有來NBA打球的時候,耐克已經向他抛出橄榄枝,並且送上一份千萬巨額代言合同。這是什麽概念?沒打一場NBA,卻已靠這個成爲富翁。由此可見,耐克自然會優先考慮詹姆斯。
那麽科比就不一樣了。首先科比在剛進入聯盟的時候名氣沒有詹姆斯剛進時響亮,自己也沒有多少品牌找他做代言。起初他還不是耐克的代言人,是另一種品牌的代言人。在之後由于某事件他被解約。幾經周折他才和耐克簽訂合同。有這樣的經曆,科比就不算絕對意義上的純正耐克人。
詹姆斯、科比和耐克的合同
我們都知道,科比與耐克的故事是在丹佛鷹郡事件之後,當時的阿迪達斯抛棄了科比。在經過了一段亂穿鞋的時光,在2002年,耐克以5年4500萬正式簽下了科比,從此科比也成爲了耐克家族的主打球星之一。在這之後,耐克與科比進行了兩次續約,最終與科比簽訂了每年1500萬美元的代言費直到科比退役的合同。進過17年的努力,科比最終沒有能夠得到耐克給出的終身合同的榮譽。
詹姆斯這邊是03年出道,耐克就慧眼識珠以7年9000萬強簽這個18歲的少年。事實上也證明,耐克的眼光是對的,在過去的17年裏面,詹姆斯的鞋子一直是NBA最暢銷的球鞋,這也讓耐克在15年爲詹姆斯開出一份不包含激勵獎金在內價值就已經超過10億美元以上的終身合同。詹姆斯之後也隨艾弗森的腳步,成爲爲數不多擁有終身代言合同的球星。
爲什麽耐克選擇的是詹姆斯而不是科比?
科比輸在哪裏呢?首先第一點是輸在年齡上。13年,科比跟腱斷裂,雖然他的影響力還在,但是他的生涯已經開始走向了下坡路,所以科比身上已經不具備長期投資的潛力。那麽詹姆斯這邊,與耐克簽下終身合同的時候,當時這哥們才30歲,以他對身體的打磨程度,他堅持到38到40歲完全不成問題,這符合耐克長期投資的需求。
其次是科比與詹姆斯的形象問題。科比的偏執與好勝讓他成爲了NBA最好的球員之一,可是也讓他身上有很多的爭議,並且鷹郡這檔子事永遠是科比的汙點。那麽詹姆斯這邊,很多球迷稱呼他爲僞君子,可是一個球員可以早場上盡職,場下自律,忠于家庭,熱衷回報社會,甭管他是不是僞君子,至少他堅持了16年,如果可以的話,這樣的僞君子還是可以多來幾個的。也因爲詹姆斯的面面俱到,在科比還是球員的時候,詹姆斯因爲良好的形象在影響力與關注度就早早超越了科比,所以耐克自然會選擇詹姆斯,並不不是科比。
耐克覺得詹姆斯更能在聯盟長久立足。
既然給出終身合同,那就是深思熟慮的結果,最先考慮的就是該球員能打多少年的問題。耐克給詹姆斯終身合同的時候,大約是在2015年,那個時候從詹姆斯的狀態來看,他再打10年也是沒有什麽問題。那麽在這10年的時間裏,耐克完全可以賺回來自己的付出的代言費。
詹姆斯有一個很靠譜的團隊。
論實力,詹姆斯毋庸置疑。但是一名球員要想完全無顧慮地打球,那麽就必須有一個非常出色的團隊,就像當年姚明背後的姚之隊一樣。以裏奇-保羅爲首的詹姆斯後援團爲他出謀劃策了很多,不但幫助詹姆斯達成了許多意想不到的成就。有這樣的團隊,詹姆斯基本上無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