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新田是大品牌,有誠信,當時才交錢買房,現在過了合約期已經一年了,錢一直拖著不給,給我的家庭帶來了很大的麻煩。”近日,鄭州市民劉先生因爲河南新田置業集團有限公司拒絕按約履行新田置業與其之間的“房屋雙倍回購”協議,導致劉先生家庭面臨巨大經濟危機,無奈向映象網求助。
據了解,劉先生于2014年6月25日與河南新田城置業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權益保障協議書”。協議約定,劉先生以12900/㎡單價購買一套合同面積爲203.21平方米的河南新田城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洞林湖·新田城”商品住宅,自刘先生足额缴纳全部房款之日起,刘先生有权在届满五年后要求河南新田城置业有限公司以实际总房款2倍的價錢回購該套房産。
2019年3月,距離回購協議期滿還有一個月的時間,劉先生提前與河南新田置業有限公司聯系,希望新田置業能夠在五年期滿後,按約定履行雙倍回購的承諾。但新田置業給劉先生的回複卻是“資金緊張,無法按照約定履約”。
恰逢家庭面臨債務危機,劉先生多次與新田置業一位薛姓高管聯系,希望新田置業能夠踐行承諾,但得到的回複卻是各種各樣的推托理由。如今,合同期滿已經超過近一年時間,新田置業薛姓高管給劉先生的答複是“原房産不回購,雙倍部分一半按現金結付,一半按房産抵充。”
由于債務問題,劉先生並不認可新田置業提出的解決方案,堅持要求新田置業按照當初的協議履約,幾經協商無果後,劉先生無奈聯系了映象網,希望通過媒體的力量幫助他解決遇到的難題。
4月9日,記者致電新田置業該名薛姓高管,該高管表示,已經跟劉先生妥善協商,並且會盡快與劉先生聯系,解決問題。
4月10日,劉先生再次聯系記者,稱新田置業薛姓高管與其聯系,還是要求按照新田置業提出的解決方案處理此事,並且,該主管還向劉先生提出了新的要求,稱即使新田置業願意以現金的形式給付雙倍部分的一半,也還是需要劉先生先行交個人所得稅。
“他說我這是意外所得!要交個稅!他們公司出錢要發票,要做賬,我得配合做賬!簡直荒唐!”劉先生認爲,本身新田置業就屬于違約行爲,現在還提出這樣無理的要求,就是故意找各種理由拖延時間,一家河南本土的大品牌開發商對待本土消費者有如此作爲,讓他不能理解。
截止發稿前,新田置業與劉先生之間仍未達成圓滿的解決方案,映象網記者也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