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韓國法務部宣布了重磅消息:作廢所有短期簽證的效力。這意味著,就算有簽證的人也來不到韓國了。韓國曾在2月份宣布過類似的政策,作廢了韓國駐武漢領事館簽發的所有簽證。但這次將作廢的效力擴大到了全部的短期簽證,必將引來不小的混亂。對于該政策的具體內容,已經由其他平台詳細介紹,我就不再細講。本文主要給大家解答容易誤解的問題,便于進一步了解此次的政策。
重點:“作廢”的含義
法務部官方通知使用的叫法是:短期簽證效力停止。效力停止的意思就是不再有效力,即作廢。法務部表示,2020年4月5日之前簽發的短期簽證全部作廢。這就意味著,以後想再來韓國,需要重新申請簽證才行。例如:2020年4月4日用短期簽證來到韓國的人,以後就不能再次用此簽證往返韓國。這不是不能申請短期簽證的意思,而是作廢現有短期簽證的意思。(幼兒園版本:你手上的簽證沒了)
對象:短期簽證
法務部本次作廢的簽證,僅限于短期簽證。短期簽證是一次最長居留時間不超過90天的簽證。即:B-1、B-2、C-1、C-3、C-4等。但是,韓國企業邀請的高技術人才的C-4簽證和長期簽證,並不屬于本次作廢的對象。所以持有長期簽證,但沒有更換登錄證的人就不要擔心。受本次政策的影響,五年多次往返(C-3-9)、朝鮮族旅遊簽證(C-3-8)韓國配偶邀請簽證(C-3-1)等常見簽證都會失去效力。
時間:4月13日開始實施
本次政策從4月13日開始實施。這意味著,4月13日之前依然可以正常入境。雖然本次政策作廢的簽證對象是2020年4月5日之前簽發的,但作廢的效果從4月13日開始,並不是現在已經失去了效力。所以,拿著4月5日之前簽發的短期簽證,在4月12日入境是不會被阻攔的。但是,就算已經購買了4月13日以後的機票,只要拿著的簽證是4月5日之前簽發的短期簽證,一律不能入境(可能連飛機都上不了)。
重辦:審核的流程變得複雜
本次政策雖然會作廢4月5日之前簽發的短期簽證,但依然可以重新申請簽證。不過,重新申請簽證之前,必須要在48小時內到醫療機構檢查身體後,申請簽證時提交醫療機關出具的診斷書才行。領事館經過嚴格的審核後,決定是否簽發新的簽證。當然,如果有外交及公務、投資及技術支持等企業活動、韓國人的家屬、有特殊的人道主義事由需要盡快來到韓國時,領事館會給予一定的協助,盡快審批簽證。
金律點評:
看到這個消息後,請大家打開手上的護照確認一下簽證種類。有外國人登錄證的就不用擔心,這政策跟你們沒有關系。沒有外國人登錄證的人,看一下簽證種類是什麽。如果是不能辦理外國人登錄證的簽證,那就屬于短期簽證了。只要是2020年4月5日之前得到的簽證均會在4月13日開始作廢,所以想在4月13日之後來韓國,請提前做好重新申請新簽證的機會。由于這個內容很重要,建議分享給周圍的人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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