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軍事曾經輝煌一時,多次面對強敵挑戰而轉危爲安。每到危難關頭,羅馬都會用一些非常規的手段來進行應對,比如在遭到迦太基名將漢尼拔進攻時選舉全權獨裁官,比如遇到野蠻人入侵時支持馬略軍事改革,又比如在軍隊士氣低落時執行令人毛骨悚然的“十一抽殺律”。
“十一抽殺率”顧名思義,在軍隊遭遇潰敗、嘩變、士氣低落或丟失軍旗等情況下,軍隊通過十人一組進行抽簽,抽出一名士兵進行虐殺,從而震懾部隊,提振士氣。
在鎮壓斯巴達起義期間,羅馬統帥克拉蘇就執行了“十一抽殺率”,殺死整整4000名士兵,極大地刺激了羅馬軍隊“向死而生”的作戰欲望,一舉將斯巴達克起義撲滅。戰後,克拉蘇將6000名斯巴達克俘虜活活釘死在羅馬大道的十字架上。
克拉蘇在羅馬前“三巨頭”中軍事能力相對最弱,通過執行“十一抽殺率”取得了輝煌勝利。但這一勝利並沒有給他的軍事生涯增光多少,反而因此留下了惡名。後來,他爲了滿足趕超凱撒軍事成就的虛榮心,遠征帕提亞帝國,結果在卡萊戰役中兵敗身死。
中國古代軍事輝煌的巅峰之一,是大唐衛公李靖創造的,他內戰中消滅蕭銑、輔公祏,外戰奔襲東突厥、遠征吐谷渾,皆取得全勝。尤其是率輕騎三千襲擊東突厥,俘虜颉利可汗,被唐太宗李世民譽爲古往今來未有之功績。
李靖用兵如神,生平著有《六軍鏡》《玉帳經》等兵書,惜已失傳。幸好杜佑所著《通典》中還錄有部分內容,主要是李靖的帶兵之法。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李衛公的帶兵之法,開頭就是驚人之語:
“古之善爲將者,必能十卒而殺其三,次者十殺其一。三者,威振於敵國;一者,令行於三軍。”
李靖的意思是說,古代名將,一般十個士兵中要殺掉三個,最起碼也要十個中間殺掉一個。爲什麽呢?十個裏面殺掉三個的,可以威震敵國;十個裏殺掉一個的,能夠令行禁止。
也就是說,李靖認爲,古往今來都是通過殺士兵來強化軍紀,通過殺掉一部分士兵讓剩下的士兵變成聽話的戰爭機器。
隨後李靖列了一長串名單,舉了該殺各種情況:
1.泄露軍情,殺。
2.逃兵,殺。
3.遲到(未及時趕到戰場),殺。
4.行列不齊,旌旗不正,金革不鳴,殺。
5.與敵私通(語言、書信),殺。
6.祈禱鬼神,陰陽蔔筮,攪動人心的,殺。
7.亂說話幹擾士氣的,殺。
8.帶女入營或者奸人妻女的,殺。
9.舉旗不整的,殺旗頭。
10.進軍時前後失位的,行陣混亂的,殺。
11.圍困敵人不牢固的,負責的連帶將領皆殺之。
12.對被圍困的友軍不救援的,全部隊皆殺之。
13.部隊將領陣亡的,隨從者皆殺之。
……
此外,不戰而降的,抄家,妻、子沒爲官奴。
……
說實話,看了李衛公帶部隊的這些做法,有些規定應該說很有道理,但也有一些規定讓人脊背發涼,很不人道。還有很多士兵,只是因爲士氣不佳,被“十殺其三”了。實際上很多無辜士兵慘遭殺戮。
如果說古代的所謂“名將”帶兵就是這樣殺士兵的話,那他們的水准也不過如此。
再者,如果士兵的生命就這樣如蝼蟻般被踐踏,那些士兵的父母、妻兒又會是一種什麽樣的心情?
大唐的子弟兵真是太不容易了。他們舍生忘死,背井離鄉遠涉邊疆,不僅要面對窮凶極惡的外敵,還要面對長官隨時的殺戮,就在這麽惡劣的內外環境下維護者大唐的榮光。
如果你知道大唐戰神李靖原來是怎麽帶部隊的,還會繼續佩服他嗎?
作者:@青史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