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逆風的小草
引言
《明律》卷一九《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
清朝時期對采生折割人者的刑罰,延續了明律的規定,《大清律例•刑律•人命》規定:
“凡采生折割人者,不管受害人已死或受傷,首犯淩遲處死,財産斷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並流二千裏安置。從犯加功者斬首,但其財産、家口不在斷付、應流之限;不加功者,依謀殺人律減等。”
從明清律令可以看出,對“采生折割”者的刑罰都是淩遲處死,在古代如果不是十惡不赦之罪,一般是不會被判淩遲處死,那“采生折割”到底是什麽呢?需要被千刀萬剮才能讓人一解心頭之恨呢?
“采生折割”的“前世今生”
采生折割百科的定義是:職業乞丐中最歹毒凶惡的一種。人爲地制造一些殘廢或者“怪物”,以此爲幌子博取世人的同情,借此獲得路人施舍大量的錢財。
我們拆開來分析解釋:“采”就是采取,搜集;“生”是生坯、原料,一般是正常發育的幼童;“折割”即刀砍斧削。
從字面可以解釋爲硬生生把健康人的四肢折斷、割裂,變成殘障人士,這種行爲的殘忍,超出了正常人的承受範圍,令人脊背發涼,不寒而栗!
采生折割一詞最早是出于巫術。以人祭鬼,求鬼于名利。《元典章》載:“土人每遇閏歲,糾合凶愚,潛伏草莽,采取生人,非理屠戮。彩畫邪鬼,買覓師巫祭賽,名曰采生。”顧名思義就是,故意殘損健全人的身體。
我查閱相關文獻資料後得知,采生折割與漢代流傳後世的巫蠱一脈相承,巫蠱主要是匈奴以及外來民族傳入中原。
宋時已有肢解人體殺人祭鬼的記載,雖沒冠以采生之名,但從行爲上看就是後來的“采生折割”,很多文獻中將采生折割簡稱作采生。
采生折割作爲一項罪名提出,是在元代《大元聖政國朝典章》中。元明清律皆予重判,因手段極其殘忍,曆朝曆代都屬于重罪,自元代起即爲淩遲之刑。
我從著名網絡小說《臨高啓明》摘錄一段描寫“采生折割”的情節,大家可以感受一下“采生折割”的殘忍。
更令人發指的是采生折割的對象是以幼童爲主,“采生折割”自成一套完備的方法體系,核心就是找到原料、生坯。
一般說來,青壯年的男子不找,女子也不找,因爲男子力大勢猛,不易擒獲,又不易馴養,而女子在當時是極少在街市上抛頭露面的。故而乞丐中的歹徒主要是針對老人和兒童。
“采生”時,往往利用種種騙術,像家裏人突出惡疾,家中發生急事,或者用物品去引誘小孩。一個行騙,幾個人同時放風,得手後立即開溜。“折割”的方式,則是個千奇百怪,手法極其殘忍。
“采生”的手段你是否感到眼熟,這不是拐騙兒童行爲嗎?是的,沒錯,主要受害對象就是幼童,拐賣兒童不僅違背儒家思想中“仁”的精神,還破壞萬千家庭的幸福,所以曆朝曆代的法律都不會對這種行爲心慈手軟。
從漢朝開始,對拐賣幼童的犯人使用的就是最殘酷的刑罰。爲了起到殺一儆百的效果,漢朝政府將犯人殺死後再將屍體分裂。唐朝雖然有所減輕,但是,也是判處絞刑的。元朝的時候,是殺無赦,明、清兩代均是將犯人淩遲處死。
清代著作《客窗閑話》記載這樣的一個案件,案件大概是浙江程縣富子文和自己的妻兒等人,一起在暗中做著拐賣兒童的勾當,他們將拐騙的小孩殺掉後,生吃肉,骨頭煉丹,在他們看來,吃肉可以強身健體,吃這種丹可以讓自己刀槍不入,百毒不侵。
他們行凶多年後,官府將他們緝拿歸案,在公堂上審理罪犯的時候,案犯被激憤的群衆打死了,官差們攔都攔不住,惹得縣官怒斥百姓:“你們這樣做等于是讓這些畜生們善終了,知道嗎!”按律,案犯是要被千刀萬剮,所以,縣官才會這麽斥責百姓。
“采生折割”者何許人也?
采生折割者主要是丐幫群體中一些窮凶極惡之徒,明清時期的丐幫並非像小說家描寫的那樣,在江湖行俠尚義,快意恩仇,有些丐幫的幫主天良喪盡,無惡不作,其“采生折割”手段令人發指。
采生折割如此殘忍,懲罰不可謂不狠,爲什麽還有人挺而冒險,冒天下之大不諱呢?原因就是低成本、高收益。
此風之下,各種“人狗”、“人熊”以及奇形怪狀的殘疾人頻見于世間,成爲乞丐以廣招徕、騙取錢財的活道具。
乞丐本是弱勢群體,爲什麽會有如此凶殘之輩,這有一個演變的過程,據《中國社會史:乞丐的曆史》書中介紹:
乞丐,就其整體而言,原來是貧困聊之輩,但並不是爲非作歹之徒。然流轉變遷之後,乞丐群體的成員結構開始發生了重大變化,它成爲五方雜彙、品類不一的群體。
社會中各種不法之徒、犯罪分子、痞棍無賴混迹棲身其中,影響所及,致使各類流氓意識、流氓行徑風湧而至。
乞丐的流氓無賴行徑主要表現爲蠻橫無理、胡攪蠻纏、惡劣醜陋的潑皮無賴作派,坑蒙拐騙、奸詐詭慝的騙子嘴臉,采生折割的反人道行爲,以及殺人越貨的犯罪行徑幾個方面。
“乞丐”一詞被專用在討飯之人身上還是從宋代開始的,原本"乞"在金文字中的意思是乞求、討,"丐"同樣是祭祀中向神靈祈求的意思,後來被用在沿街乞討之人身上。
從中不難看出,乞丐職業一般都是走投無路之人,群體分化也經曆了一個漫長的過程,漸漸地有了自己的一套門道:可以通過乞丐而謀取利益,也可以仗著人多勢大而做不法勾當,他們居無定所,模樣難辨,互相掩飾,自然不容易被抓捕。
“采生折割”是否還存在
采生折割在古代應該是真實存在,很多流傳下來的文獻資料都有相關記載,但也是很罕見,如《清稗類鈔》上記載有“人狗”、“人熊”的事例,就是用種種辦法,把人變成動物的形狀,還有制成木人用途的記載:“拐得兒,令自擇木人,得跛者,瞎者、斷肢者,悉如狀爲之,令之作丐求錢。”
其他的還有更多的文獻記載以及相關研究,這裏就不再一一列舉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查閱資料。不過《清稗類鈔》記載的案例是極端例子,風險太大,更多的是用其他辦法,主要手法就是毀壞人的五官四肢,利用人們的同情心去騙錢,這和改相求乞完全不同。
改相求乞是自己裝成殘疾,像獻苦肉(手腳裝成膿瘡爛毒)、來滾(癱子)、過逢照子(瞎子)、畫指(改裝)等。在惡乞們眼裏,自作自受,未免太辛苦,不如用他人的身軀玩真的,那才會滴水不漏,財源滾滾呢!
采生折割者也是爲了求財,其實到了清末民國之際,乞丐利用采生折割騙取錢財的把戲已經失效,很多民衆們都不再相信這種鬼把戲,大家都明白是怎麽一回事了,甚至還會有人“打鬼”,將“鬼”給打成瘸子。
現代社會更不可能存在這種現象了,信息高度發達,民衆也不像以前那麽閉塞和好欺騙了,采生折割已經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對于網上出現的案例也已經被證明是假的,說明這種殘忍的行爲已經成爲曆史。
結語
采生折割是一種反人道的行爲,但願它永久成爲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