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最近回應了包商銀行改革重組進展:
擬設立一家新銀行——蒙商銀行,收購承接原包商銀行在內蒙古自治區內的全部資産、負債、業務、人員。
在包商銀行存款的儲戶,可謂是有驚無險。
不過,金融機構、特別是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問題,一直沒讓人省心。
不久前,甘肅某銀行個別網點出現儲戶排隊取款現象,經人行、銀保監會和銀行自身的公告回應,目前這家銀行已恢複日常秩序。
這一年多來,已經有多家銀行因各種原因或謠言,發生風險事件。
如,2019年底的河南伊川農商銀行、營口沿海銀行,被監管部門接管的包商銀行、被工行注資重組的錦州銀行,都曾爆發流動性危機。
疫情以來,銀行的經營困難同樣存在,加上金融市場又有天然的信息不對稱,稍不留神,就會被人將“風險”不當放大。
另一方面,公衆金融知識不足,一些人“甯信其有,不信其無”,加速了謠言的擴散。
這一次次教訓,有必好好認認各種銀行了。
全國銀行4607家,存錢要認准
中國銀保監會在其網站上更新了最新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名單,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4607家。
其中:
政策性金融機構3家: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住房儲蓄銀行1家:中德住房儲蓄銀行
大型商業銀行6家:
2019年,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全國擁有4萬個網點,服務網點數最多,“升格”爲中國第六家“國有大行”。
再往下,就是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18家民營銀行。包括:
浙江網商銀行、深圳前海微衆銀行、溫州民商銀行、天津金城銀行、吉林億聯銀行、上海華瑞銀行、武漢衆邦銀行、福建華通銀行、威海藍海銀行、江蘇蘇甯銀行、梅州客商銀行、重慶富民銀行、安徽新安銀行、四川新網銀行、湖南三湘銀行、北京中關村銀行、遼甯振興銀行、江西裕民銀行。
然後就是134家城市商業銀行。
這些城市商業銀行,大多集中于經濟較爲發達地區,如北京銀行、上海銀行,山東(14家)、浙江(13家)、廣東(5家)、江蘇(4家)等。
以上,就是大家最熟知的一些銀行了。不過,這裏一共才170多家銀行,剩下的就是:
外資法人銀行41家;
農村商業銀行1478家;
農村互助銀行28家;
農村信用社722家;
村鎮銀行1630家;
農村資金相助社44家;
以及信托公司68家;金融租賃公司70家;消費金融公司24家;汽車金融公司25家;錢幣經紀公司5家;企業團體財政公司258家;金融資産治理公司4家;貸款公司13家;其他金融機構23家。
當然,這些銀行金融機構也不是所有的都是能存錢的,大家熟知的還是:
工、農、中、建、交、郵六大行,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18家民營銀行,以及熟悉的城市商業銀行、農商銀行和信用社。
這些銀行,都是經中國銀保監會審查批准後成立的,從某種意義上講,都是有政府部門的“背書”的。
不過,2015年,存款保險制度在國內正式實施,這意味著,在理論上銀行是可以破産倒閉的。
銀行可以破産,是不是存錢就不再安全?
存款保險制度,50萬的保險賠付
存款保險制度,就是各家銀行,包括六大行、民營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都要向保險機構繳納保險費,一旦銀行出現危機,由保險機構將對存款人提供最高50萬元的賠付額。
在這一制度下,銀行發生破産倒閉等事件後,儲戶的資金不至于顆粒無收。
但是,儲戶的錢能收回來多少?
按照50萬元限額,假如你在某家銀行的存款不高于50萬元,這家銀行破産倒閉後,你將獲得與實際存款金額相等的全額賠償;
如果你的存款超過50萬元,那麽能先獲賠50萬元,超出部分需要等待銀行清算後,按一定比例賠付。需要注意的是,銀行理財不屬于存款,所以不適用于存款保險制度。
但是,存款賠償具體怎麽操作,目前沒有明確說法。
2019年5月被接管的包商銀行,根據監管公告,普通個人的存款、理財貸款等等無任何影響。
而且,接管至今的包商銀行,已經由存款保險會同建行、徽商銀行、內蒙古財政廳、包頭財政局等發起擬新建“蒙商銀行”。
暫時沒出現銀行倒閉,不代表永遠不會出現。
存款保險制度的出現,已經把銀行過去隱性的政府擔保逐漸轉向明確的保險制度,只不過民衆的剛性兌付思維仍沒有打破。
對于有余錢的家庭來說,如何規避此類風險呢?
1.根據條例,同一存款人,同一家投保機構,限額賠付最高50萬元。所以,存錢時以50萬元爲最大限額,分別存入不同的銀行中。
2.如果一定要存在某一家銀行,可以考慮家庭成員以50萬元爲限額,分別開設賬戶,因爲存款保險制度針對個人,而非家庭。
3.最後,重申一遍,銀行理財不屬于存款,所以不適用于存款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