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莫須有的官司拖了六年終沉冤昭雪真相大白。然而,一切再也回不到過去了。
這場新版“窦娥冤”的主角是75歲的新加坡著名心髒科專科醫生林國泰(Leslie Lam)。他在三司庭上周五(20日)替他洗盡冤屈後接受《海峽時報》專訪時,無比感慨地總結說:“我花了30年的時間才建立起的聲譽,卻因爲這麽小的一件事而毀于一旦,實在太瘋狂了。”
這樁“小事”指的是2011年,一名馬來西亞籍病人找他做完心血管擴張術後,向新加坡醫藥理事會投訴他爲了金錢利益,替病人進行不必要的療程,導致他被醫藥理事會提控的事件。
這場飛來橫禍讓他六年來多個晚上徹夜未眠,妻子與兩名女兒還說他因爲此事變得容易動怒,脾氣也沒以前好。如今獲得平反,林國泰終于可以從這個無中生有的投訴中得以解脫。
三條控狀
2012年,醫藥理事會提控林國泰行爲失檢的罪名有三條:
第一條:在沒有進行臨床評估的前提下,引導病人相信必須進行血管造影(angiogram)以及實施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術(percutaneous coronary intervention),俗稱心血管擴張術。
第二條:實施療程時粗心大意、技術不純熟。
第三條:在沒有充分向病人解釋療程的風險和並發症的前提下,爲病人實施療程。
簡言之,就是病人感覺自己得到劣質服務而且沒有得到尊重,所以拒付1500新元的血管造影費,以及7500新元的心血管擴張術費用,轉向醫藥理事會投訴林國泰醫生“斂財”。
對林國泰而言,這無疑是極爲諷刺的“一巴掌”。
他告訴《海峽時報》,他每年給前往診所實習的醫學系學生上的第一堂課就是:“爲病人進行任何療程,都必須確保病人能從中獲益。”言傳身教的他,又怎會從病人身上榨取金錢利益?
他還說,1988年當他決定離開新加坡中央醫院自立門戶開設私人專科診所時,有300名病患選擇跟隨他。如果他真要斂財,就不會到今天還將這300人的專科看診費維持在當年的25元。雖然診所的生意很好,但林國泰說:“我們從不只爲了錢而做事”。
終于洗脫冤屈
醫藥理事會去年11月將林國泰的案件提交給紀律審裁庭審理。經過五天聆訊,審裁庭判林國泰第一與第二條控狀罪名不成立,但第三控狀罪名成立,下令吊銷行醫執照三個月。
聽到這個結果,林國泰的好友都勸他一定要上訴到底,因爲保住個人名聲才是至關重要。林國泰今年7月向三司庭提出上訴,要求重新審理第三條控狀以證明自己無辜。畢竟自己在行醫時,都會竭盡所能向病人解釋治療選項,從不曾逼迫病人去接受某一項治療。
三司庭上周五(20日)開庭審理此案。以大法官梅達順爲首的三司庭最終推翻紀律審裁庭的原判,宣布林國泰醫生無罪。
梅達順大法官指出,審裁庭沒有考慮到該名病人證詞的可信度,一早就斷定該名病人知識淵博、擁有自己的想法,所以才會認爲病人不太可能在未與醫生討論風險之前就進行療程。不過,法官在盤問病人時卻發現事非如此。
三司庭說,病人原本聲稱自己並不知道該療程的潛在後果,但是病人在2006年時,已經做過一次心血管擴張術並植入支架,對這種療程的好處、風險、並發症和其他可選療程都有“相當充分的知識”。紀律審裁庭完全憑林國泰醫生沒有書面記錄病人的同意,就判處林醫生罪名成立,原則上是錯誤的。
大法官還說:“雖然在這個案子當中,我們不認爲林國泰的文檔記錄做法令人滿意,但這並非他被提控的罪名。”
他還說,雖然林醫生沒有完成他身爲醫生的第二義務,即做好文檔記錄,但三司庭有足夠理由懷疑醫藥理事會所提出的,林醫生沒有完成他身爲醫生的第一義務,即充分向病人解說療程的風險與並發症的說法的合理性。
他補充,醫生雖然有義務確保病人充分理解每一項療程的好處、風險和其他可選療程有哪些,然而這並不意味著醫生必須機械式地向病人解說一切,尤其是在知道病人已經清楚了解這些知識的前提下。
事件的來龍去脈
那究竟這件“小事”爲何會變得如此一發不可收拾?事情得追溯至2006年。
當年,該名病人先到萊佛士醫院進行心血管擴張術植入三個支架。五年後(2011年),病人首次到林國泰的診所看病。林國泰一共爲該名病人進行三次完整的看診。
林國泰還記得,該名病人首次就診時曾與他爭論了一番,堅持要進行CT斷層掃描。林國泰基于CT斷層掃描無法照出血管腔內的情況,純粹是浪費錢的做法加以回拒。不過,病人非常堅持,于是林國泰爲他做了CT斷層掃描。
在拿到CT斷層掃描結果的七天後,該病人又回到林國泰的診所,同意進行血管造影,即爲血管注射顯影劑,讓血管在X光下可以顯現血管病變的部位和病變程度。
在查看了血管造影的結果後,林國泰建議病人進行心血管擴張術植入支架。在正式進行療程時,第一個支架不知何故滑落,因此林國泰必須啓用第二個支架來完成療程。
林國泰回想起當時的情景時有感而發地說,當年他或許不該過于老實,將療程的情況事無巨細都跟病人交代。“如果我不主動跟病人提起(支架滑落),如果我不說實話,根本沒有人會看到當時的情景。”
療程結束後,該名病人的病情雖有所好轉,卻堅持追討回自己所支付的總額9000新元的醫藥費,才牽扯出長達六年的官司。
不只爲了錢做事
《海峽時報》的報道說,采訪林國泰醫生的過程中,他的電話一直響個不停,來電祝賀他洗脫罪名的都是同事與病人,說明林國泰深受同事與病人的愛戴。
林國泰所服務的1萬7000名病患當中,也有文萊貴族。他們飛來新加坡找他就診時,都會一擲千金包下診所一整天,爲的就是能讓林國泰專心致志爲他們進行治療。
林國泰坦承,自己其實相當喜歡扮演“羅賓漢”這種劫富濟貧的角色。他在緬甸等國家當義工至今已超過12年。對于收入較低的病患,林國泰會給予醫藥費的折扣。
2015年,林國泰將診所店鋪以1000萬元出售後,還將所得的5%分給員工,然後繼續租下同一個店鋪行醫。
一名自1988年診所開業就跟隨林國泰至今近30年的61歲女護士西蒂·孫達利在庭上作證時,指林國泰是“一個善良的人”。
正義感爆棚
本地很多人對林國泰醫生並不陌生,因爲他是中英文報章醫藥線記者的最愛,經常會找他來解說心髒疾病甚至是暴斃的原因。在得知林國泰是足球迷後,《聯合早報》還曾在2002年請他預測世界杯的賽情。
林國泰還有一件鮮爲人知的轶事。
2001年4月,《新明日報》曾報道林國泰當”義務交警”,拿著相機在烏節路拍攝那些在限制時間內,硬闖入巴士專用道的違規駕駛者,一個多小時就用相機捕捉到73個人。該新聞見報後,許多讀者打爆《新明日報》的熱線電話,表示不贊成林國泰的做法,認爲他太多管閑事。
被問及爲何要那麽做時,林國泰答說:”如果你允許違規者逃過法律制裁,他們會繼續違規,因此我希望當局能更嚴格,這樣才能達到立法的目的。”
一名對嚴重違例情況如說醉酒駕車和超速駕駛深惡痛絕,認爲警方不應該對其他違例情況過于放松的醫生,骨子裏是正義感爆棚的。這點與他喜歡扮演“羅賓漢”的精神相一致。
這樣的人,或許會多管閑事,但肯定沒有害人之心。
網上正能量滿滿
《海峽時報》的這則報道在面簿上也空前地收獲了充滿正能量的留言與評語。網民們紛紛留言恭賀林醫生洗脫罪名,而且對于唱反調的“酸民”不假思索地大力反擊。有不少網民還在面簿上分享自己找林國泰就診時,林醫生對病人的那份關懷與照顧如何讓他們肅然起敬與感恩。
“讀了這篇文章,我忍不住想寫些什麽……我的父親曾是林醫生的病人,我的家翁也是他的病人……他們都在20多年前讓林醫生做了心髒繞道手術,而且至今情況都非常良好……我自己小時候曾做過心髒開腔手術,後來也找林醫生看診。在上述的無數看診我都在場,看到了林醫生的關懷與富有同情心。我個人非常尊敬林醫生,也對他的工作致以崇高敬意。”
有些網民雖然不認識林國泰醫生,卻也能從他的所做所爲看出他的爲人正派懂得珍惜身邊的員工。
“雖然我不認識這名醫生,但從他的員工身上,像那名助理護士和前台行政人員都願意在他的診所工作那麽多年,還願意出庭作證力挺他,以及林醫生願意將出售診所店鋪所得的5%與員工分享的做法,就能看出他是一個懂得感恩的人,會珍惜其他人。他的行爲已經證明了他的爲人。醫藥理事會其實很愚蠢,他們應該支持林醫生,而不是提控他。幸好他洗脫了罪名,不然難以想象他與家人會受到什麽樣的影響。我會爲他祈福。”
醫藥理事殃及池魚
醫藥理事會在這場官司裏也殃及池魚,遭三司庭譴責,指醫理會在病人提出投訴六年後才上交法庭審理的做法時間拖得太長。案件拖得越久,就可能導致罪名成立的醫生減輕刑罰。大法官梅達順說:“我們呼籲醫療理事會審查程序,避免類似拖延再次發生。”
一遭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經此事後,林國泰意識到資料存檔和保留完善記錄的重要性,如今他在宣傳手冊內會更詳細地列明所有療程的潛在風險與並發症。此外,他會在就診時向病人講解療程的潛在風險與並發症,每解釋完一條就在清單上打勾,簽名後再讓病人加簽,然後寫上日期核實,確保萬無一失。
一場無妄之災,雖讓林國泰的聲譽暫時受損,不過人在做天在看,清者自清。希望林國泰醫生不會因爲這起事件爲了明哲保身而丟棄一顆赤子之心。這場無妄之災,或許是一個blessing in disguise,塞翁失馬,焉知非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