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莉瑪今年9月在爭議聲中登上總統寶座之後,努力打造親民形象,民衆質疑總統“民選性”的聲浪也逐漸平息下來。
總統參與的慈善活動很多很多,包括給低收入家庭孩童送聖誕禮物、到托兒所講故事、推出總統府志願者園丁計劃、莅臨”總統星光慈善”等等。近乎完美的好總統形象維系了快兩個月,近日卻因爲一起“總統座駕停雙換線未接罰單”的事件而再次把總統推到網絡輿論的風口浪尖上。
事緣社交媒體在20日流傳一輛車牌爲“SEP 1”的轎車,車前站著一名相信是陸交局的執法人員,他似乎正在和一名胸前挂著證件、看似保安人員的男子交涉。“SEP 1”是Singapore Elected President (新加坡民選總統)的縮寫。網民紛紛猜測,總統的車,這下是不是中了“三萬”(罰單)?
陸交局和警方22日晚發出聯合聲明確認,本月20日下午4時15分,一名陸交局執法人員在布連拾街(Prinsep Street)執行例常巡邏時,遇上了總統的座駕停放在雙黃線道路。不過呢,總統沒有中“三萬”。
這下有意思了。網民心中的謎底揭曉了,但爭議也才開始引爆。有部分網民質疑總統是否享有“特權”,他們質問,不是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爲何總統座駕就可以不接罰單?有另一群網民替總統喊冤說,車子停在雙黃線,執法人員上前交涉叫司機把車子移走,而且當時保安人員在現場看住車子,這有什麽不妥?沒開過車的人,才會覺得不妥。
在紅螞蟻看來,這件事涉法、理、情三部分。事情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複雜,就看各位看官是從什麽角度去看問題。
法:總統座駕停雙黃線是否違規?總統座駕有沒有特權?
在雙黃線的路上,駕車者無論任何時候都不得停放車輛,只可以停車讓乘客快速上下車。根據陸交局官方網站的資料,轎車若在雙黃線前停車屬于違規,初犯者可被罰款70元,再犯者可被罰110元。
紅螞蟻再看了一下新加坡共和國憲法,裏頭並沒有列明總統享有特權,只有一項條文列明,總統享有訴訟豁免權(22K)
紅螞蟻再去翻查了公路交通法令,同樣沒有說明總統座駕享有特權。不過,第142條關于“豁免權力”(Power to exempt)的條文列明,相關部長可以發出指令,根據指令所規定的條件,讓規定人士或群體或指令所描述的人,或任何車輛或車輛的等級,可以免受法令的條文約束。
換句話說,雖然沒有明文規定說誰誰誰享有特權,但《公路交通法令》留下一個回旋空間,讓部長可以向某人或某個群體提供豁免權。這種條文的表述往往刻意模糊,讓當局保有處置事件的最終決定權。
所以我們從法理上可以確認兩點:一、總統座駕停雙黃線違規是違規的。二、總統座駕並不享有特權,但《公路交通法令》有條文規定,部長可以給某人或群體提供豁免權。
理:總統座駕停在雙黃線上的理由充分嗎?
據《聯合早報》報道,當局的解釋是,警察保安指揮處(Police Security Command)的職責是爲總統和其他高級政治領袖提供安全保護。作爲安保工作一部分,團隊在遵守交通規則情況下,車子須停放在靠近活動地點,以便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能迅速撤離。當局指出,由于附近地點沒有路旁停車位,讓車隊在緊急情況下可以立即趕到現場,因此警察保安局指揮官做出在路旁等待總統的決定。
這個理由聽起來似乎是可以接受的,總統的安全至上,哪怕是違個規也在所不惜。但是,人們的滿腦子肯定還有很多問號:總統出席這個活動是臨時安排的嗎?如果不是,安保團隊事先難道沒有“踩線”勘察周遭,爲總統座駕如何停放做出更妥善的安排?
另外,總統座駕能不能先停在附近的停車場,等到總統要離開時,司機才把車子開過去,如果擔心車子無法及時趕到現場,能不能出動交警開路?還是說,出動交警開路的成本(除時間和開支成本外,也包括可能被批擾民的輿論成本),還高于把車子停放在劃著雙黃線的路旁等候?安保團隊確定是把所有可能的選項都一一詳細考量之後,才做出停在雙黃線的決定嗎?
說到底,因爲總統的安全而必須把車子停放在雙黃線,這個理由不能說不成立,但顯然不夠充分,肯定會被原本就對體制或政府不滿的民衆罵到臭頭。
情:總統“及時”抵達,執法人員不開罰單合情嗎?
按陸交局和警方的說法,總統的保安人員與執法人員“交談”時,總統剛好抵達,司機過後也就把車子開走。在這樣的情況下不開罰單,是否合情?
紅螞蟻也有開車經驗,如果當局的說法屬實,那麽在情理上,不開罰單是說得過去的。駕車人士應該也有過類似經驗吧,遇到uncle或auntie來抄牌時,如果還坐在車內或身在不遠處就跑回來喊tolong,通情達理的uncle或auntie同意不開罰單,我們也就松一口氣了,感謝自己沒有走黴運。如果是把車子停放在雙黃線上阻礙交通,司機又不知道跑哪裏去,那就完全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
紅螞蟻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在“情”上,可以理解當時爲何執法人員沒有開出罰單;在“理”上,安保團隊給出的理由欠缺充分的說服力;在“法”上,總統座駕確實違規了,但“公路交通法”也有一個條文,可以讓某人或某群體被豁免的回旋余地。
網民可以憑各自的價值觀去“審判”這起事件,法、理、情,哪一個是不可動搖的基本價值觀?從陸交局和警方的回應判斷,執法人員雖然沒有開罰單,但當局還是認爲事件有不妥之處,否則怎麽會說,“警方已就此事件與陸交局進行檢討”?如果沒有不妥,爲何要“檢討”?當局也提醒說,“負責保護總統等個人安全的警察保安局人員,在不影響安保任務情況下,遵照交通規則停車”。
網絡輿論的監督力量不可小觑
紅螞蟻認爲,這起事件最有意思的地方是,提醒所有政治人物、高官顯要和他們的夫人們,網絡輿論的監督力量越來越不可小觑。雖然網上胡說八道的人很多,社交媒體也經常充斥各種假新聞,這個“人人都是記者,人人都是法官,人人都是政治家”的新媒體時代真是讓人覺得荒謬又害怕,但它確實可以發揮一定的監督功效。
“咔嚓”一聲,你違了個規,馬上就被一雙眼睛和一部手機記錄下來。如果你是名人,問你怕不怕?如果不想你和你的車子成爲“網紅”,就千萬別把車子停在雙黃線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