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假裝冬日的陰雨午後,一連幾天的一則新聞引起臥龍先生的沉思。因爲與本人先前的人口建議有關,但又牽涉更廣,忍不住要說兩句。
事緣本地一名同志醫生不遠萬裏跑到美國去,付了20萬美金(約26.5萬新元),用自己的精子結合一個陌生女子的卵子,由對方代孕,生出一個兒子。他把這個美國籍的兒子帶回新加坡,跟自己交往多年的同性伴侶一起撫養,孩子如今已經四歲,這位親生父親希望跟孩子做同一國的人,于是向本地法院申請,以領養方式“認祖歸宗”成爲新加坡公民,也使得父子關系在新加坡合法化,最近卻爲法院駁回。
本地領養法令:涉金錢交易和報酬均違法
綜合法官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給出的理由是,根據本地領養法令,領養過程中涉及金錢交易和報酬都是違法的,而且單身人士根據人工和代孕方式生下孩子,也有違政府鼓勵結婚生子的政策立場。但家事司法法庭仍有最終裁決權。這名小朋友只好繼續做個美國人,跟爸爸住在一起,福利暫時不受影響。
新聞引起不少海內外媒體關注,因爲這是新加坡首例這樣的官司。
對于近年來在世界各國越來越火熱的同性戀婚姻課題,除了明顯支持和明顯反對的兩個極端,其實越來越多人處于主觀不那麽強烈的觀望態度,因爲這牽涉的已經不只是傳統性別觀與道德觀,更涉及現當代越來越高漲的權利意識和人權法律意識。新加坡每年的粉紅點集會都是最大的年度權利意識活動,就是證明。台灣、澳洲先後承認同志婚姻合法化,更意味著這波湧到眼前的時代潮流,已經逼迫我們不得不去正視和公開討論。
但本文不打算議論這個話題,只想針對這條長大成人的精蟲爲什麽不能跟爸爸同一國談談看法。
詢問人工代孕的新加坡人越來越多
根據《海峽時報》的報道,近兩年向美國詢問人工代孕的新加坡人越來越多,其中半數是不孕的異性夫妻,約三成是同性戀伴侶。過去做此詢問的多是同志,現在則越來越多不孕夫婦。加利福尼亞州相關代孕中心的負責人說,他們可以爲不孕夫婦在加州法院辦理手續,孩子生下來之後,夫婦就直接注冊爲法定家長,不必經過領養過程。單是2017年,就至少有15個孩子這樣生下來,然後被當成夫婦在海外出生的親生孩子,成爲新加坡公民。整個程序大概要13萬到15萬美元,代孕母親主要是美國婦女,客戶可以經過一連串挑選程序決定代孕者。
新加坡和很多國家一樣禁止代孕行爲,其中有很多考慮,包括可能出現的“産品欠佳”等後續問題。更大的考慮則是一旦涉及金錢交易,可能助長一些國家的販嬰現象,違反人道。當然,除此之外,有多少宗教界的反對勢力,不得而知。
這些都是很實在的顧慮,但臥龍先生認爲,法律精神之外的一些細節差異應該給予與時並進的考慮和修改。如果是純粹國外領養,由于本地政府監管不到,確實可能造成某種程度的販嬰問題,但代孕這回事,孩子確實屬于其中一方(或兩方)的骨肉。事情應該相當清楚,當事人租借第三方的孕育空間,付出“租金”,孕母本身具有自主意志,而且不可能“量産”,原則上不存在人道弊端的疑慮,那麽給予孩子與血緣父母的合法關系,法律上不應該成爲障礙。困難在于一旦孩子有“瑕疵”,血緣父母如何面對的問題,但這方面從本地每年360宗領養申請中,或許接受代孕者爲數不小,就可以看出現代父母有一定的心理准備。
出國找代孕産子 法律上應認可血緣關系
代理孕母是不是應該在本地合法化,以減少不孕夫婦或有意養育子女的單身者出國操作的經濟負擔,可能存在宗教等多方面的考慮。但對于願意出國操作成功的,只要能證明其中一方的血緣關系,就應該予以法律上的認可。
依照此理,在這同志醫生的個案中,如果證明是血緣生父,法律理應予以承認。在這問題上,本人不認爲必須考慮當事人性向。
可解決單身和未來老年照養問題
從國家人口角度來看,有能力出國操作的不會太多,當局透露的數據是,每年只有少過5%的領養孩子申請者是單身人士。就算修法允許這一做法,也不可能暴增。然而這對于解決單身和未來的老年照養問題,是有意義的,而現在的法律甚至對于異性夫婦通過代孕生子的親子關系也加以否定。法律在這方面不應持續存在盲點。
現代社會不知道爲什麽,不孕現象和不婚都好像越來越多,對人口問題的影響卻深遠而全方位。代孕會涉及什麽樣的倫理或道德風險,大可經過一番論證來決定。大概三四十年前,當人工受精和試管嬰兒技術開始時,也受到保守者的許多質疑,就因爲不是自然受精,但後來也已經普遍化,可見慣性形成的成見,如何深刻地影響社會。
臥龍先生躺在椰樹底下想過,今天大城市裏男人的精蟲和女人的卵子,是不是都知道生活艱苦,對做人意興闌珊呢?果真如此,多一個管道和孕育的宮殿有何不好?少一個方法的結果,可能就耽擱一個世代的人口替換率,後果不可預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