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馬來西亞史冊必載的一天,因爲這是推動馬國人民改朝換代的最大動力,幾乎每個求變的馬國人“願望”成真開始的一天,他們終于盼到前首相納吉被控了,曾爲天之驕子的納吉如今卻成爲馬國史上首個被提控的前首相。
不管你是納吉的支持者還是反對者,圍繞納吉和羅斯瑪的貪汙醜聞在紛紛擾擾多年,各說各話多時後,終于到了“比較有公信力”的司法程序,就算不能爲這個又長又臭的鬧劇畫上一個句點,相信起碼能厘清不少疑點。
不過納吉今天才剛被控,當然他選擇不認罪,案件得進行審訊,要到審訊結果出爐恐怕也需頗長的時間,但起碼今天已擊響戰鼓,好戲肯定陸續上演,何時才等到另一主人翁羅斯瑪會否被控更是大家所關注的,就敬請期待吧。
預告片:納吉的四宗罪
納吉共面對3項刑事失信的指控,涉及金額高達4200萬令吉(1418萬新元),另外他也面對一項濫權的指控,涉及金額也是4200萬令吉,總金額爲8400萬令吉(2832萬新元)。
●三項刑事失信控狀:坐牢不少過兩年、不超過20年,以及鞭笞,並可另加罰款。
第一控狀指:
納吉在2014年12月24日、2014年12月29日,在位于吉隆坡拉惹朱蘭路的AmIslamic銀行,身爲一名公職人員和代理,即首相、財政部長和SRC國際公司的顧問,授權掌管屬于SRC國際公司的40億令吉(13.5億新元),但卻犯下涉及4200萬令吉(1418萬新元)的刑事失信罪行,抵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
第二控狀指:
納吉在2014年12月24日、2014年12月29日,在位于吉隆坡拉惹朱蘭路的AmIslamic銀行,身爲一名公職人員和代理,即首相、財政部長和SRC國際公司的顧問,授權掌管屬于SRC國際公司的40億令吉(13.5億新元),但卻犯下涉及500萬令吉(168.6萬新元)的刑事失信罪行,抵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
第三控狀指:
納吉在2015年2月10日、2015年3月2日,在位于吉隆坡拉惹朱蘭路的AmIslamic銀行,身爲一名公職人員和代理,即首相、財政部長和SRC國際公司的顧問,授權掌管屬于SRC國際公司的40億令吉,但卻犯下涉及1000萬令吉的刑事失信罪行,抵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
●一項濫權控狀:最高刑罰是不超過20年監禁、或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高。
濫權指控:
納吉在2011年8月17日至2012年2月8日期間,在布城首相辦公廳,作爲一名公職官員,即首相和財政部長,利用本身職位,在參與或涉及政府決定爲SRC國際公司提供擔保,以讓退休基金局,爲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提供40億令吉貸款時,爲自己收取4200萬令吉賄賂,被指牴觸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23條文,並可以相同法令第24條文下被治罪。
精彩戲碼:審訊
納吉在高庭面控時,否認4項指控,並要求保外候審。其實他從沒停止用各種管道在喊冤,會選擇認罪才有鬼,審訊是必然的結果。法庭擇定今年8月8日過堂,暫訂于2019年2月18日至28日,以及3月4日至8日,3月11日至15日展開審訊。
2918年8月8日 | 過堂 |
2019年2月18日至28日 | 審訊 |
3月4日至8日 | 審訊 |
3月11日至15日 | 審訊 |
他最終獲准以100萬令吉(33.7萬新元),外加兩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高庭谕令他把國際護照交予法庭保管。
要等到“一馬審訊”的高潮劇情還需很長的時間,期間應該還會陸續穿插更多精彩片段,譬如說納吉應該會被加控更多罪名?按照之前從不間斷的“醜聞”,怎麽可能只有四宗罪呢?
不過納吉的代表律師向高庭申請臨時封口令獲准,禁止媒體在案件審結之前“審判”納吉。很奇怪的禁止令,就連總檢察長湯姆斯也說並不清楚到底封口令的範圍會有多廣。
不過湯姆斯向媒體大派定心丸說,媒體可報道任何發生在高庭的聆訊。希望如此,否則要等結局都拍出來了才推出,不就憋死觀衆了嗎。
花絮:預錄視頻表清白
納吉昨午被反貪會逮捕,其官方臉書與推特賬號在接近午夜時同步上傳一則預錄好的視頻,納吉在視頻中爲自己喊冤。
他一開始便說:
親愛的馬來西亞人,當你聽到這則訊息的時候,意味著我已經被采取行動了。”接著就在視頻中向馬來西亞人道歉和請求寬恕,並說馬來西亞人有權獲得最佳的領導,而他已經竭盡所能,卻發覺自己仍有許多不足之處。
讓筆者“毛骨悚然”的是這一段:
是的,一如普通人,我並不完美,但請你相信我,所有對我及家人的指控,並非全部都是事實。確實,我家天天被搜查;確實,我被調查,一些東西也被充公了,但是,這一切並未定案,很多傳開來的新聞與照片都是被歪曲、誹謗、純屬謠言與空穴來風。
這句“他是普通人,並不完美”有沒有和成龍的“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有異曲同工之妙?
沒有能力帶領國家更繁榮昌盛,相信人民不至于苛刻到死咬著你不放,但你肩負著人民的委托,卻讓自己深陷跨國醜聞疑雲,還理直氣壯地說調查人員搜查出的全是別人的贈品,好像自己的舉止完全沒有不妥當之處。
就算是小公司主管收到外界的贈品也得申報,更何況是一國之首,更別說是成千上億的禮物?非要等到“東窗事發”,才給一大堆讓人挑眉的答案,例如他對一馬狀況毫不知情,他的銀行戶頭其實授權給別人,自己一無所知等。這樣的答案真的在挑戰正常人的常理常識,要選擇相信真的真的很難。
納吉不僅在視頻中說:“我被冠上更多更離譜、更恐怖的罪名。”,更在今午獲得保釋離開法庭時告訴媒體他要證明自己的清白。他不間斷地暗示自己被政治迫害,好吧,與其各說各話,不如就到法庭見真章,讓證據說明誰在撒謊。
只是這真的就能讓人心服口服嗎?我看不然,你碰到臉皮厚如“河馬”或愛耍賴的人,就算你的證據多充分,他們還是會用政治迫害或冤獄來高呼無辜,但已別無他法,司法程序是唯一最理想的途徑了。
最引頸長盼的高潮劇情:羅斯瑪會否被控
納吉和羅斯瑪其實已在馬國人心目中畫上等號,既然在一馬醜聞中的男主角納吉已經被控,怎麽可以少了秤不離砣的女主角羅斯瑪呢?
沒有羅斯瑪,這部一馬電視連續劇的收視率屢創高峰?只要她一出現,光是她的長相有沒改變、帶的是什麽牌子的手提袋,還有服裝打扮,都會引起全城關注。
作爲一馬醜聞最大受益者的羅斯瑪若沒和納吉合演,這部連續劇肯定就少了精髓,還要加上剛在6月15日護照被撤銷的劉特佐,以及羅斯瑪和前任丈夫所生的兒子裏紮,來個“大團圓”同台合演大結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