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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州大臣恫言生水賣貴16倍   我國前外交官請大家做算術題看誰比較虧

2021 年 3 月 9 日 食色公子

又來了。

近來雨水多多,水問題竟也不少。就拿這個月說吧,先是我國水價從1日起上漲15%,再是希盟執政的馬來西亞柔佛州務大臣奧斯曼沙比安昨天(5日)單方面宣布,柔州政府將調漲賣給新加坡的生水價格。

漲多少?奧斯曼沙比安認爲,生水售價應爲每千加侖0.5令吉(約0.17新元),也就是目前每千加侖0.03令吉的1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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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柔佛州務大臣奧斯曼沙比安。(海峽時報)

好一個“語不驚人死不休”。16倍是一個什麽概念?好比你現在在咖啡店點一杯teh-o kosong要1.2元(已經嫌貴了),升價後,你要花19.2元才能買到一杯什麽都kosong的茶。搶錢是吧。

根據《聯合早報》的報道,奧斯曼沙比安是在昨天出席柔佛人民基建集團(KPRJ)開齋宴會後,在記者會宣布了漲價消息。不過他強調,柔州政府必須先與中央政府深入研究新馬水供協定的內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才能與新加坡政府協商新水價。而提議的價格是以柔佛賣給馬六甲的生水價格作爲參考。

有做過簡單算術題嗎?

哇,老鄰居又把“三分錢武器”擺上桌想談判了。可是,要漲價,有先問過法律嗎?新加坡外交部前常任秘書比拉哈裏(Bilahari Kausikan)今早就在他的個人面簿回應,“可能他(奧斯曼沙比安)不知曉或是選擇性忽略了一些事實”。

比拉哈裏以算術題的形式呈現了“被忽略的事實”。各位不妨一同參與計算,複習一下小學數學知識。

根據新馬在1962年簽署並受國際法保護的水供協定,新加坡以每千加侖0.03令吉的價格向柔佛購買未經處理的生水;

根據同樣的協定,柔佛以每千加侖0.5令吉的價格向新加坡回購經處理的淨水;

但我國淨化生水的成本是每千加侖2.40令吉,意味著新加坡是以倒貼價格把淨水賣回給柔佛。

柔佛政府再以每千加侖3.95令吉的價格賣水給柔佛居民(用較低價的家用水費來算)

所以賺入:+0.03-0.50+3.95=3.50令吉

對于柔佛政府來說,享受協議帶來的津貼價淨水,是一筆只賺不賠的好買賣,當然是越多越好。柔佛目前每日向我國購買的淨水量遠遠超出1962年水供協定中所列明的最多5000萬加侖。

根據外交部長維文醫生去年1月的國會書面答複,我國實際每日向柔佛供應的淨水多達1億6000萬加侖(協定頂量的3.2倍)。遇到柔佛旱季(如2016年6月和7月),以及柔佛水廠因每月檢修而部分停運時,還會多供5000萬到6000萬加侖的淨水。

簡單的加減乘除後得出,新加坡等于在平日每日補貼柔佛30.88萬令吉(約10.39萬新元)。在如此有利可圖的買賣前,柔佛州務大臣還再“獅子開大口”,是要將水資源從必需品變爲奢侈品嗎?

馬哈迪政府的老把戲

在漲價消息宣布後,本地民衆的反應是好笑多于驚慌,畢竟把新馬水供協定拿出來說事,是馬哈迪政府的老把戲,也是不少獅城人成長過程中的記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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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時的李光耀(左)與馬哈迪(右)。(海峽時報))

光是從千禧年到馬哈迪卸任,就有這麽多曆史(資料來源:聯合晚報):

  • 1998年12月:新加坡同意把長期水供課題,當成雙邊課題配套的一部分與馬國進行談判。
  • 2000年8月:內閣資政李光耀和馬哈迪同意把當時和未來每千加侖的水價,調高到45分令吉。
  • 2001年2月:馬國要求提高水價到60分,並每五年檢討水價。
  • 2001年9月:李光耀和馬哈迪同意把現有水價調到45分,並在2061年後,調到60分。
  • 2002年3月:馬國要求調高到60分,然後從2007年至2011年,調到三令吉。2011年以後,每年根據通膨調整價格。
  • 2002年4月:時任總理吳作棟致函馬哈迪,說爲了良好的長遠關系,新加坡會自産新生水以輔助水供協議,並提議把未來水價與新生水的成本挂鈎,訂在雙方都同意的價位上。
  • 2002年9月:馬國提議每千加侖的水價爲6.25令吉,並建議未來談判訂在2059年。
  • 2002年10月:馬哈迪通知吳作棟,馬國決定終止雙邊課題配套的談判,因爲談判沒帶來有意義的成果,而馬國想先解決水價的問題。
  • 2003年1月:時任外交部長賈古瑪就水價在國會發表部長聲明,指課題不是關乎錢,而是新加坡在脫離馬來西亞之後,作爲主權獨立國的生存問題。新加坡公開與馬國就水供課題的來往信件。
  • 2003年10月:馬哈迪卸下首相職務,阿都拉上任。

曾耕耘外交舞台多年的比拉哈裏給這一系列行爲作了二字總結:敲詐(extortion)。

比拉哈裏隨後強調,“這是我們必須堅持尊重國際性協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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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外交部前常任秘書比拉哈裏(Bilahari Kausikan)。(海峽時報)

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柔佛州于1961年簽訂第一份水供協議,爲期50年,2011年到期後沒有續約。兩國于1962年簽署的第二份新馬水供協定,則爲期99年,在2061年9月到期。這份協議允許新加坡從柔佛河每天抽取2.5億加侖的水供。公用事業局在1990年根據第二份水供協定,在柔佛河上遊興建林桂水壩及濾水設施。

1962年的水供協定准許簽署國于1987年,即簽署後的25年檢討條款,但馬來西亞當時選擇不調整水價。據2002年《新海峽時報》的報道,時任柔佛州議會議長的再納阿比丁曾說:“沒有必要這麽做,因爲柔佛依賴新加坡供應淨水,而新加坡可能因此調高售賣給柔佛的淨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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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柔長堤的輸水管。(海峽時報)

以92歲高齡回鍋再任首相的馬哈迪上月接受彭博社專訪時指出,新馬在1962年簽訂的水供協議“很荒謬”“代價太高”,因此要在希盟政府處理完其他重要事項後,和我國重新談判水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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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首相馬哈迪。(彭博社)

一切來得太熟悉。我國外交部發言人在回應時重申,水供協定是新馬締結分家協定中的一部分,並在聯合國備案,新馬雙方都必須完全遵守協定規定的所有條款。

正當人們以爲關于水問題的爭論可以“稍作休息”時,奧斯曼沙比安再抛驚人言論。原來啊,他上周到了布城會見馬哈迪,討論有關課題,也認同“老板”提出重新檢討水價的看法。

好一出“你方唱罷我登場”,看來哪裏都一樣,屁股決定腦袋。

“治水”良方

既然奧斯曼沙比安“選擇性忽略事實”,不妨送他一本由我國政府在2003年出版的《水供談判真相》(Water Talks? If Only It Could)。這本書內容主要包括時任外交部長賈古瑪教授所公開的新馬兩國領導人針對水供談判的來往信件和雙方的外交照會。用事實和數據提醒一下鄰國州務大臣,生水“平賣貴買”並非事實,而是兩國互惠互利,甚至柔佛州還能從中獲利豐厚。

但比拉哈裏並不認爲奧斯曼沙比安“真的對事實有興趣”,而是在“玩弄政治把戲,希望新加坡人能代他向我們的政府施壓,同時轉移馬國人民對內部問題的注意力”。

你升我也升

在水資源問題上,還真不用擔心,我國網民空前團結,除了請鄰國遵守有法律效力的協定外,還紛紛打趣說,你賣生水貴16倍給我們,我們也賣高出現有價格16倍的淨水給你們咯。

不過,倘若水價硬生生提高1600%,溢價的部分很可能將轉嫁給當地民衆承擔。數錢的仍會是政府,但要掏出真金白銀的是柔佛人民。民衆不滿,後果未知。畢竟,人民的選票能讓你當選,自然也能讓你敗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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