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螞蟻今早起床走到廚房拿杯水喝,眼睛還沒有完全睜開,就聞到那股嗆鼻的煙味了。真是@#%@。
樓上不知哪戶人家的煙鬼總是喜歡站在廚房窗邊吸煙,不只給螞蟻送來“二手煙味”,還外加“一手煙頭”,真是“買一送一”的超完美配套。螞蟻好幾次對著窗外罵人都沒有用。要知道,廚房靠窗的地方是用來晾曬衣服的,煙頭如果燒到衣服著大火,大家一起抱著死。
拿起手機掃新聞,掃到《海峽時報》報道說,過去五年,環境局接到煙味飄進住家的投訴減少將近一半,從2013年近500起,減到2017年270起。呵呵,真的假的,情況有好轉meh?看來我得去和政府投訴,不讓那個煙鬼每天准時在窗邊做神仙。
煙味不是香水,害不吸煙的人吸進二手煙,真的很夭壽。 吸二手煙會造成多少禍害,你們煙客自己請上網看看。
國會前天二讀辯論《吸煙修正法案》,有國會議員建議禁止在家中吸煙。 平時喜歡咬政府的紅螞蟻,這回可是舉雙手雙腳贊成。看到網民繼續批評政府管太多,罵國會議員腦袋進水,紅螞蟻有點坐不住了。甚至還有網民揶揄道:是不是也要禁止在家中放屁?
誰腦袋進水?煙味和屁味完全不一樣好嗎
Paiseh hor,到底是誰腦袋進水?煙味和屁味可以混爲一談嗎?聞 “二手屁味” 不會招徕死神,吸二手煙可能讓你早進棺材。
每次談到吸煙問題,大批煙客一定會理直氣壯地喊:“我有吸煙的權利! 不許侵犯人權!”
Okok,先強調,吸煙不是做壞事,吸煙的人也不是壞人。不是要剝奪你吸煙的權利,但你自己吸自己的“一手煙”就好了,不要給別人造成更大傷害的“二手煙”或“三手煙”。
所以,請不要模糊議題的討論重點,不要扯到什麽禁止在家中放臭屁,禁止在家中吃榴蓮煮咖哩,甚至什麽禁止開車上馬路以杜絕尾氣排放。
做你的鄰居就該活受罪?
這個課題的訴求很清晰:讓非吸煙者免受二手煙侵害。(用大白話問: 做你的鄰居就該活受罪?)
如果同住屋檐下的家屬不反對某個成員在家中吸煙,那煙客當然就盡情吸。如果反對的話,拜托,請不要走到公共走廊去吸,或者靠向窗戶或陽台吸,把吐出來的煙都傳到鄰居家去。你不想讓家人吸二手煙,就好意思讓別人吸二手煙嗎?
煙味有味無形,沒有被摧殘過的人可能無法感同身受。紅螞蟻建議你想想這些情景:樓上住戶的濕衣服老是滴到你挂出窗戶的衣服。樓上小孩三更半夜不睡覺老是在跳繩。隔壁鄰居從早到晚高分貝播放搖滾音樂。一樣的,全部都是汙染。只是空氣汙染、噪音汙染或者是濕水汙染的差別。
我們這個島國城市的土地有限,大部分住宅尤其是政府組屋都建得密密麻麻,上下樓住戶的窗口也挨得很近,大家的私人空間本來就不大。每個人都應該享有那一丁點私人空間的權力,但每個人也應該享有私人空間不被侵害的權力。
一聽到議員建議在家中禁煙,紅螞蟻恨不得政府馬上立法全國禁煙,不只是一條烏節路,最好全部道路,室內室外、住家內外、公共場所統統禁到完。煙客一律只能在指定的吸煙區吸煙。煙友會煙友,定能成好友。
組屋區應設吸煙區
那麽煙客肯定要質問了,住宅區哪裏去找吸煙區?有啊,報紙不是說,由李美花負責的義順南區已經建好近50個特定吸煙區?大家都向義順南看齊啊,住宅區爲何不趕緊統統設立吸煙區?
就像每戶家庭可以向當局申請,限制家人進入賭場的次數,政府同樣可以開放熱線或網上投訴管道,讓那些不願吸到二手煙或不願讓家中幼兒吸二手煙的人向當局通報。一旦接獲通報,那戶家庭的吸煙者就必須到住宅區的指定吸煙區去做神仙。
如果家裏沒有人反對煙客吸煙,那麽就得強制規定吸煙者不能站在組屋公共走廊、窗戶或陽台旁吸煙,更不能亂丟煙頭。一旦接獲鄰居舉報,當局就派人設定攝像機,如果拍到照片爲證,一定要狠狠重罰吸煙者或屋主。
執法不易,居民自己要舉報
執法上會有困難嗎?肯定很難。只能通過居民自己去舉報,執法當局也一定要保護舉報人的身份,那些吃飽沒事做、胡亂舉報的無聊人也要受重罰。
或許有人要問了,私人公寓怎麽辦?根據《聯合早報》的報道,“私人公寓的公共活動空間,執法人員只能在確保有足夠證據或反饋,顯示場所曾出現違例吸煙行爲,才能入內調查。”
所以,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啊,至少在公共活動空間是可以保護自己免受二手煙侵害。最明顯的證物就是煙頭吧?如果發現煙頭亂丟的情況一直發生,而且已經鎖定了某個“嫌疑人”,是不是能夠向當局舉報,由當局派人員架設攝像機拍照,甚至拿煙頭進行DNA化驗?
紅螞蟻強調,不是不讓煙客吸煙,你有錢買煙,愛吸多少是多少,但不應該害別人吸到二手煙。
一了百了,最好是禁止進口香煙
最直接了當的做法當然就是禁止進口香煙。政府都禁了香口膠,爲何不再多禁一個“香”?如果能全面禁止進口香煙紅螞蟻是最樂的,還大家一個清新空氣的居住環境。
但煙客們請放心,政府絕對不會這麽做,因爲會失掉一大筆稅收。另一個可行方法是,重重地加大煙稅,大大提高香煙價格,讓煙客買煙買到心痛,不戒煙就給政府送錢。怎麽幫助煙客戒煙,政府這方面的動作要加大跟進。當然,如果有外國遊客上你家做客,也請特別小心,別讓他隨便在家裏點煙,如果被人舉報或投訴,你或他要負責。
發牢騷發到這裏,紅螞蟻突然想到好幾年前在網上看到的一個帖子:
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在某種程度講,是煙瘾大的人戰勝了不吸煙的人。
法西斯陣營空氣清新,希特勒、墨索裏尼、東條英機都不吸煙。另一陣營則是煙霧缭繞,羅斯福、丘吉爾和斯大林三大巨頭整日吞雲吐霧。因此,有人說,二戰是三個煙鬼戰勝了三個不吸煙的魔鬼。在中國,同樣是吸煙的毛澤東戰勝了不吸煙的蔣介石。
這個網傳帖子說明什麽?想打勝仗的人應該多吸煙,和平年代最好少吸點。
以前常聽長輩說,飯後一根煙,快樂似神仙。紅螞蟻覺得,後面那句要改成:讓你提早上天成仙。想學羅斯福、丘吉爾和斯大林那樣整天吞雲吐霧當然可以,只要不要害到別人吸二手煙。沒有人生下來,就注定要吸你的二手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