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最新】短短三天內已籌得100萬元,卷入市鎮會官司的工人黨議員林瑞蓮、劉程強、畢丹星決定停止籌款。三人今早通過博客In Good Faith說,截至今早(10月27日)10點,他們已籌得100萬8802元,足夠應付目前所需的律師費,因此將停止籌款。
他們感謝公衆的支持,表示“日以續夜的積極樂捐令我們十分感動”。三人也說,接下來會通過In Good Faith網站公開彙報應用捐款詳情。最後,三人說:“我們衷心感激您的資助。經濟上的援助很重要。但您的道義支持則是重中之重!”
【10月25日更新】:根據“In Good Faith”博客,截止今晚(25日)10點,捐款總額達:47萬7653元。捐款者有2832人。也就說,每個人平均捐了168元。這是阿蓮阿強阿星發動募款行動約24小時候後的反響。
【原文】:
兩個市鎮理事會分別起訴工人黨三巨頭林瑞蓮、畢丹星與劉程強等人的訴訟案開打進入第14天,阿蓮阿強阿星三人開始向公衆募款,以應付訟費以及可能破産的情況。
據慈母艦 (Mothership)引述工人黨媒體小組主席吳佩松說,截止昨天午夜已籌得10萬元。工人黨三巨頭在短短六小時內就籌到這筆數額。根據“In Good Faith”博客,截至昨晚10點籌得6萬5196元。
吳佩松:與工人黨無關 衆籌是合法的
吳佩松也告訴亞洲新聞台,這個募款行動是合法的,因爲“In Good Faith”博客網站是屬于劉程強、畢丹星和林瑞蓮三位答辯人,和工人黨無關。
本地媒體曾報道稱,這次市鎮會追討的款項高達3370萬元。10萬元距離3370萬還有一段距離。如果劉程強等人最終敗訴,他們可能因無法償還市鎮會而宣告破産,並且失去下屆角逐大選的資格。這對工人黨來說,將是沉重的打擊。
前管委議員:籌3000萬不是不可能
不過,前官委議員鄭恩裏(Calvin Cheng)認爲要籌得3000萬元不是不可能。他按選票計算法,勾勒出一個可能的情景:
上一屆大選有75萬選民(30%)投票給反對黨,其中25%是反對黨死忠支持者,這大概是62萬5000人。如果每個人都捐個50大元,那就能籌得3000萬。
阿蓮阿強阿星三人是在昨晚開始,陸續通過In Good Faith博客中發出英語、華語和馬來語三種語言的博文,呼籲公衆捐款。
文中講述,如果打輸官司,又無法賠償巨額損失,他們將面臨破産的後果。他們也稱,至今沒有動用到工人黨的錢打官司,而是動用自己的儲蓄和朋友的資助來支付律師費。單是法庭開庭前的准備工作,就已經花了60萬元的律師費,並稱“幾乎已經掏空了我們個人的經濟資源”。
文末,三人還表示,公衆捐款之後,如果方便可以留下電子郵件地址,以便答謝。
能爭取多少民意支持有待觀察
這個方法能籌得多少款項,能爭取到多少民意支持和同情,媒體和網民一定緊密追蹤。有意思的是,昨晚很快就有網民留言說,“我很快會把(政府給的)共享增長花紅(SG Bonus)捐出去”,似乎有意表達對政府的不滿。
阿裕尼—後港市鎮理事會(簡稱AHTC)與白沙—榜鵝市鎮理事會(簡稱PRPTC)分別起訴林瑞蓮(工人黨主席)、畢丹星(工人黨秘書長)與劉程強(工人黨前秘書長)以及另外兩名市鎮會理事失責造成損失,要他們賠償這兩個市鎮理事會。
不是“政府VS工人黨”案件
這其實是一起“市鎮會告市鎮會理事”的官司,不涉及政府和工人黨。但因爲林瑞蓮、畢丹星與劉程強是工人黨重量級要員,加上代表白沙—榜鵝市鎮理事會的高級律師文達星(Davinder Singh)又是人民行動黨前國會議員,網絡輿論已經混淆概念,將這起官司看作是“政府VS工人黨”的案件。
前官委議員:主流媒體報道有失偏頗
這起訴訟案在本月5日開打,劉程強和林瑞蓮已先後出庭工證。文達星連日來在庭上的嚴詞拷問,本地主流媒體都巨細靡遺地報道。
在前官委議員鄭恩裏(Calvin Cheng)看來,那些報道有失偏頗。他日前在面簿上發文說,本地主流媒體報道AHTC案件的手法“差勁” (covering badly)。
鄭恩裏說,這是一起民事訴訟,但報道卻重點集中在文達星的盤問和訴方的觀點。他指出,“文達星不是檢察官,而是訴方律師。”
鄭恩裏還教記者怎麽當記者。他說,應該把這起官司當作民事訴訟案報道,不要讓工人黨議員“被看作是被檢察官起訴的所謂犯人”。
不過,鄭恩裏過後再另發貼文補充說,“別妄想那(之前發出的貼文)是爲了表示支持工人黨”。
他說,雖然這是一起民事訴訟,但如果證實工人黨議員有違受托責任( fiduciary duties)(林瑞蓮已經承認撒謊),他們個人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如果他們賠不起就會破産。如果他們破産,就無法角逐下一屆大選,甚至都不能參與競選活動。鄭恩裏說:“如果是這樣,他們是活該的。”
鄭恩裏提醒說:“更重要的戰場是在“民意法庭”(the court of public opinion),在這個戰役中,認知和事實一樣重要(perception matters as much as facts)。”
他認爲,每天高分貝地丟出各種新聞標題,對辯護人窮追猛打,這麽做只會加深人們的錯誤認知,以爲這是一場“政治迫害”。
他指出,這不是一場“政治迫害”,雖然也不是刑事案,但它是一個重要民事訴訟案。最後和判決一樣重要的是,人們怎麽看待這場官司。在這方面,“媒體,包括傳統媒體和社交媒體在內,都扮演重要角色。全部媒體人員都要謹記。”
ok, 這位老師有在講,大家有在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