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發酵了一段時間的社會企業小販中心課題引發了全城熱議,環境及水源部長馬善高正式對此作出表態。
有意思的是,馬善高這次“放棄”英文媒體,選擇接受《聯合早報》一小時專訪來解說政府立場,是否也是考慮到小販們多數都對華文媒體較爲熟悉,而對症下藥的一種做法?
部長的話可以用一句話總結:社企小販中心可行,政府不會幹預市場運作,但如果發現有問題會嘗試解決。
部長所說的或許並非大家現階段想要聽的,但至少從他的談話中,可以看出新加坡政府向來秉持的大原則。部長在字裏行間也有意無意提醒大家:這個課題沒有靈丹妙藥,凡事還是要靠自己。社企業者和小販必須清楚知道什麽樣的做法最適合雙方利益。
政府爲何不幹預市場運作?
簡單說就是在市場經濟的自由運作下,能比較公平地分配小販攤位,獎勵業績不錯的小販,讓新人取代那些做得不理想的小販。
馬善高說:“如果我們提供津貼去幹預市場運作不是一件好事,因爲那樣我們可能會爲無法持續做下去的小販提供津貼,這對那些可以靠自己幹出一番事業的小販不公平。”
莫忘30年前設立小販中心的初衷
馬善高告訴《聯合早報》,本地的咖啡店和食閣在2011年越來越興盛,人們擔心食物價格上漲,加上有些新建的住宅區內沒有小販中心,爲人們提供負擔得起的食物選擇,政府爲調整市場力量,決定興建20座全新的小販中心。
新加坡目前有114個小販中心,其中十三個,包括義順公園小販中心、白沙小販中心、裕廊西小販中心、後港茨園小販中心和舊機場路熟食中心在內,是由五家社會企業經營管理。
英文有句話叫:if it ain’t broke, don’t fix it(如果沒損壞,修它幹嘛?)這和馬善高的談話精神相一致:
“時隔30年後,我們再次興建新小販中心,無論以哪種模式去管理,都必須確保食物價格可負擔,以及提供餐飲選擇的便利。這個課題沒有靈丹妙藥……我們不能忘記建造這批新小販中心的初衷。社企模式大致上是可行的,因爲我們目前已經做到了這兩點,就不應該再去破壞這一成效。”
他還補充說:“社企小販中心也不是一個只賣便宜食物的場所,那樣我們的計劃也難以爲繼。但是當人們想到這些小販中心時,就知道在這裏是可以找到價廉物美的食物,是一個低收入者可以來用餐的地方,它同時也提供了受歡迎的大衆美食,甚至是精品美食。”
社企小販中心所面對的問題
無理地要求長時間營業(最好24小時營業)、托盤的隱形收費、清潔費昂貴、提前解約和賠償條款、高額罰金令人吃不消等等,都是小販普遍對社企小販中心業者的投訴與抱怨。也有小販認爲自己被社企業主粗暴對待。雖然這些問題只影響一小撮攤販,仍需政府出面。
對此,馬善高表示完全能理解,並承諾政府將盡快與管理業者完成探討改善方案。
他說,自從社企管理業者接手新小販中心以來,他們的創新策略讓人覺得驚喜。這些業者有不同的做法,但都具備了社會意識。
“如果他們的確有達到這些目標,我們應該給他們機會;如果有業者的管理出現嚴重疏失,或純粹以商業運作爲目的,在這輪合約結束後,我們就會和他們說再見。”
簡言之,社會企業的經營模式是受到肯定的,但那些不達標的業者將被淘汰掉。出現問題時,政府會從旁協調解決,但不會幹預市場。
分清哪些服務是“想要”哪些是“必要”
針對某些社企小販中心在合約裏要求24小時長時間營業的做法,馬善高以淡濱尼天地小販中心爲例解釋說,在小販中心未建成前,居民們都主動要求一個24小時運作的小販中心。可是小販中心正式投入服務後,居民們反而沒有那方面的需求。原來居民們只是“想要”,並非“需要”。
“當我們發現24小時通宵營業在這個小販中心行不通時,我們就要去調整……我們也要對小販公平,他們通宵營業,卻沒有人潮,准備的食物無法賣出,這些都是成本。”
當然,也有社企業者擔心,一旦不再繼續24小時營業,整個小販中心就會變成一座死城。對此,馬善高說,小販們必須和社企管理業者溝通商討,究竟想要怎麽做、如何做,共同找出彼此的“集體利益”在哪裏。
社企小販中心租金不見得更便宜
有攤販曾向馬善高反映說,他們理解的社企管理模式的作用,應該是協助減低小販的成本。其實不然。
馬善高澄清說,社企小販中心的經營模式首先必須確保租金是公平公正的——既不讓社企管理業者從中剝削獲利,也不給予小販津貼,影響市場運作。
他強調,社企業者在基本租金之外收取的雜費、餐具清洗服務和餐桌清理費等,都旨在協助小販解決人手短缺和環境衛生髒亂的現實問題。
淡濱尼天地小販中心的攤販今天向《新明日報》反饋說,他們已經收到社企管理業者發出的信函,將在本周四(11月1日)上午舉行“攤販會議”,討論24小時營業的安排以及其他的改善措施。
有小販也向《新明日報》透露,他們在淡濱尼天地小販中心攤位的每月租金是3800元,但有諸多限制,如未營業24小時會有罰金,還有一些額外收費,如碗盤遺失費,以及每三個月繳付一次的攤位清洗費用(約200元左右)等。
同一名小販在另一家社企管理的後港茨園小販中心也租下攤位。那裏的租金稍貴,每月約4050元,但雜七雜八的費用已包含在內,是“一條龍”配套服務。
國家環境局受詢時也告訴《聯合早報》,在本地的6000個小販熟食攤位當中,有39%的熟食攤位(約2300個)獲得政府津貼,每月租金爲192元或320元。其余的3700多個攤位的攤主則必須支付招標價或市場租金。據紅螞蟻了解,有些地點絕佳的小販中心的攤位,租金甚至高達每月上萬元。
社會企業的經營模式必須透明化
《海峽時報》在周末也刊登了好幾則關于社企小販中心的評論,其中一則提到了社會企業的經營模式一般是通過售賣商品或服務掙錢,然後將至少50%的盈利長期投回整個社區,做出實質性的影響和改變,其余的收入則用來支付合理薪資給員工。
按這個定義來理解,在社企管理的小販中心裏,小販並不是社企的“員工”,而是社企販賣服務的對象。那社企業者是否有遵循將至少50%盈利重投“社區”的原則,長期改善所經營管理的小販中心的環境和用餐體驗呢?
社企並非慈善團體,不需要公開每年的收支賬目。或許小販們和國人最擔心的,就是社企一旦缺乏監管,會否步上那些目前正在打官司的市鎮理事會的後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