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以來,每年香港的七一大遊行都是當地重大的政治活動。香港民衆自發出來表達政治訴求,過程和平有序,展現了香港社會高度法治和守紀的市民文化,也折射出“一國兩制”的“兩制”之可貴之處。
2003年主要因爲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50萬名港人在象征香港主權移交中共的7月1日上街,震驚國際社會。一向被視爲務實的香港人,第一次因爲物質以外的理由集體發聲。那一年也是香港社會急劇政治化的開始。
今年七一大遊行因沖擊立法會行動而失焦
今年的七一大遊行,盡管也有超過20萬人上街和平示威,其風頭卻被數百名年輕人完全搶去。他們身穿黑衣、頭戴鋼盔、口罩遮面,利用事先准備好的各類器械,攻擊香港立法會大樓,在守護大樓的警察撤出後進入大樓肆意破壞,成爲國際媒體的關注焦點,也讓七一大遊行黯然失色。
同情者表示,這些香港年輕人是無辜的,因爲成人的無情和無能,迫使年輕人必須破釜沉舟,用激烈的行爲來表達最大的無奈。特別是港府,面對數十萬人一再上街示威,要求撤回《逃犯條例》,卻仍一意孤行,最後引發街頭暴力流血抗爭後,才懸崖勒馬,但是卻爲時已晚。流血後的憤怒港人提升對抗,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下台;而必須對中共交代的港府當然不能屈服,于是香港官民之間僵持不下,互信全無。
正是因爲這種看不到出路的困境,導致焦慮而沖動的香港青年铤而走險,讓沖突進一步升級。他們當中已經有人以自殺明志,讓整個抗爭氣氛尤顯悲壯,也讓他們的行動披上一層道德光環。可是,無論他們自我感覺如何,他們的行爲的錯誤,卻是不容否認的。
暴力起義成功率遠較非暴力起義爲低
年輕人不會深思熟慮,古今皆然。沖擊和破壞立法會大樓,除了泄憤之外,非但不能改變什麽,更要命的是否定了整個反《逃犯條例》抗爭的道德制高點。港府在事後的記者會上態度明確,因爲這些青年的做法已經違法,這個事實不容爭辯。無論動機如何純良高尚,行爲違法就是違法,必須面對法律責任;否則,作爲法治社會的香港跟大陸何異?
從曆史教訓看,至少從中國近代史的教訓看,由年輕人主導的運動至今沒有成功過的,說得不好聽是敗事有余。五四運動固然普及了白話文,政治後果卻是中共的一黨專政,遺禍至今。除了無奈的大陸人,台灣人和香港人乃至澳門人都不願意生活在那種狀態下,顯示“一國兩制”如何不得人心。
美國兩名政治學者在去年發表一份調查報告,總結了至2013年全世界的308次民衆運動,發現非暴力起義比起暴力起義,後者遭遇屠殺的概率是前者的三倍。此外,從2000年到2006年,非暴力起義的成功率遠高于暴力起義,70%的非暴力起義最終成功,成功率是暴力起義的五倍。就整個20世紀的經驗,非暴力起義的成功率是53%,暴力起義的只有26%。只要想想印度的甘地和南非的曼德拉,就能明白當中的教訓。
攻占立法會失去道德制高點
香港青年暴力攻占立法會,首先是違法的行爲,破壞了香港的法治精神;第二是對香港市民的反抗運動弊大于利,甚至有可能分裂市民民意;第三是從曆史經驗看,失敗的可能性非常高。如果還要從動機論去爲他們開脫,則就陷入了道德自我否定的困境——如果他們的行爲是可以原諒和接受的,那就沒有什麽道德理由反對中共統治所代表的反法治精神和暴力本質了。
因此,使用暴力表達異議的香港青年,無論動機如何,其實是在顛覆他們所宣稱的要保護的香港價值——法治、秩序和理性。不面對這個悖論,就無法理解他們的行爲對香港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