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議員,爲了一片用過被丟棄的衛生棉,今天在國會殿堂上交鋒。
衛生棉這麽私密民生的問題,當然是由經常爲民請命的“花姐”,義順集選區議員李美花大大咧咧地在國會上提出來。對了,她好像沉寂了一段時間,已經很久沒有在國會上作出“出位”的言語了。
交鋒自然需要對手,見招拆招的就是環境與水源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瑄博士。
花姐今早在國會複會時以一貫激動的語氣向許連瑄抛出了好幾個關于緝拿垃圾蟲的問題。
她首先質疑國家環境局的監察攝像機效用不大。明明錄像了,可是稽查員卻沒有定期查看區內的閉路電視錄像,成何體統?有時甚至需要她提醒才會去查看,也難怪無法成功抓到區內的垃圾蟲,尤其是那名在義順區內頻頻抛擲肮髒衛生棉的“慣犯”。
李美花說:
“高樓丟棄用過的衛生棉,這個問題已經持續很多年了,爲何到了今時今日還沒有解決?那是因爲環境局每次只安裝了幾天的閉路電視!”
花姐半幽默地說:
“如果當局有針對性以及決心去緝拿肇事者,我相信一定抓得到的。難道我們要等到肇事者更年期(停經後),這個問題自動‘消失’不成?”
花姐一開口就有笑料,真是名不虛傳,國會上的議員都忍不住哄堂大笑(也有不少男士是尴尬地笑)。
許連碹對此一一駁回。
首先,她丟出數據證明環境局的監察攝像機是能起到作用的。她說:自采用監察攝像機尋找垃圾蟲以來,成功緝拿垃圾蟲的次數已從2011年的大約10次大大增加至去年的超過1200次,成功率提升了120倍以上。(怪只怪她沒有給出義順區的成功取締率)
許連碹說,監察攝像機的成效,也取決于舉報者所提供的信息質量。
例如,針對李美花所提到的義順某座組屋的高樓抛衛生棉案例,當局僅僅只收到一張拍到掉在地上的衛生棉照片,沒有其他信息,例如哪座組屋、哪層樓丟下來的。由于組屋的樓層很高,監察攝像機的拍攝範圍是有限制,無法一次過拍到所有的樓層。
就像這個案子,當局雖然已經多次在那裏部署監察攝像機,最後一次是在上個月(8月),依然還是無法抓到人。但當局會繼續觀察能夠如何提升效率。
嗅到火藥味了嗎?
李美花聽完了立即舉手反駁,但卻必須苦等另兩名議員提問後,才輪到她站出來辯解與繼續提問。
花姐喊冤說:“剛才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談到,我只給了一張衛生棉的照片,如果這是你下屬告訴你的,那並不是事實的全部。我還拍了整座組屋(有可能)在哪幾層樓丟下來的照片。”
花姐接著說,
如果當局只部署五天的監察攝像機,“請問哪個女人是五天就來一次月經的?”
其實李美花過去幾年都非常關心這個高樓抛擲用過的衛生棉的問題。在2015年,她也曾在國會上問過同樣的問題,當時她指出,國家環境局一直抓不到她區內從高樓抛擲用過的衛生棉的居民,因爲當局只安裝了五天的閉路電視,“女人不是五天就來一次月經的”。
當時身爲男士的環境及水源部長維文醫生還微笑答說,當局今後在安裝閉路電視時會考慮到婦女的生理期。看來過了四年,這名丟棄衛生棉的慣犯依然逍遙法外,閉路電視依然只監視五天,也難怪花姐一肚子火,對著許連碹發火。
同是義順區議員的黃國光今早也加入花姐的陣營,把抓不到垃圾蟲的矛頭直指監察攝像機的成效不大。
他說,他的鄰居幾乎每天都會高樓丟煙蒂,他曾投訴過,環境局也在他的組屋附近部署了監察攝像機。不過因爲監察攝像機的體積太大了,非常容易被人發現,因而該名鄰居很聰明,在自己被監視的那幾天都很乖,沒有丟棄煙蒂,當局也因此沒能成功抓到任何人。可是監察攝像機一撤走,該名鄰居又故技重施,“垃圾蟲”上身。
黃國光問道,
Hello,有沒有可能用體積較小的監察攝像機?這樣我們就不用等到肇事者更年期了。
許連碹當然不認同黃國光的想法。她重申,長期的解決方法是要改變垃圾蟲的行爲,加強公衆的公共衛生意識,而不是抓到越多垃圾蟲越好。
她說:
“如果一個人可以改過自新,爲什麽不好呢?如果肇事者看到監察攝像機,就不丟垃圾了,這已經是起到了很好的阻嚇作用。”
她補充說,當局會繼續尋找更適用的科技,去協助調查高樓抛物的案子。例如體積更小、畫面更清晰、擁有更好的影片分析技術的監察攝像機。
紅螞蟻聽了兩人的交鋒,心想:會不會是因爲高樓抛擲衛生棉、丟煙蒂的案子相對來說沒有那麽重要,所以“慣犯”遲遲沒被抓到?不像那個不久前被高樓抛擲的玻璃瓶砸死的阿伯的離奇事故,很快就破了案。
許連碹在回答時指出,每一宗垃圾蟲的報案,都需要10周至6個月時間來結案。環境局會根據案件的輕重緩急按順序處理,畢竟當局管轄的範圍有好幾個,亂扔垃圾只是其中一項。光是去年,國家環境局就收到並處理了2萬6000起亂丟垃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