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李顯龍總理到馬來西亞參加新馬非正式高峰會之際,馬國媒體《當今大馬》一名記者在聯合記者會上抛出一道辛辣的問題,請李總理和馬國首相馬哈迪對我國當時還未通過的《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POFMA)發表看法。
該名記者還特別提到馬國將反其道而行,因爲希盟准備廢除《反假新聞法》。李總理對此強調POFMA在新加坡有實施的必要,以打擊假信息。
面對當地媒體這道疑似“做球”的提問,馬哈迪則作出下列回應:
“如果有一項法律會使人民噤聲,我們會擔心法律像過去一樣被政府濫用(指馬國前朝國陣政府)。”
“假新聞或許很難應付,但我們願意接受挑戰並嘗試克服。”
經過幾番嘗試,馬國希盟政府昨天(19日)確定將正式廢除在國陣執政期間立下的《2018年反假新聞法案》。
馬新社報道,馬國上議院是在昨日(19日)正式無異議通過廢除《反假新聞法》。換句話說,走完最高元首禦准的形式後,馬國的《反假新聞法》將走入曆史。
《反假新聞法》被視爲納吉打壓異己的政治手段
馬國國會去年4月在一片爭議聲中通過《反假新聞法》,這項法案由當時執政的國陣政府提出,該法令于同月11日在憲報頒布。當時距離馬國曆史性政黨輪替的509大選還剩不到一個月。
《反假新聞法》受到國內外人士和人權組織的強烈反對,馬國輿論抨擊該法令是時任首相納吉打壓異己的政治手段,目的是爲了避免對政府不利的負面消息散播,試圖掩蓋納吉涉入一馬發展公司(IMDB)貪汙醜聞的真相。
公民團體和新聞媒體普遍擔憂該法將引起寒蟬效應,打壓新聞自由。上文提到的《當今大馬》甚至入禀法庭挑戰該法,要求法庭宣判該法違憲。
國陣阻撓,希盟兩度叩關才成功廢除
希盟政府去年5月上台後,宣布將廢除《反假新聞法》,以兌現競選宣言。馬國下議院去年8月三讀通過廢除《2018年反假新聞(廢除)法案》,但該(廢除)法案卻被上議院駁回,廢除《反假新聞法》功虧一篑。
馬國上議院任期和民選的下議院並不一致,即使去年5月馬國政權已經易手,但上議院仍由前執政聯盟國陣的議員占據多數,最終成爲希盟政府無法如願廢除《反假新聞法》的主因。
根據馬國憲法,被上議院駁回的法案經過一年“冷靜期”後可再度闖關。
希盟政府今年10月第二度叩關,希盟國會議員占多數的下議院再次通過廢除《反假新聞法》,並將《反假新聞(廢除)法案》帶入上議院。
雖然此次上議院仍以反對陣營國陣的議員占多數,但根據馬國憲法,上議院無權駁回被下議院兩次通過的同一項法案,因此本次無論上議院是否通過廢除《反假新聞法》,該(廢除)法案都將迳送最高元首禦准生效。
在反對也沒用的情況下,上議院最終無異議通過廢除《反假新聞法》。
《星報》報道,負責法律事務的首相署副部長哈尼巴(Mohamed Hanipa Maidin)表示廢除《反假新聞法》將可以確保媒體享有監督政府的新聞自由:
“自由是最珍貴的事物,我們不該通過惡法奴役人們。”
他也向馬新社指出,現有法律已經足以打擊假新聞,如有必要相關法案也能進一步被修改。
根據已被廢除的《反假新聞法》,一旦散播被當局視爲假新聞的相關資訊,最高可被判監禁6年和罰款50萬令吉(約16萬3700元)。
新加坡POFMA生效至今已被動用四次
新加坡國會今年5月以72票贊成、9票反對和3票棄權正式通過《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POFMA),並于10月2日正式生效。
POFMA生效以來,政府當局已四度援引該法令,被POFMA的包括兩位反對黨人鮑耶和林鼎、新加坡民主黨和網絡媒體“States Times Review”。
今年稍早的POFMA立法過程中,作爲國會唯一反對黨的工人黨表態反對POFMA。工人黨指出,該法案賦予執政黨和內閣部長過大的權限。
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表示,政府可被賦予撤除虛假信息的權限,但相關程序應經過法院審理與裁斷,而非單由部長判定一項言論是否構成蓄意虛假信息。
工人黨前黨魁劉程強也批評POFMA會對社交媒體的批評者起到阻嚇作用,造成寒蟬效應。
無論如何,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指出,POFMA只針對假信息,並不涵蓋批評、看法和觀點,因此不會導致我國失去言論自由。
同時,針對早前新加坡前進黨批評POFMA的透明度、獨立性和問責制度都存在問題的指責,律政部和通訊及新聞部12日駁斥該項指責,強調法令清楚要求部長說明某個信息被判定爲虛假的理由。
當局也強調POFMA只有在所有條件都符合的情況下才能動用,而被援引法令對付的個人也可以上庭挑戰部長的決定。
誠然,兩相比較之下,納吉強推《反假新聞法》的吃相難看許多,因而增加了希盟政府廢除該法的理據。但國際人權組織也多次批評新加坡通過POFMA是具有政治導向的立法,稱該法將威脅言論自由。如何說服公衆,這項立法並沒有政治取向且不會被濫用,將是新加坡政府接下來的重要功課。
別人不要的東西,不一定是不好的,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