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課題”近期在馬來西亞炒得沸沸揚揚。
毫無意外的是,這明明就是交通問題卻勢必變成種族課題,因爲穆斯林不喝酒,而最近幾宗酒駕肇事,乃至撞死人的事件,絕大部分的肇禍者都是華人。
伊黨宣傳主任卡瑪魯查曼就疾呼政府全面禁止國內的酒類生産和銷售,惟在野黨議員卻認爲此舉行不通,反促提高懲罰和推廣醒覺活動來防範酒駕行爲。
禁酒建議在馬來社會贏得不少支持,但肯定引起了華社反彈。雖然伊黨婦女組領袖曾經呼籲,不要把“酒駕課題”種族化;來自伊黨,掌管發事務的首相署部長達基尤丁也表示,不會禁止非穆斯林飲酒。
首相慕尤丁也指示交通部修訂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加重刑罰對付醉駕司機。
“據知,修正法案將在6月中旬完成,之後將在來臨的國會下議院會議上提呈。”
不過言猶在耳,吉隆坡市政廳宣布立即暫停派發新的賣酒執照給申請者。《新海峽時報》報道,房屋與地方政府部長祖萊達也表示該部門已准備好提案,讓地方政府考慮停發新的賣酒執照。
至于是暫時之舉還是要持續停發執照,抑或要等加重酒駕刑罰修正後再商議,不得而知。就算你問當事人,很可能也是無解,因爲馬國部長或部門即興發言而沒有詳細研究是常見的事。
警方數據顯示,今年首5個月有21宗醉駕車禍,奪走8條人命。慕尤丁說,這數據令人擔憂,接近去年全年23宗醉駕車禍的數據。這確實需要去想方法去解決,以免酒駕情況日益嚴重,但禁止生産和售酒真的是具建設性的建議嗎?
酒類消費者權益組織譴責酒駕釀命案的惡行,惟不苟同聯邦直轄區部長安努亞慕沙的看法。發言人迪帕基爾告訴《當今大馬》:
“喝醉酒開車是無法容忍的行爲。酒駕是不負責任、危險且會導致死亡的行爲。”
不過,他指出,若與其他成因相比,酒駕只占大馬車禍命案的0.0008%。
其實,不能因爲酒駕比例不高而不認真看待,但酒駕最主要的禍因是駕車者不負責任的態度,並非在酒本身。酒駕是全球普遍的問題,也不是馬來西亞獨有或突然冒出的問題,政府要阻遏酒駕必須厘清禍因,而並非單方面的禁止供應酒類,就以爲能解決問題。
不提酒類占國家稅所多少,酒駕本身是小部分駕車者的不負責任行爲,你不讓商家賣酒,那是否能擔保市面上沒出現私酒?你停止發放新的售酒執照,那人民還是可以去持有舊酒牌的商店購買啊。
這群駕車者缺乏安全責任感,雖然醉酒提高了危險駕駛的機率,但難保在沒有酒精影響下,這些毫無責任心的駕車者不會出現超速、疏忽駕駛等其他問題。
歸根究底,駕車文化和駕駛者本身的道德心和責任感才是關鍵。
政府必須多管齊下才能有效解決酒駕問題,包括華人社會最自豪的飲酒文化。馬國華社每每宴客或聚會,就愛喝酒助興,還喜歡高喊不醉不歸。
問題就出在社會缺乏酒後不駕車的公路安全意識,也是政府需要努力去倡導灌輸的,而不是單純地以爲不發酒照或沒有賣酒,駕車者就無法喝酒,也就不會發生酒駕。
難道擔心有人持刀行凶,市面上就不能賣刀?擔心駕車者超速,就規定汽車制造的速度不能超過每小時50公裏?那疏忽駕駛又該如何遏制,禁止生産汽車嗎?還是擔心魚丸會噎死人,不能售賣?
這不就是削足適履,本末倒置嗎?政府總不能把所有東西都禁止吧,更何況物件本身並非元凶,而是在于使用者如何使用,所以要改善的話,重點應針對使用者本身。
政府必須軟硬兼施,提高刑罰肯定有顯著的阻遏效用,更能警惕人民。但更治標的方法是提高社會的公路安全意識,用軟姿態勸告駕車者爲了最愛的人著想,提醒自己“駕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要喝酒就請坐德士或公交,進而提高公路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