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台南長榮大學的馬來西亞女學生鍾筱玲,10月28日晚間在回家途中被人強擄帶走。警方雖在隔天迅速逮捕涉案嫌犯梁育志,梁男一開始矢口否認、表示毫不知情,後來辯稱女學生被嚇跑了。
經警方不斷訊問,梁育志後來坦承以繩索勒斃鍾女,並將鍾女載至高雄市阿蓮區一帶棄屍,警方隨後在一處邊坡發現鍾女遺體,衣衫不整,頸部還有一條繩索。
在大家的觀感中,台灣的治安應該是相當令人放心的。然而卻發生如此惡質的擄人凶殺案,被害者還是外籍學生。此案不但轟傳台灣社會,也成爲馬來西亞各大華文媒體近期的報導焦點。
劫色變成凶案
根據台灣媒體報導,9月30日長榮大學就有女學生報案,指出在學校旁的鐵路橋下道路,遭一名略胖、有煙味男子自後方偷襲並意圖拖上轎車。當時該女大生奮力掙紮且高聲尖叫,對方無法得逞又怕被他人察覺,才急忙離開現場。該女大生後來雖有報警,但警方後續並無積極作爲,就此不了了之。
梁育志後來也坦承確有此事,早在9月便曾試圖犯案,因爲當時用手拉人“拉不走”,這次才想改用麻繩,“結果不小心就把人勒死” 。
梁育志供稱,擄人上車之後,他以爲鍾女被勒昏,因此也未再多做捆綁,並于一旁暗處褪去其身上衣物,伸手進行猥亵動作,當時鍾女還有心跳。隨後梁育志將她帶上車准備載往他處,但途中卻意外發現她渾身癱軟、毫無反應,一探鼻息後才知她已無呼吸心跳。
梁育志發現自己意外殺人後,慌亂之下把屍體塞入後車廂,隨後在台南、高雄兩地亂繞19小時,開車長達200公裏路後,于10月29日下午3時到阿蓮區大崗山一處山溝棄屍。
梁育志棄屍後仍不敢回家,又在外面閑逛了數小時,直到晚上約9時才回家,當場被埋伏的警方逮捕。檢察官周韋志及法醫複驗結果發現,鍾筱玲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並遭壓迫出血,但具體死因仍需待法醫鑒定
難期待“以命償命”
受害者雙親聞訊後已飛抵台灣處理後事,台灣當局也特例允許以外交泡泡模式入境,免去14天隔離期。
鍾母回憶起女兒當初選擇到長榮大學就讀是因爲:“女兒比較喜歡台灣,除了都是華人外,她說台灣和大馬比較近,學費也便宜一半,而且台灣非常安全”,怎料如今白發人送黑發人。鍾母悲痛的表示:
“我希望嫌凶被判絞刑,那麽就可以讓他知道被勒死的感覺是多麽難受。一命償一命。”
然而,恐怕台灣的司法制度得讓死者家屬失望了。先別說台灣沒有絞刑(只采槍決執行),恐怕嫌凶梁育志連被判死刑的機會都微乎其微。
首先,若梁育志供詞爲真,他意圖非強暴殺人,而是綁架後強制性交,在過程中不慎造成被害人死亡。
再來犯案後神智恍惚,沒有馬上回家而是四處遊蕩試圖和緩情緒。以台灣司法界過往的判例,極有可能判斷“有悔悟之心”、“仍可教化”而逃過死刑。
類似的重大刑案往往纏訟多年,甚至就算最終判處死刑,往往也一拖再拖,不一定會執行。尤其目前執政的民進黨態度偏向廢死,蔡英文任期內更是僅有兩名死囚被執行槍決,其他在監死囚人數約40人左右,惡性重大的不在少數,要“輪到” 梁育志,都不知道是猴年馬月的事了。
台灣總統蔡英文在10月31日向鍾筱玲的家人致以最深的哀悼,並向馬來西亞人民表達至深歉意。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轉述說:
“發生這樣的不幸事件,不僅對台灣的國際形象有莫大的傷害,更代表台灣在社會安全維護上出現漏洞,必須徹底檢討,以確保這樣的不幸不會再發生。”
我們與惡的距離
當然,我們可以指責台灣治安不若想像中的那麽好;可以痛惜年輕生命的逝去;可以痛斥凶手的犯行;可以高呼要以牙還牙的正義。但現在最重要的是檢討,然後療傷。
去年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紅遍兩岸三地,囊括金鍾獎六大獎項,成爲當屆最大贏家,被譽爲近年來台劇的新高度。
全劇以社會事件爲題材,描述一起隨機殺人案件發生後,加害者、加害者家屬、被害人家屬、辯護律師等各方人物的心境與糾葛。
目前案件的走向,和劇情內容如出一轍。
媒體鋪天蓋地而來,恨不得將加害者祖宗18代都刨根究底;被害者家屬撕心裂肺的哭喊成爲鎂光燈的焦點;加害者家屬蒙受巨大的壓力,甚至住家還被不明人士“蛋洗”。
隨機殺人案,永遠是每個社會需要探討、反思的議題。梁育志一開始只是偷內衣,爲什麽會一步步地走向不歸路?一個人會在毫無利益糾葛之下、去傷害素不相識的人,是爲了什麽才犯了錯?
這個社會可有欠他什麽?我們是不是該做了什麽卻沒有做?如果我們做了什麽,悲劇是不是就不會發生?
鍾筱玲的離世,是被害者、加害者兩個家庭的破碎,是無可挽回的悲劇。
然而正如同《我們與惡的距離》所描述的,真正的挑戰,總是在凶案發生後才開始。
在急著貼上“殺人犯”、“凶手”等標簽之前,何不先想想,我們與惡的距離到底有多近?要怎麽做,才不會有下一個鍾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