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周四有一樁離奇公共交通事件的審判書下達。一位30歲女乘客在公交車站因惱怒被“插隊”而與身邊排隊等候的52歲女乘客引起糾紛。並因其對後者施以老拳而被判處四千新幣的罰款。該女子爲一名移民咨詢顧問,這件事是發生在淡濱尼轉換站,當時二人都在等新捷運巴士293。
除了因擾亂公共秩序被罰的這4000新幣,當天事發時該女子還因爲此毆打事件給予被打乘客1500新幣的補償。三拳就五千五百新幣啊,好任性。
(巴士293:怪我咯)
據法庭獲悉此事件起于打人女子A前面的一名女性乘客B曾試圖讓身後的其他乘客先上車。以致巴士滿載致使AB兩人均未能登上第一班駛來的巴士。此後該女性乘客B退回等車的隊伍中,並站在了打人女子A的前面。當下一班巴士駛來後,兩人先後上了車,之後不久打人女子A開始向女乘客B叫罵並對乘客B的面部施以三記老拳,導致乘客B嘴唇流血不止。
乘客B因其面部的傷勢被送往樟宜醫院治療。醫生爲其傷勢開具了三天的病假,總共的治療花費爲600新幣。據悉乘客B的面部損傷至今仍然可見,她也以爲此事件而改變出行路線以回避見到乘客A。
主管此事件的檢察官呼籲區域法院法官能夠以保護公衆利益的角度給予乘客A短期徒刑,以此警示公衆在公共交通中的蠻橫行爲是不可容忍的。但乘客A的律師表示乘客A對此事深感歉意,此襲擊是一次個別事件。乘客A平日裏並非如此,她有積極參與爲貧苦家庭提供食物志願者活動等。
乘客A審判當日,有兩名乘客A的好友出席法庭以表支持。當乘客A從律師口中得知消息並看到好友時,她不禁淚流滿面。
據悉乘客A面臨的最高處罰是兩年監禁或五千元罰款或兩者並罰。經法官判決最終乘客A被處以四千新幣的罰款。算上事發當天她賠償的1500新幣,這三拳就是5500新幣的代價啊。打人需慎重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