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S Transit發大招了!榜鵝地鐵站最靠近WaterwayPoint購物中心的出口出現了兩張告示牌,警告自行車騎士不能以自行車堵住出口,否則罰款1000新幣。
榜鵝新鎮一直是新加坡自行車騎士的聖地—科尼島、榜鵝水道公園等公共場所任你騎。腳踏車也成爲了許多當地居民的代步工具。不過,榜鵝地鐵站雖然也有像巴西立、阿裕尼、蔡厝港等地鐵站的雙層自行車停車架,但好像供不應求,有居民投訴向停車一樣有時會找不到車位。
▲擁擠啊
于是,榜鵝地鐵站周遭隨時可能見到一輛拴在燈柱或橫躺路上的自行車。
報道稱有居民反映,爲了兩三百元的自行車罰款1000新幣,是不是有點殺雞用牛刀?
可小編更在意的是,這合不合法?于是小編負責任地查了查有關地鐵站周圍停放代步工具的法律,得到的是以下結論:SBS的罰款不是法定的,是自己想罰就罰。但是那個是SBS的地盤。。。所以不高興的話可以不交嗎?額,這個也說不准。要不你棄車逃跑吧?
因爲Rapid Transit Systems Regulations的第50A節就寫到,沒有停放在指定地方或疑似被廢棄在地鐵站周圍的自行車、三輪車等將會在爲期至少三天的告示後被移走沒收。車主則要另行聯絡當局取回自行車。所以自行車亂停的話後果還是得自負的。然後擅自取下或損害沒收自行車的說明的話還要罰款1000元,新加坡真是個fine country T.T。
或者會出現以下這樣的對話:
SBS:請問先生,這是您的自行車嗎?
你:不,這不是我的自行車。
SBS:我們有證據證明這就是您的自行車。
你:這自行車是我的,我不要了,還不行嗎?!!!誰愛要誰收!
SBS:亂丟垃圾,罰款1000新幣!
其實憑良心將很多地鐵站現在都有好幾排自行車架,找找還是會有空位的,還是不要在隨時隨刻都能給你開罰單的新加坡草率行事吧。
(書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