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相信大家都有替爸媽跑腿買東西的經曆。最常見的就是媽媽對孩子說“去,小賣部幫媽媽買包鹽”,于是就總當跑腿的去小賣部打醬油(是真的打醬油,感覺沒法解釋了),也有爸爸喊“去幫爸爸買包煙吧”,每當這時候,咱們都屁顛屁顛的去完成任務(因爲通常都有額外的跑腿費,例如一根冰棍、一袋小零食什麽的)。
高度警戒:在新加坡,千萬不能讓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替你跑這個腿。所有商販也絕對不能售賣香煙給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這不,就有人知法犯法,頂風作案!宏茂橋一家商鋪(宏茂橋3道第562座組屋樓下的Song Hui Kiosk),售賣香煙給一名學生,由于該學生年僅14歲,所以該商鋪被新加坡衛生科學局吊銷了香煙銷售執照。不光如此,當局還處罰它今後不准再申請香煙銷售執照。
同時當局也禁止了另外五家商店和迷你超市(分別位于巴西立、義順、紅山、後港、以及惹蘭孟比)在半年內售賣香煙,相關部門發現他們有售賣香煙給18歲以下少年的行爲,鑒于是初犯,只被處罰吊銷了香煙銷售執照六個月。
新加坡政府對于控制香煙可謂是嘔心瀝血,真的是有家長風範。除了高額的關稅外,在新加坡當地售賣的每一根香煙都必須印有“SDPC”標識(即新加坡關稅已付)。有關執法人員將隨時在全島各地巡視抽查,凡發現販售或持有無“SDPC”標識香煙者,將以非法持有漏稅香煙罪對有關人員處以每包香煙(20根)500新元罰款。
加了稅後的香煙價格也是十分昂貴,每包均在10新元以上,不少煙民抽得肉疼,而且香煙包裝上的圖片也會讓初次購買的煙民嚇一大跳,搞不好因爲惡心還能少買幾包(政府大家長的目的就達到了)。一些國家發現,在香煙包裝上印警示圖片和文字,對控煙和禁煙有明顯作用,這點,新加坡絕對走在國際前沿。
從2017年開始,新加坡所有的零售商都不得在店內展示香煙,神馬意思?不得展示,那就只能藏起來賣?政府認爲公衆在銷售場所看不到香煙産品,會有助于減低買煙的沖動,特別是年輕人,而且同時也能減少那些嘗試戒煙的民衆收到誘惑(爲了民衆,政府也在絞盡腦汁)。保健促進局在2012年進行過一次調查,調查發現,一半的民衆表示,如果在銷售點看到香煙,就有想要抽煙的沖動。因此法令規定商家必須把香煙放在顧客不能直接看到的地方,如不透明的櫃子。這樣就能發揮“看不到不會去抽”效益(說得好像真的一樣,不知道讀者怎樣看)
還要統一“不准出售香煙給未成年人”的告示,讓零售商貼在明顯的地方。包括網絡廣告在內的香煙廣告,也一切NO!NO!NO!統計數據表示,2004年新加坡民衆的吸煙率爲12.6%,但是到2013年已經上升到13.3%,難怪政府憂心忡忡。吸煙有害健康,這句話從我們從小就知道,但是還有很多人離不開香煙。
現在越來越多的國家規定無煙場所,新加坡是其中做得很好的國家之一,公共場所都有禁煙標志,也會設置專門的吸煙區,而且禁煙區域也在逐漸擴大。現在全島17個蓄水池和超過400個公園都被納入禁煙區域,在這些區域內吸煙,初犯罰款$200,重犯可罰$1000,包括公寓附件的小公園同屬公園局管轄範圍,違反規定者可被罰款最高達$2000。
爲了減少國人因爲吸煙造成的醫療負擔,新加坡政府一直在積極地推進控煙措施,希望打造出一個無香煙汙染、杜絕二手煙的環境,是政府的目標。而整個社會也需要自覺主動的參與控煙行動中,爲了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從現在開始,少抽一支煙、少買一包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