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星期二,8月9日,就是新加坡的國慶節啦!剛獲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任命的駐新加坡台北代表江春男,之前表示要及時到任祝賀的。時間嘛,就定在8月6日,也就是明天傍晚抵達。
可是,現年72歲的他或許不能如願來了,爲啥?大家可別瞎猜啥年事已高、不宜遠行之類的原因,事實是人在台北的他,因8月2日晚上涉嫌酒駕,被警方截下了。
說起這次的酒駕,其實也和他即將離開台灣,來新加坡就任代表有關。也就上個月吧,他才獲得台灣行政院長林全委以“駐新加坡台北代表”的重任,不到一個月後的8月2日上午,他就在台灣總統府宣誓就職了,顯見任務緊迫。
雖然從總統任命起,三個月內赴任都是可以的,可人家不是想親赴新加坡慶祝國慶嘛,從2日的宣誓到預定6日的離開,也就短短4天時間,親戚朋友的餞行,當然少不了啦。
8月2日的晚上,江春男就是在友人的餞行宴上喝了些酒。深夜10點40左右,他在駕車經過台北市的濱江街時,遭遇了警方的攔檢,酒測值是0.27毫克。也是他運氣欠佳,按照台灣法律規定,酒測值超過0.15的話,罰款就可以了事;達到0.25的話,就構成公共危險罪了,所以他就被警方依罪直接移送台北市地方法院檢察署(簡稱地檢署)查辦了。
要特別提到的是,在整個執法過程中,江春男都很配合警方的工作,完全沒有表明身份,當然負責的警員也不知道他是誰。就這樣一應程序走完,直到最後才發現~~哦原來是“政府人”,頗有幾分大水沖了龍王廟的感覺吧。
來看各方反應:
台灣外交部:
“酒後不駕車是常識,因爲這件事屬于私人領域,還是由當江春男本人回應比較好。”
總統府
“會進一步了解實際狀況,無論如何不應該酒後駕車,總是不良示範。”
江春男本人
“無限慚愧和懊悔,喝酒就不應該開車,會造成不好的社會形象。”
自然有不少民進黨同僚爲他求情,立委蔡易余就說了:0.27的酒測值,只比0.25的標准超出一點點,並非喝得爛醉,應該只是不小心。
另一個立委黃偉哲就更逗了,說江春男派駐新加坡後,會有司機代駕,應該不會存在酒駕問題了,要知道新加坡的法律更爲嚴明,酒駕是會遭到鞭刑處罰的。
Excuse me,很想告訴這位立委,先不說酒駕在新加坡是否涉及打鞭責罰,或者代表是否享有外交豁免權的事,單就江代表這個70+的歲數,早就不適合打鞭了啦!新加坡法律就規定,鞭男不鞭女,就算對于男性犯人,執行鞭刑的最大年紀也就50歲,超過這個歲數的就不鞭了,改爲其它刑罰。
更有趣的是,他還提到了前總統馬英九在去年11月的“習馬會”期間,貌似喝高了顯得有些茫然的舊事。可是拜托,不管他是不是喝多了,人可是沒駕車好嘛!
馬英九在“習馬會”晚宴後向支持者喊話,貌似是挺嗨滴
終于輪到剛在野的國民黨發言了。國民黨政策會的執行長蔡正元就意有所指地說了~~蔡英文應該把江春男送到俄羅斯去,那樣他就算早晚想喝伏特加,都沒問題;現在讓江春男派駐新加坡,簡直就像是把一個賣豬肉的人送去了沙特阿拉伯。想問蔡執行長,你是說他和新加坡超級不搭的意思嗎?
要知道,江春男可是蔡英文政府精心挑選、派駐新加坡的最佳人選。首先,身爲政治評論家的他能寫善道,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以“司馬文武”的筆名爲報章撰寫專欄,在台灣可是頗有些名氣。
江春男談熱點政治問題
其次,江春男也是政壇老將,民進黨前總統陳水扁在2000年執政初期,時年56歲(那時應該還能稱得上年富力強吧)的他就出任了國安會的副秘書長;時過境遷,當下又成了現任總統蔡英文所倚重的幕僚之一。
因爲醉駕事關重大,台灣外交部就向新加坡駐台代表處老實說明了事實經過,雙方算是基本達成了江代表的行程仍按既定方案規劃的共識。只是雖然偵訊後,檢方認定他沒有交保、責付或限制居所的必要,隔天早晨就讓他離開了,可酒駕的後果會怎樣~~畢竟整件事到了哪個階段,最後又會如何處理裁決等,得向台北地檢署了解處理進度,台灣外交部說了不算!
江春男(左)在地檢署
無論如何,新任的駐新加坡台北代表剛上任就因酒駕被抓,怎樣都算不上光彩事,會不會影響到新台關系,且讓我們拭目以待。畢竟,十來年前的民進黨陳水扁政府時期,外交部長陳唐山就曾蔑稱新加坡是個鼻屎一樣小的國家。好不容易經過八年的明爭暗鬥之後,民進黨才剛上位,代表還沒到任,就好事多磨出了這麽一檔子事,也真夠剛入駐總統府的蔡英文操心了。
就在上個月,我們報道了新加坡金門會館歡送前任駐新加坡台北代表張大同的消息。建議閱讀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