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說的那起只爲28元宵夜,新加坡醉漢在路邊攤上演”全武行”的事,警方說將案情列爲惡作劇(mischief)處理。
打砸現場視頻流出~
都砸了那麽久,真砸成一鍋粥了,還說是惡作劇?說得這麽輕描淡寫,有沒有搞錯?
新加坡眼爲此特別咨詢的專家回複如下:
1、其實,惡作劇在新加坡刑法裏屬于第425條,最高可以罰不超過一年坐牢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如果受損物品價值$500以上,可判處不超過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2、還好視頻顯示他們不是朝著人扔凳子,否則可以處不超過五年的監禁加罰款。其實,這條罪名更准確說,是“故意破壞“。“惡作劇”聽起來,太小兒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