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李顯龍、李玮玲和李顯揚的糾葛,牽動了全新加坡的心。而其中一個矛盾焦點,已經從李顯龍是否願意執行李光耀的遺願,變成了“到底是誰,准備了李光耀的最後一份遺囑”。
回合1
按照李顯龍在宣誓聲明(注:如果違反誓言說謊,需要坐牢)中提供的證據,李顯揚夫人林學芬,在41分鍾內准備出了李光耀的最終遺囑,並安排自己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同事,在15分鍾內上門簽署,且這件事情,並沒有抄送此前准備遺囑的柯金梨律師。
也就是說,李光耀的第7份,也就是最終遺囑,是由林學芬擔任合夥人的騰福事務所准備的。
前6份遺囑,則是由李光耀自己創辦的李與李事務所准備,負責准備的正是事務所管理合夥人、李光耀夫人柯玉芝的侄女,柯金梨律師。當時,柯金梨也是李光耀的個人律師。
▲柯金梨律師
回合2
李顯揚則駁斥稱,騰福律師事務所並沒有參與准備李光耀的任何遺囑,這份遺囑是由柯金梨准備的,只有第7段是林學芬按照李光耀的指示寫的。
回合3
林學芬忽然卸下騰福事務所合夥人一職,但將繼續帶領事務所的國際領導團隊。
回合4
然而,柯金梨則回應稱,自己沒有准備李光耀的最終遺囑!
回合5李顯揚回應稱,李光耀的最終遺囑是“我們理解中的2011年版本”,因爲李光耀要求把遺囑改回2011年版。不過他沒有公布李光耀的原話,只是發出了李玮玲寫給自己的郵件內容:
主題:爸爸說回到2011年版的遺囑
找個公證人,不要是李和李事務所的,看他簽名,就行了!
還說李光耀仔細研讀了遺囑的每一張,並在每張紙上簽字。最後,將遺囑交由柯金梨保管。
(然而,簽字的時候不是只用了15分鍾嗎?)
同時,他質疑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作爲一個資深律師和律政部長,不應該參與處理故居的委員會,因爲這會有“利益沖突”。
回合6
尚穆根立刻回擊,稱李顯揚的指責非常“滑稽”。自己作爲一個法律界人士從業22年,非常清楚什麽叫利益沖突,而李家人並不是他的客戶,即便他發表意見,也只是代表個人。
同時他指出,大多數新加坡人都已經“惡心、厭倦”了這些無窮無盡、毫無根據的指責。政府有更多爲國爲民的事情需要處理。
所以,回到一開始的問題,到底是誰起草了最後一份遺囑……?
無論如何,這件事情尚未結束,只能靜態事態發展,以及看柯金梨是否會繼續發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