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顯龍即將進行國會辯論之前,人民行動黨(即PAP,執政黨)的Facebook頁面放出了一段視頻,詳細解釋關于歐思禮路38號故居,李光耀本人到底說了點什麽!
其中提到,李光耀的遺囑一直在被“斷章取義”地引用。他的最終遺囑裏,最常被引用的,就是要求故居被拆除的一段:
“這是我的願望,也是亡妻柯玉芝的願望。在我過世以後,我歐思禮路38號的住家必須即刻拆除。如果我女兒玮玲選擇繼續居住,那麽房子必須在玮玲搬出後即刻拆除。關于拆掉房子,我要求我每一個孩子務必執行我們的願望。”
這段話也一直被視爲李光耀要求拆毀故居的重要發言,並被李顯揚作爲證據,指責李顯龍沒有遵守先父遺願。
然而,在李光耀的最終遺囑裏,其實還有另一段關于故居的!
“如果我的孩子,出于任何法規、規定的改變沒有辦法拆除故居,我希望這棟故居除了對我的孩子,孩子的家人以及後人外,永不對外人開放。”
2011年(也就是准備第一份遺囑時,按照李顯揚的說法,這第一份遺囑就是最終遺囑的基礎),李光耀給內閣成員寫了一封信:
“內閣成員們都不同意歐思禮路38號如我所願被拆除。我也考慮了這些意見,決定如果歐思禮路38號要被保留下來,它的地基需要被加固,而整棟樓也需要被重新裝修。”
也就是說,李光耀先生非常清楚,這棟故居是非常可能被保留的。
對此,網友們也紛紛留言,認爲在李光耀先生過世之後,歐思禮路38號是屬于所有新加坡人的一份重要曆史遺産,也是新加坡曆史的一部分。
“我希望政府能夠保留這間房子”
“我以爲這間故居就類似于小型版的總統府?”
“李光耀先生一直把新加坡人和政府置于身前。他知道大多數人都希望保留故居,作爲對他的紀念和尊敬。這封信說明了一切。”
然而也有部分網友認爲,這些事情不應該再被公開討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