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七月一日的臨近,各種關于外彙彙款的限制傳聞,重又喧囂甚上,仔細一看,內容不外乎重新解讀2016年底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大額交易報告制度”。
但!有的解讀明明是錯的,還在那兒博眼球,例如:有文章提示“如果你有5萬美元要彙到境外,以前只要彙1次,現在需要至少彙5次,客觀上增加了彙款的成本和難度”。這樣的誤讀,必然帶來嚴重的誤導。
本來,每個人一年有五萬美元的額度,只要是用途真實,並用于正常的出國就醫、留學、旅遊等,即便單筆消費超過了1萬美元而由此可能納入大額報告範疇(好像被列入黑名單一樣),也沒有必要爲此驚慌。
因這些用途是被中國政府允許的,這個報告制度對大多數人來講,完全可以忽略不計,只是政府對外彙動態的一項統計而已,而且是由銀行自動操作,和普通人消費關系不大。
如果按照某些文章所述,爲了規避5萬人民幣的現金交易,每天將換鈔額度控制在7100美元,如此重複操作,自以爲逃脫了監控,結果反而成了可疑交易!
正常的交易還是可以做的,比如~
如果孩子在新加坡留學需要彙款,那就按照正常的手續和真實的用途一次性彙出,不用分次彙款,多花費彙款手續費不說,還可能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你擔心5萬美元,還不夠孩子用怎麽辦?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再給孩子辦幾張銀行信用卡的副卡!
比如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都有國際卡,除了可免除貨幣轉換費,且每筆的消費,主卡除了有即時提示,還能直接用人民幣境內還款。此外,現在支付寶功能強大,打車、消費,同樣風聲水起。(Uber、Grab全都接受支付寶,屈臣氏等各類日化用品商店同樣可以使用)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國家外彙管理局在2017-06-02發布了“關于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其中表明:
從2017年9月1日起,對境內銀行卡(指境內發卡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發行的各類銀行卡清算機構標識的銀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記卡、信用卡)在境外金融機構櫃台和自動取款機等場所和設備,發生的提現交易以及在境外實體和網絡特約商戶發生的單筆等值1000元人民幣(不含)以上的消費交易,開展交易信息采集工作。
當然類似的信息采集工作,只是國家對境內銀行卡境外交易加強日常監測管理的一種手段,防止銀行卡成爲各類違法違規行爲的交易渠道。但這也是一種防止重複多次交易的方式,大家需要注意。
如果學費及生活費遠遠大于五萬美元,又該怎麽辦?
中國外彙管理局上海分局官網,在2017年1月26日發布的“國家外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就‘改進個人外彙信息申報管理’答記者問”中,明確指出:
“便利化額度之外的經常項目購彙,憑有交易金額的真實性證明材料辦理,不存在任何障礙。超過便利化額度的,提供本人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學費證明或生活費用證明就可以購彙。”
也就是說,拿著簽證錄取通知書和學費要求,就可以照常購彙,不用方~
針對網上所說,以後境內個人和國外做生意彙款也很麻煩的說法,在外彙管理局的官網上也可查詢到2007年頒布的《個人外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其中第九條就明確規定:“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對外貿易購付彙、收結彙應通過本人的外彙結算賬戶進行;其外彙收支、進出口核銷、國際收支申報按機構管理。”
但要指出的是,個人在外投資房産和購買境外的保險,是不被允許的,像前段時間某些廣告做的很大的某某旁的大型房産商的營銷模式:國內付款或彙款至國外購房就行不通咯~(其實也就是嚴查這類!)
上回有網友曾經問,我現在已經是新加坡公民,我國內的外彙存款彙出也受5萬美元的限制嗎?外彙管理局官網的信息顯示:早在2004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就發布了《個人財産對外轉移售付彙管理暫行辦法》)。
以上信息都表明:移民或繼承彙款沒問題!只要你提供所需的材料,就可以一次或分次彙出。
由此可見,只要你的外彙彙款是真實且符合規定的,彙出彙進,一切都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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