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新加坡第一任女總統哈莉瑪又火了一把!
事情起源是自己的座駕“亂停車”卻沒有受到交警的處罰,此事一經媒體曝光,立刻引起熱議!到底有沒有違反交通規則?
一張廣泛傳播的照片,一名身著粉紅上衣、佩戴工作證件的男子正在與新加坡的交警進行交涉。該男子將車輛停放在雙黃線內,違反了新加坡交通規則,交警似乎正在對這名男子開出罰單。
讓人眼前一亮的,是這輛車的車牌號——SEP1,SEP,即Singapore Elected President(新加坡民選總統)的縮寫,原來違反交通規則的,竟然是總統的座駕;亂停車的,竟然是總統!
此事一出,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大家都很好奇,總統違反了交通規則,會有什麽後果嗎?
近日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簡稱陸交局,Land Transport Authority)和新加坡警察部隊(Singapore Police Force )聯合發布的聲明顯示,交警沒有做出處罰。
陸交局解釋稱,這是總統護衛隊正在准備接走總統,護衛隊出于保護總統的需要,將車輛停放在此。交警在發現後,上前制止這種停車行爲的時候,總統出現並且上車,交警並沒有開出罰單。
很多網友表示理解,這跟咱們乘坐出租車上下車一樣嘛,總統只是讓車輛在街道旁邊短暫停留,而且司機還待在車上呢,確實沒有違反交通規則,這怎麽能罰款呢?
但是經過對新加坡交通法的一些查證,不難發現~哈莉瑪總統的停車行爲,確實違法了。
新加坡陸交局在官網上發布的關于“停車”的交通規則如下
這條規則首先向公衆解釋了關于“停車(parking)”的定義。在新加坡交則中,停車指的是將機動車輛停放在固定的位置,並且這種停放的狀態會持續進行的行爲。當然,停車之後,立即進行乘客上下車、裝卸行李是被允許的。這就是爲什麽我們在乘坐出租車時,停靠在路邊上下車,不會被罰款的原因。但是哈莉瑪總統的車輛,卻在路邊停放了一段時間。
接下來“停車規則”的第一條就說明了~任何人在任何時間都不能在馬路上的雙黃線內停車!
這麽說來,就算是像陸上交通管理局解釋的那樣,交警馬上對這種停車行爲進行勸導,要求司機將車輛挪開,但是哈莉瑪總統的車輛停放違反了交通規則,是不爭的事實?!
雖然陸交局也在聲明中表示,他們已經提醒政府的護衛隊在進行安全保障措施的時候,注意遵守交通規則。
但這件事還是引起了不小反響。很多網友想知道,總統的安全與交通規則,到底孰輕孰重?
在法律完備、法紀昌明的法治國家中,答案顯而易見——沒有任何人可以淩駕于法律之上。
在新加坡,交通規則作爲一部法律文書,對任何一個身在其中的公民都具有普遍的約束效力。這意味著,我們作爲行人也好,司機也好,走到馬路上或開車出門的那一刻,便受到這份法律的約束。不能因爲某人的身份特殊,就在違反交規時,受到任何差別待遇,或享受豁免權利。
美國做法或可借鑒?
不可否認的是,作爲政府、或者國家的代表,總統身份的確具有特殊性。新加坡的憲法中,賦予總統行政權力,這意味著,總統在憲法賦予的權利範圍內,行使自己的職權。除此以外,總統並沒有任何特權。
譬如美國曆史上著名的“水門事件”,時任美國總統的尼克松對部分嫌疑分子進行監聽並且錄制了磁帶,事情敗露後,美國法院要求尼克松交出磁帶,配合調查。尼克松以行政特權爲由,聲稱磁帶包含國家機密,拒絕交出磁帶。僵持之中,聯邦地區法院將此案上訴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終,此案以尼克松的辭職落下帷幕。
陸交局與警察部隊都對各自的行爲,做出了鄭重其事的道歉和解釋,並且也敦促總統護衛隊注意行爲不得違反法律。政府機構在面對巨大爭議時的坦誠和透明做法,令人激賞。相信新加坡會進一步反思,在權柄面前,作爲法律執行者的代表應該如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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