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新加坡眼收到網友來函,分享自己不愉快的租房經曆。新加坡眼原函照登,希望廣大網友給出建議。同時,我們也歡迎事件另一方來函解釋。請發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時光如梭,轉眼帶女兒在坡求學已六載有余。女兒也從幼稚孩童成長爲有理想的少女。期間雖有小風小浪,倒也無傷大雅。總之是歡樂多過辛酸。唯最近這次租房經曆,如鲠在喉,讓我不吐不快。
出門在外,住是頭等大事,作爲外國人,租房應該是大部分人的選擇了。去坡之前,查閱了很多相關信息,也看到了不少吐槽。這讓我養成了一個習慣,交房給我的時候,我一定會仔細檢查,並拍房屋圖片保存,以備不時之需。幸運的是,我之前遇到的兩任屋主都特別的友善明理。當然保存的圖片也沒派上用場。
女兒上了中學,從兀蘭到蒙巴登,距離實在太遙遠。于是就租了離學校只有一牆之隔的公寓,跟之前一樣,月租按時支付,每天打掃房子,就跟自己家一樣。不同的是,這次我從頭至尾都沒見到過屋主,一切由中介打理。租期快要到的時候,因爲中國家裏有事,提前了十多天還房,房租一分不差如數支付。原以爲一切就如合約上簽的,交房14天內歸還押金。結果,問題來了。
在過了14天的時候,我向中介詢問,他告訴我,屋主說主人房洗臉盆內有條裂縫。我當即找出交房給我那天當著中介的面所拍的照片,並發給他,那條裂縫原本就有。想要說明,當時交房給我的時候,經過檢查,問題特別的多,我還特別提醒中介,他回複我屋主都知道。幸好我還是照常拍了大量圖片備份。中介讓我等他跟屋主的交流結果。
結果就是,一,當時爲何不告訴她?二,圖片有可能ps。
真是哭笑不得,從頭到尾,我就沒見過屋主,更不知她聯系方式。看房,交房,收房,整個流程都是她委托了中介在做。況且,在交房給我的時候,我就把屋內設施損壞之處一一告知了中介。至于ps,僞造證據是重罪,這恐怕連孩子都知道。
曆經一個半月後,在我明明有證據證明自己清白的情況下,屋主只轉了一小半的押金到我的賬號。我再三問中介要屋主的聯系電話以便上小額法庭。中介說屋主不同意給我,至此,中介也消失了。可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這就是最近一次的租房經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樣的惡意訛詐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我相信因果輪,正所謂人在做,天在看。你的每一句惡言,每一條惡行,都將由明天以惡果還你。反之,行善積德。說好話,行好事,做好人,爲自己及子孫謀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