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新加坡眼近日接到網友爆料,自己被同事兼好友騙走4700新幣,過程曲折,新加坡眼整理刊登,同時也借此提醒廣大網友,凡金錢往來,立下字據,謹慎爲之。若事件另一方有不同意見,請發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以下是該網友與我們微博私信的內容:
簡單梳理一下:
- 該網友(簡稱小A)在新加坡工作了兩年,一年前認識了同公司的邱某並成爲好友。
- 邱某借口買房,向小A借了4700新幣,約合人民幣23000元。
- 今年11月7號,小A回家探親;11月14號,邱某辦理離職。
- 小A借出錢後,多次向邱某討要借款,邱某以各種理由推脫(下圖爲小A向邱某討要過程)
經過一番商討,邱某向小A提出11月28號還錢,11月24號邱某前往中國旅行,當28號小A再去聯系邱某的時候,邱某已經刪除小A微信。
11月30日,小A前往新加坡小額法庭,卻被告知不受理此案,建議小A咨詢律師解決。走投無路的小A來到新加坡眼,希望能夠曝光此事,“提醒大家避免上當受騙”。
圖片中爲小A報警函
新加坡眼在此提醒各位讀者,親朋好友之間發生金錢往來,記得要簽訂借款合同,也提醒大家注意保留證據——如錄音、聊天記錄、銀行轉賬單據等,以防止日後産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