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現場圖片,是傷得不輕~~
▲墨鏡、手機等雜物摔了一地
▲臉上血流不止
▲救護車趕到
▲手、嘴唇、胳膊、腿等,都有傷
▲目測要破相了
本著求是精神,眼哥點擊了博主的“查看圖片”,赫然看見肇事者果然一臉洋相
還好博主沒有怕麻煩,依法興起了訴訟,證據確鑿之下,雖然前後攪擾了8個月,終于判決書出來了~~
部分網友表示藍瘦~~
醬油微博的小窩:看著照片好心疼呀。
從小就是美人胚子:坡國也發生這樣的事情啊? 嚴懲!!!
兔羊羊的媽:回複@從小就是美人胚子: 人性都是一樣的,事情也都會發生的,關鍵在于有沒有法制和程序平等地保障每個人的權益吧。
也對肇事者的身份感覺不可思議~~
Car1yle_305:撞人者是老師。。。
只想准時放工的喵:同問。撞人者是老師?
小燕崔崔往南灰灰:回複@只想准時放工的喵:ITE的老師
最後的茱麗葉:非要走法律程序了那洋鬼子才肯出面解決,就不該輕饒他[鄙視]
目測這兩位網友的評論很中肯~~
HermioneHou:對!不惹事但也別怕事!
半卷香菜:兩年前我的自行車前輪被一輛車撞到,變形了。當時還帶著我女兒,車主表示帶我去修理,但是因爲車不能推只能擡,我表示帶著女兒很爲難,他說讓我先送孩子回去,他等我。當時心想會不會跑掉,很忐忑地走了。沒想到等我回來他果然還在那裏等著。當時我就很感慨,覺得新加坡人真的守法得多。其實還是看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