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雖然是個高度城市化的島國,綠地率卻難得達到一半,森林率也在30%以上。有森林就會有動物出沒,它們可不懂什麽交通規則,經常能在道路上看到這樣的情形:
▲猴子當道
▲還會有蛇
那麽問題來了,要是在馬路上撞到動物,該怎麽辦?現有的《公路交通法令》就規定了,司機要是在路上撞上一些指定動物,比如狗、馬、驢子、騾子、羊、豬、山羊或牛等,就得下車給予幫助。
只是這個動物名單內並沒有包括貓、野豬、猴子、鳥和兔子等。所以,4月22日晚上,一頭野豬跑進高速公路,撞上摩托車後,後果就這樣了。
▲沒人管,管不著啊
▲被挪到路邊後,血迹斑斑,奄奄一息
或許以後這些野豬的命運就能改觀了。新加坡內政部要檢討《公路交通法令》對“動物”的定義了。也就是說,以後如果司機撞上不在現有名單內的動物,也可能必須停車,幫助被撞倒的動物。如果違反法令的話,可被判坐牢長達一年,或罰款3000元。
那是不是我們平時能見到的所有動物都要幫呢?內政部就說了,《公路交通法令》和《動物和飛禽法令》,對“動物”的界定範圍不一樣。《動物和飛禽法令》是爲了避免任何由動物傳播的疾病、避免動物虐待,以及維護本地動物的福利。
而《公路交通法令》,則是爲了確保公路使用者,包括駕車人士、腳踏車騎士以及行人的安全。所以《公路交通法令》對“動物”的定義,就比較局限些,專指擁有商業價值的農畜。
當然,最首要的考量還是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是否要強制規定他們,如果撞到動物,就得立即停車,還有待進一步確認。不過有兩點可以肯定:
1)駕車人士必須在確保是在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停車救助動物。
2)駕車人士如果需要協助,可撥電話給農糧與獸醫局(6805 2992)或新加坡防止虐待動物協會(6287 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