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凡妮娅承認,2012年4月30日向醫療兵Chai Yit Hong行賄50新元,讓他幫忙給關在新加坡武裝部隊拘留所的男友Ranjan帶東西。
Chai(現年27歲)去年被判坐牢12周,罰款750新元。一共七人因涉嫌向Chai行賄而被控。拉凡妮娅是七人中最後面控的。
國家法院審訊中得知,2012年4月,拉凡妮娅從一個女性朋友Govindammal那裏得知,拘留所有個全職國民服役醫療兵願意“有償”給關禁閉的士兵捎帶東西。
4月中旬,拉凡妮娅到拘留所探望Ranjan,告訴他自己知道有人可以給他捎帶東西。隨後,拉凡妮娅向Govindammal取得Chai的聯系。
她告訴Chai,請Chai幫忙給Ranjan帶一些東西,並向Chai索取銀行賬號,方便轉賬。Chai隨即把賬號給她,同意“交易”。
4月30日,拉凡妮娅給Chai轉賬50新元,然後在兀蘭與他見面,把裝有Ranjan SIM卡的一台舊手機、一個充電器和一些零食交給Chai。
檢察官Kelvin Kow說,拉凡妮娅很清楚,給關禁閉士兵捎帶東西是違反武裝部隊拘留所條例的。
拉凡妮娅的辯護律師陳情,說拉凡妮娅當時只有21歲,之所以那麽做只是爲了男友,並沒有什麽企圖。她已明白過錯,希望法院輕判,判緩刑就好。檢察官Kelvin Kow反對,說所以涉及公職人員(包括服役軍人)的賄賂案按慣例都得判徒刑。他說:“我們必須遏止公共服務領域的貪汙行爲。”
拉凡妮娅被判坐牢一周。依據新加坡法律,如果貪汙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超過五年,罰款不超過10萬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