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初,來新加坡後不到一個月,皮膚病又發作了,先是頭上長了一些小疙瘩,後來背上,脖子上和腿上都開始癢起來。我從北京帶來了一種皮膚病特效藥,在北京很好用,這次卻一點作用也沒有。後來想到了一種內服藥,忘了帶,去商店買了一盒,價格比國內貴很多,吃了也沒有用。接下來又買了止癢軟膏、“菌種”軟膏等等,療效都不明顯,很心煩。來新加坡前,我檢查了身體,做了不少准備,也准備了一些常用藥品,就是怕來了生病,給兒子添麻煩,沒想到在皮膚上出了毛病,雖不算大毛病,還是給他添麻煩了。
按照新加坡看病的通常程序,看病先要找綜合醫院的醫生,也就是國內所說的“多科”醫院或社區醫院的醫生,只有先讓他們看過,才能進一步由他們預約專科醫生。因此,我在兒子的陪同下,先去附近的一家“綜合醫院”挂了一個普通號,挂號費是新幣39元,約合人民幣200元。挂號時要登記兒子的住址和基本信息,還要看我的護照。我們拿到一個號,就進去等候了。這家醫院不大,周末病人也不算很多,我們等了不到一小時就看上病了。大夫看去很年輕,會漢語,很有禮貌。問得比較詳細,但沒有看我的患處。接下來開藥,有三種藥,大夫特別交代,2月份新加坡的雨水多,氣候潮濕,人的皮膚容易受真菌感染,因此要用一點抗真菌的內服藥。臨走時還希望我在新加坡過一個愉快的春節。看到大夫和藹的態度,心裏很舒服。離開醫生後,我們去藥房拿藥,最後去交款處交費,包括挂號費39新元和藥品費17新元。藥費不算多,而挂號費就顯得比較高了。從挂號到取藥,這個順序和中國有點不同。中國是先交錢挂號,看完病再交錢、拿藥,分成兩次,而這裏是一次交錢,而且是拿到藥以後才交錢。我好奇地問兒子,如果有些貪便宜的人,看了病,拿了藥,卻不付錢,怎麽辦?他告訴我,挂號處留下了我們的基本信息,你不交錢,最後也很容易找到你,如果有人敢這樣,罰款是很厲害的。新加坡看病都是先看病、拿藥,後付費,大家都成了習慣。我突然聯想起國內的醫療制度改革,其中就有“先看病,後付費”這一條,據說執行起來很難。想想新加坡的情況,不知中國究竟難在哪裏?
從醫院到家已經下午兩點多鍾。午飯時吃了醫生給的抗過敏藥,也抹了消炎膏,飯後吃了治療真菌感染的藥,舒舒服服睡了一個午覺。可是5點剛過,身上又開始癢起來,繼續抹藥,癢得更加厲害,已經到了坐立不安的程度。晚飯後,兩只手臂出現了許多紅點,再一看,不得了,全身各處都發紅了。按照常識,這是過敏反應,很可能是由藥物引起的。我們不敢忽視,晚上9點多鍾,打的去了新加坡國立大學醫院(NUH)看急診。這是新加坡最好的一所公立醫院了。在急診室,病人不多,比北醫三院急診室的病人少多了。看病的流程很“嚴格”,先由一個護士模樣的人檢查血壓,填好表格,稍等一會兒,由另一位護士帶著進入“接診室”,見到了大夫,好像是一位印度人,說英語。他問明了情況,說過敏的問題比較複雜,要請另一位大夫來診斷。20分鍾後,進來了另一位大夫,會說漢語。問明情況後,也說過敏的原因很複雜,現在不好判斷,建議留在急診室觀察。這時一位護士把我帶到隔壁的觀察室,剛一走進去,就發現已經有護士在那裏給我整理床單和枕頭了。我躺下後,過了一會兒,有一位男護士過來給我打了一針,吃了5片藥。半小時後,手臂上的紅色褪去了,我很高興。一個多小時後,第三位大夫又過來,問了情況,建議我看皮膚科專科門診,並答應給我們安排轉診。大夫讓我不要再服用治療“真菌感染”的藥,雖不能確定,但“過敏的元凶”可能就是這種藥了。這次看急診,前後折騰了近三個小時,還在病床上躺了近兩小時,我想這次的“開銷”肯定少不了。出院時繳費卻只花了100新幣,感覺還不錯。回到家已經淩晨2點多。
一周後,收到醫院的電話,通知我去NUH皮膚科看專科門診。皮膚科的候診室不大,裏面只有10幾個座位,病人不多,環境顯得特別安靜和整潔。有三位護士在分診台,負責安排病人就診的房間。看病時有護士專門帶領病人入內,到號了就會有人來叫你。這一切都讓我感到,與國內大醫院的擁擠和噪雜聲相比,在這裏當醫生真是舒服多了。看病的是一位女醫生,說英語。她問了發病的時間,原來用過哪些藥物,有沒有病史,檢查了身上發癢的幾個部位,然後就讓我們到護士台去拿處方。在護士台,我們交了挂號費和問診費,共101元新幣,比上次在那家小醫院貴多了,也比上次的急診貴一些。看完病回到一層的藥房買藥。大夫的處方是通過電腦傳送過來的,用不著病人拿著藥方去取藥,最後交費,包括兩種口服藥,兩種潔膚和護膚用品,共76元。相對于挂號費來說,又一次覺得藥品便宜了。比較兩次的挂號費,綜合醫院的醫生是39元,而專科醫院是101元,相差的比例和國內的普通號和專家號差不多。這也許就是專科醫生和全科醫生的區別。
三次看病給我留下的印象是什麽?
1)新加坡的醫生對病人的態度不錯,讓你覺得負責、熱情和親切;
2)他們工作的環境整潔和安靜,非國內的醫院可以相比;
3)挂號費比較高,這可能直接關系到醫生的收入,專科醫生的收入明顯高于全科醫生的收入;
4)與藥費相比,醫生的收入可能比國內醫生的收入高很多;
5)看病的流程是“先看病,拿藥,後付費”,幾個步驟合並在一起,減少了病人的折騰;
6)“先全科、後專科”雖然可以分流病人,合理分配醫生資源,但也可能延誤病情,就像這次“吃錯了藥”一樣,出現某種“醫療事故”。如果一開始就直接找專科醫生看病,“急診室觀察”也許就能避免了。
作爲一個“外國人”,我總覺得在這裏看病還是 “看病難”,“負擔重,看不起”。皮膚瘙癢,算不了大病,每次都要花費100多元,全部自付啊!隨後,我和新加坡當地的一位朋友談起看病的問題,進一步了解到,新加坡還有大大小小的私人醫院,如果去私人醫院看病,挂號費會更高。我還了解到,新加坡本地的居民大都有各種各樣的醫療保險,其中一種是用人單位提供的醫療保險,這種保險爲有工作的居民提供了大部分醫療費用;另一種是在用人單位扣除的公積金中,包含了部分醫療費用,這種保險爲居民退休後預存了部分醫療費用。有了這兩種保險,每次看病自己的花費就不多了。這讓我想起去年在美國聽到的一件事情,有人在醫院住了一個晚上的特護病房,收到醫院通知的住院費是13000美元,其中大部分可以從醫療保險報銷,自己要出的費用只有250美元。新加坡的情形也許和美國差不多。
耳聞不如一見,而百見可能不如自己一次親身的經曆。這次在新加坡短暫的居留,花了近300元新幣,卻換來了一次難得的看病經曆,讓我對新加坡的醫療體制、醫院環境和醫生的醫療態度都有了一點親身的了解。這也算作“交學費”,“物有所值”吧!
(文/彭聃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