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生活,想去台灣旅遊,賞美景嘗美食?新加坡眼爲您整理了在新加坡申請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第三類人士)出入境許可證詳細流程,供您收藏備用:
適用對象
旅居新加坡之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可自己向台北駐新加坡辦事處申請前往台灣觀光:
1)新加坡永久居民
2)持有新加坡學生准證者
3)旅居海外1 年以上,且有新加坡工作證明者(專業准證EP、工作准證WP、商業入境證Entrepass、 S pass或Dependent’s pass 等)
4)持有新加坡依親居留准證(LTVP, Dependent Pass等)且有等值20 萬台幣(新幣8,700 元以上)證明者 (PR不需要財産或銀行證明!)
5)前述四者之隨行中國大陸籍配偶或二親等血親(必須與隨同對象同行赴台),且有新加坡居留證明者(社交准證SVP 等)
辦理方式有網上預約和直接送件兩種方式。
(一)網上預約:
流程概覽:網上預約——下載需填表格並填寫——在預約日去辦事處送件——5個工作日後取件
(注:預約日期需要排隊,通常只能預約到2個月之後。因此務必提前做好准備)
時間:預約日後5工作日左右
繳費:$27
詳細流程:
1. 預約網址:https://csts.immigration.gov.tw/home/index/,填寫資料
注意中文需用繁體書寫,英文名字用大寫, 之後遞交材料的照片與這張網上申請照片必須相同
2. 預約日期成功之後,需要在這個網站上下載材料:http://www.taiwanembassy.org/SG/ct.asp?xItem=81090&CtNode=6504&mp=286&xp1=
必要的材料pdf 網址:(所有材料必須用中文繁體填寫, 網上預約後每份材料只需要備齊一張就可以了)
a)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前往臺灣觀光送件須知, 可作爲check list:
http://www.taiwanembassy.org/public/Attachment/26259303971.pdf
b)下載附件11:大陸人士申請來台觀光旅客名單, 兩人以上同行需要填寫這份材料;
http://www.taiwanembassy.org/public/Attachment/4241454971.docx
c)下載附件10:大陸地區人民臺觀光申請書, 右上角欄裏貼護照複印件,由于框框太小,只需要複印有照片那一頁就可以了,然後貼在上面。
http://www.taiwanembassy.org/public/Attachment/081711585671.pdf
注意:如果EP不到一年,需要出示證明在新加坡待滿一年。 工作人員讓我們複印的護照上面 新加坡移民廳蓋的章, 就是你第一次入境時那個時間, 複印兩份。可以去PSA 樓下那個shopping mall 二樓09號 (效果比在他們辦事處複印的好),click photocopy shop 完成。
(二)直接送件
流程概覽:下載需填表格並填寫——在工作日9:00-12:00去辦事處送件——3工作日初審後,下午1:30-4:00去辦事處取件——郵寄至台灣審核——約3周後去辦事處取回護照及簽證
時間:一個月左右
繳費:$27+郵費(大概$30左右,可自行詢問DHL或SINGPOST)
詳細流程:
打開台北駐新加坡代表處網頁
http://www.taiwanembassy.org/sg/ct.asp?xItem=81090&CtNode=6504&mp=286&xp1=
1)下載第10, 11 ,12項表格(大陸人士赴台觀光申請書,觀光旅客名單, 觀光行程表)
2)填寫好三張表格,其中「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申請書」需要貼附照片一張,以及在申請書右上角框內貼附中國護照基本頁複印件一張:複印護照基本頁時縮到75%尺寸複印,然後剪下帶照片的那頁, 用膠水貼在申請表上)。申請人應確認申請書所填無虞,並親自于申請書上簽名(寫下名字正體,然後在旁邊簽名或蓋章)。
3)中國護照正本(代表處當時看完當時返還)及複印件(只需有照片那頁複印)。
4)永久居留證/EP/學生簽證/DP/LTVP等正本(當時返還)及複印件(正反面都需要複印)。
5)PR需要Re-entry Permit(複印件)。
6)個人申請者另請自備A4 大型信封1 個。
(上述1-5檔各准備2 份及護照尺寸白底照片兩張)
注意事項:
1)收件時間:周一至周五,09:00-12:00;取件時間:14:00-16:00。
2)去位于Labrador park地鐵站出口的PSA Building 23層的「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遞交上述材料.交納簽證費用$27元。
3)經過三個工作日初審(拜四下午去遞交,拜一就可以去取),從代表處取回裝好數據的大信封(她們會用你提供的A4 信封封好你需要快遞的數據,上面的地址都是辦事處的人打印好貼好了的)。
4)自己去郵局辦理快遞,台灣方面審查發證約3個星期。
5)之後再去該代表處取回台灣寄回的許可證快遞。
6)入出境許可證有效期間自核發日起3 個月,停留期間自入境之次日起15 日內,非特殊事故不得延期。
7)中國護照需于入境日前有6 個月以上效期;新加坡永久居留證、學生准證、依親准證、工作准證等證件之重入境許可(Re-entry permit 或Multiple-journey visa)至少需有3個月以上效期。
8)如果材料沒准備齊全可以在代表處裏面複印,從該處買A4白紙,新幣0.2元/張。
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
電話:6500-0106(分機106)
地址:460 Alexandra Rd, #23-00 PSA Building, Singapore 119963